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鱼,你方才又跑哪儿去了?让我好找!”
一身鲜艳橘红衣着的少女蹙起秀气的眉毛,揪住名叫大花的猫的后颈,把它拎得高高的。
阿鱼是只长毛猫,毛色斑杂,浑身颜色好似打翻了染料盘,黑红黄白紫等等毫无规律地糅合成一团。由于毛过长,有的地方还打了结,看起来乌糟糟乱蓬蓬的。
正常人见了它都会在心里暗叹一声,打哪儿来的如此不拘一格的丑猫。
它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懒洋洋的气质,此刻被主人拎着兴师问罪,也双目无神,好像在神游,或者说是装死更合适,毫不理会少女。
少女眯了下眼,忽然发觉到了什么,猫眼石般流光的瞳仁里闪过一道精光,她问:“你嘴里吃的什么?”
猫不装死了,舔了一下胡须上的血渍,似乎有些心虚。
少女凑近嗅了嗅,闻出是什么味儿后高高扬起眉毛,锐声道:“谁家的鸡这么惨,竟落到你的肚子里去了!在这种破地方你还敢乱吃东西,也不怕吃死!”
阿鱼呼噜了一声,极其敷衍地晃了下尾巴。
它不过是偷吃了一家农户的母鸡罢了,而且只是吃了鸡的内脏,身体还留在原地呢。
少女冷笑,瞧它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毫无认错态度,心里越发窝火,但又不能真扔下它不管。
毕竟她长途跋涉,离乡千里,这猫是她唯一的同伴了。
晨光初亮,寒露浸润枝桠,树林里弥漫着薄薄的雾气,少女橘红色的衣裳像刺破雾蒙蒙环境的一团火,十分醒目。
天边初升的朝阳才刚刚冒出了头,霞光隐隐约约,尚且只是玫色的一道线。
公鸡嘹亮的打鸣声从远方传来,穿破清晨的寂静。少女此刻位于半山腰,往山下望去,望到一片影影绰绰的村庄,以及村庄上升起的袅袅炊烟。
她心道,阿鱼应该就是在这村子里偷吃的鸡。
此地古怪得很——这古怪并不仅仅是因为魔神领域的缘故,她早已经摸清楚了这个领域的守则,并对此嗤之以鼻。
她向来天不怕地不怕,还怕它个什么挂着铜铃的破灯笼吗。
两日前,有几个不长眼的归者来找过她的茬。那几个男人把她拉进戏楼里,要她唱戏给他们听。
她知道,若依照守则,自己应该对归者百依百顺,不能使其产生任何负面情绪。但她肆意妄为十五年,从来不知“顺从”两个大字怎么写。
她折断了那几个男人胳膊腿,又洋洋洒洒大笔一挥,给他们都画上唱戏的大花脸,在鬼哭狼嚎声里一脚把他们踹下楼去。登时满座皆骇然——谁见过这么无法无天的野丫头!
吊铃红笼里的魔种很快被惊动了,铜铃一阵又一阵地响,铃声激荡,水波一般向四面八方涌去,带动附近更多吊铃红笼开始作响,这便是吊铃红笼间传递消息的方式。
也许是因为她的举动过于惊世骇俗,吊铃红笼一番长久的相互传唤后,灯笼里的“喜娃娃”竟出来了三四十个,它们一边笑一边飞过来,只消一刻钟的时间,便集中在她身边,将她团团包围。
面对这样前所未有的阵仗,其他人都看傻眼了。
此地的不归者们为了活命,一向都是谨小慎微,忍辱负重,夹着尾巴做人,不敢忤逆归者分毫,十天半个月才会出现一次喜娃娃,而这日却一下子惊动了三四十个喜娃娃,简直闻所未闻!也不知这少女是何方神圣,居然有如此大的能耐。
旁人都被吓得四散而逃,少女却临危不惧,抱着胳膊环视一周,唇畔勾起了一抹讥诮的笑,道:“好大的阵势,不过是打了几条癞皮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当时,在另一边,有两个倒霉伙计没能及时逃出戏楼,此刻正哆哆嗦嗦地躲在柜子里,心惊胆战地透过缝隙看外面的情况,叫李薛的伙计牙齿打颤,小声说道:“这...这小姑娘怎么敢打归者啊,把喜娃娃招来了,这不玩命的吗!”
叫王介的伙计咽了咽口水,回道:“我刚才见她一个人轻轻松松撂倒那几个汉子,似乎不是寻常人...”
李薛道:“再不是寻常人,撂倒几个汉子也就罢了,还能打过一群魔种吗?”
王介挠挠头,“说的也是,魔种可是有灵力的,我曾听闻,它们眨眨眼就能让人脑袋落地!能抵挡它们的,恐怕只有同样身具灵力的灵师吧......我从未见过灵师,听说他们能飞天遁地,腾云驾雾,和天上的神仙一样...”
论天下凡人,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谁不敬仰灵师呢?灵师是身怀灵力的天选之人,正是因为有他们的护佑,人族才有与各族周旋抗衡的能力,否则可能早就断了血脉。灵师中修得大成的佼佼者更是可争辉日月,比肩神明。
两个伙计提起了传说中的灵师,便打开了话匣子,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投机,越说越激动,差点忘了外面的剑拔弩张。
还是李薛回过神,急忙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