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板。乒乓球台的支柱是小红砖,上面是水泥抹平的台面。羽毛球场两边各栽了一根木杆,羽毛球网子是两根木杆之间的一条长绳子。操场每天都尘土飞扬,尤其是春天刮沙尘暴的时候,操场里面黄土满天,飞沙走石。
这简陋的操场承载了多少学生的快乐和回忆,那时大家都处在青春期阶段,精力旺盛,活泼好动,一下课就直奔操场占位置去了。
初中开始就要住校,大多数学生都是寄宿生,只有学校周围几个村落的学生住在自己家里,他们中午和晚上都要回家。寄宿学校意味着我们要正式开始独立生活,每天要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卫生,还要学会和室友融洽相处。
很多学生还来不及学会自理生活,就被现实的洪流打翻在地,只能硬着头皮爬起来继续向前。没有人会可怜你,也没有人会同情你,相反,可能很多人都会鄙夷你。大家已经是十三岁左右的小大人,最起码的生活自理能力还是要有,不能永远都活在父母温暖的羽翼之下,做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鸟儿长大了都要离巢,学会自己飞翔。
我想尽快适应并且融入到这种全新的生活当中去,这里的一切都那么与众不同,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包括学习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同学之间的友谊,所有这些都让我充满了好奇和渴望。
到一个新的班集体,大家刚开始就认识自己的几个小学同学,慢慢才开始认识新同学。首先从自己的同桌开始,大概每个人刚到初中的第一个朋友都是自己的同桌。我在班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同桌,他叫李高庆,是一个性格内向的“蔫”脾气男生,个子不高,不喜欢说话,很多时候都笑眯眯的。
刚开始我们也不怎么说话,直到有一天我去操场占乒乓球台子,下课就冲出教室跑了过去,结果到操场还是晚了一步,发现三个乒乓球台都被别人抢先一步占了。我垂头丧气,正准备回教室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同桌李高庆,他和他一起的三个小学同学已经占了一个乒乓球台,李高庆喊我一起玩,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慢慢我发现他的乒乓球打得很好,原来他在小学就经常代表学校到其他地方参加乒乓球比赛,得过不少奖。
经常和李高庆一起来打乒乓球的还有一个女生,是他的小学同学,到初中他们又分到一个班,她的名字名莞萍。她很喜欢打乒乓球,我们是在操场打乒乓球的时候通过李高庆介绍认识的,久而久之大家就熟悉了。
莞萍坐在我的左前方,她很健谈,性格豪放不羁,大大咧咧,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传神动人,嘴角两边挂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圆圆的脸蛋上有两个明显的红坨坨。她为人善良正直,可谓刀子嘴豆腐心,就是脾气有点暴躁,动辄出口伤人,这是她唯一的缺点。即便如此,我们俩的关系还是很微妙,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她经常会转过头跟我说话,问这问那,我也希望她能时常接近我,慢慢地就产生了一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情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爱情”,就算是爱情,也不过是萌芽状态,不久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或者根本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专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心理情绪。
我不知道她怎么理解这种情绪,我想她也是迷迷糊糊,云里雾里。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交往得很频繁,走得很近,可能班里有些人会在背后议论纷纷。但是这种关系持续的时间很短,一方面是因为她的脾气,二来是我在背后听到了一些关于她的闲言碎语,我的好友李高庆也曾经劝我不要太靠近莞萍。从此以后,我们互相之间慢慢变得疏远了,终于两不相欠,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
虽然我和莞萍渐行渐远,但她毕竟在我的人生中来过,也在我平静而又枯燥的生活中激起了阵阵涟漪,泛起层层波浪,这已经足够了。并且通过她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当时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个小学同学名叫马林儿,她分在了隔壁班。有一次马林儿要参加学校的一个舞蹈演出,领队老师要求每个人必须穿豆绿色迷彩服,很多人都没有这种衣服,尤其是女生,马林儿也一样没有。当时我正好有一套,莞萍知道了就从我这里借去给她同学用了。
演出结束以后,马林儿亲自把衣服还给了我,从此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她,高挑的身材走起路来仪态万千,油光闪亮的的长发披在肩上,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她脸色红润,皮肤细嫩,一对细密的罥烟眉下面闪现着一双聪明伶俐的大眼睛。她给我还衣服的时候我们才算是真正认识了,我当时还有点害羞。虽然平时看着天不怕地不怕,但基本上都是和男生打交道,很少和女生交往,所以对女生有一种天然的羞怯感。我们熟悉了以后就交往得比较频繁了,她还戏言说收我做“拜弟”,她做我“拜姐”,因为她年龄比我大几个月。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但还是很开心,这样的友谊既单纯又神圣,没有掺杂任何世俗名利,也没有任何利益纠葛。
或许这就是青春该有的样子,可以肆无忌惮地笑,也可以撕心裂肺地哭,安静的时候像一只沉睡的雌兔,放开的时候像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