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深夜的赤野酒吧气氛依旧火热,许多人等了一夜就是为了听隋荷一首歌。
隋荷上台的时候,下面一片欢呼声浪。
在场的音乐媒体把摄像头都对准了酒吧舞台上的隋荷。
隋烟站在入台口,正好能看见舞台上隋荷的侧脸。
隋荷唱的果然是她前世写的歌,卡农的填词变调。
但是很显然,她嗓子不行,唱不了低音和清亮的高音,所以把它改成了舒缓的治愈系。
再加上优秀的伴奏辅助,勉勉强强,还可以,不过……
也不至于要那么夸张吧?!
看着舞台下一张张如痴如狂的脸,好像听到了什么天籁地籁一样,再看看自己旁边若无其事的三位,隋烟陷入魔幻现实主义迷惑。
“……好听吗?”
你们书里世界的歌手,唱歌水平就这样?
治愈系女神?隋烟不得不感慨女主光环实在强大,这怕是加了耳聋十级debuff吧。
“唔,凭心而论,一般。”王洵摸着下巴,撇撇嘴。
林达意轻轻摇头,“她走音了,三处。”
梁梁直接轻嗤一声,背身别过高贵的头颅,留给隋烟一个冷艳的后脑勺。
好吧……她知道啦。
这时候,隋荷的歌刚好唱完,下面一片欢呼。王洵脑袋凑到隋烟耳边,说:“你离隋荷远点,那女人……怪怪的。”
一想起高中时隋荷和自己说话时,自己身体突然不听使唤的事情,他就头皮发麻。
“?”什么意思?
隋烟正要追问,那边,隋荷一行已经开始谢幕,灯光暗下来,乐手从两边下台。
过道狭窄,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男人从她和王洵中间插身走过。
他手机屏幕上亮着光照亮了他的眼睛,一双慵懒的睡凤眼,比隋烟的丹凤眼还要秾艳多情。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那男人侧头看了她一眼,原本满是焦急的眼睛里瞬间爆发出狂喜,像是失而复得了什么顶顶重要的珍宝。
“下面,让我们有请今晚的最后一支乐队,【烂情人和懒玫瑰】闪亮登场!”
主持人的声音响起,带着浓浓的敷衍。
“谁?”
“没听说过啊……”
“小乐队吧,唉,小荷花怎么走了,我还想听女神唱歌!安可!安可!”
隋烟他们就在这样的一片嘘声中登场了。
啪!舞台上方的灯光大亮,聚光灯打在主唱身上。
台下有了一瞬间的安静,静的能听到一小片观众倒抽凉气的声音。
舞台上的女孩眼角飞红,鬓边一缕柔软缱绻的卷发,飞扬娇媚,像个无心媚世的人鱼姬,懒懒的立在那里,却成了最夺目的存在。
浅紫色吊带背心勾勒出她的腰身,两条纤美的胳膊光滑藕白,连莹白的锁骨都在BLING BLING发着光。
妈妈,这是什么锁骨妖精!
台下观众的呼吸都轻了,生怕惊醒了这个美梦。
只见台上的小美人丹凤眼微勾,红唇轻启,声音仙气飘飘,又带着别样的不驯和桀骜。
“赤也你好,我们是,烂情人和懒、玫、瑰。”
少女的声音清冷狡黠,字字停顿,像殷红的玫瑰刺,撩人心痒。
电吉他和鼓声同时想起,贝斯手的和弦一出场就将气氛推到最高,明明只是一个前奏,却让人听得热血上头,换来台下一片欢呼。
有乐评人和同行咬耳朵,“咦,怎么和隋荷那首一样,都是改编的卡农啊。”
同行已经快把腿抖掉了,闻言伸手把伙伴的脸仰面推开了。
“小仙女要开口唱歌了,艹,别打扰老子听歌!”
隋荷是谁?这一秒,他只是个沉迷小仙女声色的渣男!
乐评人:靠,你个大猪蹄子!刚才还说隋荷是你唯一的女神呢!不过……
乐评人将目光转向台上,这一支乐队确实惊艳啊。
鼓手的基本功扎实,又有一股子孤狼的狠劲儿,鼓点全在点上,不差一个毫秒。
贝斯手阳光爽朗,虽然少了点骚劲儿,但和弦和SOLO都处理的很好,把节奏带起来了。
电吉他手手指灵活,技巧纯熟,刚才上台的时候,明明看起来很沉静温雅的一个人,弹起吉他竟然这么燃这么有魅力。
再看看把一架平价电子琴弹得飞起的主唱小仙女,天哪,这是什么神仙乐队?!只一个前奏就让人精神高.潮了有木有?!
最重要的是,这个乐队的平均颜值也太他妈高了吧!可以直接打包出道了!
为什么之前他一点都没听说过他们?!
这不科学不摇滚啊!!
隋烟伸着修长的脖颈凑近麦克风,轻声哼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