同意了。
大胜利!
我和斋宫宗和鬼龙红郎成功一同跨过了梦之咲的大门,我在制作科,他们在偶像科。
然而玫瑰色的青春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我们入学的时候梦之咲环境可太差了,有多差,我走路不能低头玩手机,指不定踩到什么奇怪的垃圾。
到班上更是瞳孔地震,天哪,他们居然比我还会摸鱼!我蝉联三年的摆烂王地位不保。而且制作人和偶像本来就是协力工作,他们少做了我就得多做,当冤大头。岂有此理!
我决定带动大家一起卷,只要他们卷了,我就可以躺平了。
加上鬼龙红郎和斋宫宗这两个学习大组长(卷王)带领,我们班很快就弥漫着学习的气氛,友好竞争兴兴向荣卷上加卷,直接卷到了平均分年级第一。
令人头疼的是斋宫宗一直没有找到舞蹈搭档,我做不来那些优美的动作,练个五分钟就会咬人和他鱼死网破,红郎又和他实在不搭,他一直都单独举行演唱会来完成课题。
我和他的转机出现在升级考试之后给高年级送行的毕业晚会。
当音乐响起,他舞动这一首名为《蒙娜丽莎》的曲子,我整个人是蒙的,脑子里不停传来列车的嗡嗡声。
他下台我直接把他逼到墙角来了个壁咚。
“这、这、这,这不是我的作曲课作业吗!”我脸上在发烧,血液里面好像有岩浆在流。
“是”他倒是坦然承认了,还摆出一股屈尊降贵的姿态,“感到荣幸吧。我可是把你的作品升华为了艺术。”
“你不是说不能入耳吗,不是说像儿歌吗,不是我急得怎么哭怎么改你都不管不说话吗!”我太激动了,口不择言,把他的领结都扯坏了。那一首被他贬低到尘埃里的曲子——我第一次自己写的曲子被这样公然放送在全校面前,我感觉自己全身□□,就像最私密的部分被别人看光一样羞愧愤怒,祈祷上天降下一块陨石把梦之咲的礼堂夷为平地。
可是他没有像平常一样和我对吵,只是平静地专注地盯着我的眼睛。
“虽然很粗糙,”他说,“但是很有灵性。我很喜欢。”
我不敢相信,甚至惊讶到松开了手,忘记接下来准备质问他的话。
他可是斋宫宗啊,那个完美主义自大狂斋宫宗啊。多少次我因为舞台细节被他荼毒,多少次因为修改企划深夜加班我在心里扎他的小人。不管是衣装舞蹈还是灯光,一切事情他都亲历亲为,音乐更是如此,他动用斋宫爸爸那边的关系请专业的古典音乐家为他谱曲,抠细节抠到小提琴手恨不得用琴弦吊着脖子自杀。
这种究极强迫症居然拿我的曲子加入表演里,还说喜欢,我何德何能?
“那是一首好曲子,就只是放在那里太可惜了。”舞台幕布露出的一丝光线照亮他的眼眸深处,那里闪烁着“温柔”的光,像是沙滩上亮眼的珍珠。
“我想完成它,我想让全世界都停下脚步倾听这一段旋律。”
我听见传入后台的舞台音响、观众欢呼声和自己的心跳。一段从低谷到顶峰的过山车,等他询问我怎么不说话时,我抚摸心口,激荡的情绪已经散去,反而更加温暖的柔软的东西融入心房,挤得胸腔酸楚疼痛。
“你、”我抹开眼睛,忙里忙慌地帮他把乱了的领结又系回去,“你怎么能擅自用我的曲子,都不跟我说”我忍不住地想和他撒娇。
“对不起。”他坦诚而耐心,倒惹得我不好意思起来。
“至少、至少也得交个版权费之类的。”
斋宫宗眼睛瞪大,这件事他倒是没想到,他尴尬地摸向口袋,才想起来身上是演出服:“我现在没有带……”
“没事,我会自己拿的。”
我踮起脚尖,吻了他。
那是我们的第一个吻。
之后我们便确定了关系。
后来很多年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喜欢他?
可能是他太好欺负了。
我越跟他相处,越觉得他像一只粉毛刺猬,看起来刺刺的翻过来肚皮松软,他的发丝又短又飒看着扎手,撸过去蓬松得不像话。
我要的很多,他给了我很多,甚至比我要的还要多,溢了出来。所以我也想给他很多。
我对斋宫宗的喜欢是什么?
我拿起从未认真学过的缝纫,做了一条世界上最丑的手帕送给他。
“你可要每天都用,用完洗干净吹干,再继续用。”
上面绣着月亮的图案,因为他名字里藏着“月亮”*
这是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秘密。我在告诉他,我希望我是特别的,唯一的。
我无辣不欢,带他吃火锅点鸳鸯是最大的让步,笑他去火锅店穿西装,吃完又任劳任怨帮他喷除味剂;最喜欢的血腥恐怖片帮他在关键时刻遮眼睛,手臂给他抱,声音也帮他调,欺负他也不会太过火,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