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处我只待了两年多时间,物资公司待了半年多,实在是无所事事,第二年过完春节我就申请下项目了。当时的房产项目也是不温不火,部队的施工任务已经相当不饱和。我去的项目是昌平区路庄桥附近,也就是高速小汤山出口附近,临近沙河地铁站的一个叫草原明珠的四层小楼,部队风光任务饱和的时候,都是捡着虎鲸、海象这类大项目做,后期任务不饱和了,小鱼小虾也不放过了。虽然体制上归属武警部队管理,但部队人员的工资还是自负盈亏。
2003年3月,部队收缩调整,在以前北京几个施工任务的团级单位基础上组建了一个副师级机关-直属工程部,统一协调管理几个团级单位,我所在的施工处竟然被解散了。人员要分流,工程部参谋长来到施工处,让专业是工民建的举手,傻子也能猜到,工民建专业会留守,最起码会善后处理遗留问题,起码一时半会还会留在北京,分流的去向未知性太不可预测。当然滥竽充数最终是会被甄别出来的,我被分流到了武警交通部队第一工程处,机关远了点,在延庆。我也不是待机关的行政干部,去了机关下属项目南五环项目部。在卢沟桥宛平城附近。
项目负责人初次开会讲话,满口方言,我听着很熟悉,他乡遇故知,又是个老乡,跟我小时候说话基本一样,经过侧面了解,果然是老家临县韩城的。他是项目主任,还有个教导员。我在项目上任职司务长,就是负责所有人员的吃喝拉撒教导员山东人氏,按说山东人比较豪爽。但也有例外,我碰到的这个就例外到极致。非但不豪爽,还处处抠抠掐掐占小便宜。每周索要带两条烟,当时那个财务科长更是严苛,是那种没有原则的严苛。对别人把关很严,对自己要求极松。别人报账老吃拿卡要,自己把单位买的东西又用卡车到家拉,典型的损公肥私。我这烟钱肯定是不给报了。作为教导员,外围你不清扫,我也无暇顾及。再说了当时的财务科长也比司务长要大一级的,买了两个月烟,我就给他断炊了。事实证明,喂小人难养也,确实如是。断炊后第二周,教导员按说是把关定向的,居然带头造反。那时候工作内容主要是永定河砂石料管理,晚上有值守人员在河道通宵值守。那晚上加餐是必须的。堂堂一个教导员,天天窝在家里,又不去工地巡视,一天晚上突然喊肚子疼。最后自定义食物中毒。如若真是这般,这将会是多么严重的事件,我的军旅生涯也就彻底结束了,还不知什么处分会降临到我身上。
教导员说食物中毒绝对不是小事一桩,我很快就知晓了。第一时间是跟各值班岗哨负责人取得联系,得到反馈是一切尚好,无异常发生。然后我第一时间联系老乡项目主任,他们是平级的,都是正营级。毕竟是老江湖,主任老哥进了教导员房间就四处寻觅,翻床上拉纸篓,问吐到哪里了。我后来给主任老哥讲了事情的原委,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教导员是上级领导,没有机关追查我也不想把事闹大。当然,断炊必须坚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