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柒追着林柯,林柯躲着虞柒。
洞天之中十数年,如论对小镇各处了解之多,这位出身青砖巷的本土少年反而不如林柯这个外乡人。
身后少年不紧不慢,始终缀在林柯身后,时不时以石子丢掷,并无任何窍门,只以假三境武夫的纯粹力道丢掷,从初掷生涩到如今仿佛找到窍门,不过两条巷子的功夫,掀开衣物,此时必能看到一块又一块青紫痕迹。
我能杀人,人自然也可以杀我,这是兵河的道理。身后少年精气神宣泄至斯,又被人强行汇聚,冲破武夫三境,只要拖得够久,不怕他精气神败亡,终究无根浮萍,被吹起来的皮球上破了那样大一个洞,有多少气可以漏。当下最值得考虑的是,究竟是哪一位在暗中出手,以虞柒作棋,或者只是单纯玩弄生灵成性,一旦少了规矩峰管着,天下人间多少练气士都是玩弄人心,罔顾法理的罪者,倘若暗处高人铁了心置他于死地,大不了拼着跌境被驱逐,直接打杀了虞柒,左不过一个棋子罢,生死之中各凭本事。
身后紧缀着的少年,目光沉凝,毫无半点急躁,只有那双仿佛死水一般平静的双眸,于今日,折射出别样光芒,仿佛地下穴中闷声十七年的古蝉,如今立于枝头,放声天下人间。
—————
洪家铺子门口,裂木凳子上一个麻衣少年饶有兴趣看着这一幕,悬离地面的草鞋轻轻晃动,看到兴起时,还会为那个身形消瘦的少年喝彩助威。
“臭小子,进来。”。
里屋男人浑厚的声音并没能将洪金水喊进去。
“混账,你老子喊你你装听不到是吧。”
男人拎着一根龙头杖出来,就要给自家的小子展现雄风,洪金水不见害怕,就是看着男人身后,一道矮小的影子刹那盖过高大男人的身躯。
“你拿着老子的拐杖,想对老子的好孙儿干什么?”
洪廷无奈。“爹,你要是再这么惯着他,以后街上听见什么执跨子弟,小混混,一定就是说他的。”
洪金水立马纠正“是纨绔子弟。”男人抬脚就踹,这种事情,真当做老子的,自己不知道吗?用得着你来告诉?
洪金水身子一扭就躲了过去。
身后老人一把抢过男人手中龙头拐杖,毫无顾忌砸向男人,男人也不躲,结结实实挨了一下,顾不上龇牙咧嘴,就听到自家老子在说什么错了就要听,听了就要改,哪怕是对自己儿子一类的浑话,四十多年也不见他听过自己一句话,早些年自己娶媳妇,明明刘屠户家的女儿与自己情投意合,非要包办了自己和一个不认识的外乡女人,娇气金贵不说,还是个短命的。如今洪金水那个小王八蛋也全是自己老子惯出来的,偏偏还不能说他一句不是。
老子教训儿子天经地义不是。
———
洪金水没有走远,去了街上那家唯一的酒肆。
酒肆里的酒水不好喝,还贵的很。但镇子上来往的那些挎刀背剑的江湖人却说这酒肆里有三绝。
分别是那价高,量少,难喝的青叶酒,还有老板娘的美和酒肆老板的丑,一时间奉为“美谈。”
“小金水,想喝一碗不。”
洪金水摇了摇头,自己老子不许自己喝酒,如果真敢犯了戒,爷爷都保不住自己。那一脸胡茬的江湖客只是醉话,不怪眼前少年不答,自顾自倒酒,再醉上些又喝,
“你说,你爹怎么给你起了这么个名字,金水金水,到底是缺金呐还是少水啊?可偏你小子又姓了洪,不怕金子被水给淹过咯?”
洪金水也没想着回答,反正自己老子也不知道为何要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就是用到了生平学到的唯一一个词,说是“福至心灵”,就索性随心取了。
“呦呵,老板娘,怎么瘸着腿呢,不会是……”如这等浑话,不消丢掷于地,周遭酒客便纷纷附和大笑。
“滚滚滚,喝醉了尽是些腌臢言语,也不怕折了舌头。”里屋走出一身紫衣的女人,身材高挑,肤色白皙,小小酒肆里,也有俏佳人。
满脸胡茬的男人是个背刀挎剑的江湖客,反正他是这样说的,至于为何要挎着剑,自然是为了当拐杖,来往人都叫他拐子李。听到老板娘的骂声也不恼,如只是调侃几句只用挨两声骂,也不失为一桩好买卖。
醉眼朦胧又瞥见临门坐着一个读书人,一副落魄样子。“那边那个穷秀才,喝了这么多,也没想着唱两句诗词为我助助兴?”
“想听诗,拿你手里的剑来换。”
男人哈哈大笑,很久没见过这么狂的读书人了,还真他娘的和他胃口,只放言作得出好诗,给你何妨。
那落魄读书人也不急,又为自己倒上一碗青叶酒,闻来清香,入口太烈,果真难喝,也不细品,端起碗来就送入喉中,像是第一次喝,也像是喝的太猛,脸上晕开了一抹红,醉眼朦胧。倒也无凭空生得一番豪气,只是记起方还年少时看过的一场剑舞,一时脚步踉跄,奔向拐子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