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斯塔是被马车轮子磕在一块大石子上的响声惊醒的。
这不是一辆乡间农夫拥有的破烂马车,而是一辆宽敞华丽的四轮马车,宽敞到他觉得里面空空荡荡,完全不应该有自己栖身的地方。
或许在旁人看来,尤其是与洛斯塔同属于福利院的孩子们看来,这辆马车无疑是通往美好新生活的“福音书”——尽管他本人并不这样认为。
“这不公平,凭什么那个恶魔能被克莱门家族领养?他应该上绞架!”这是福利院管理人的原话,那位女士今天早上在帕涅罗娜的小棺材前面哭得厉害,歇斯底里地抓着洛斯塔的亚麻上衣领子,差点把那松垮垮的领子拽脱线。
“你该去地狱,你这个坏孩子!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忍心的!”管理人女士将他送(他想,驱赶或许更贴切)上马车时脸色格外难看,恶狠狠地盯着他,活像那些农夫口中凶狠的豺狼。
洛斯塔没有立场责怪管理人女士,所有人都认为是他杀了今天早上入殓的那个棕发女孩,也就是帕涅罗娜。当然,他没有。
在这个镇上,他是唯一一个拥有黑发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在当地被称为“恶魔之子”。大家都认为这种小孩总会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恶行,他们肯定阴暗、扭曲、嗜血和残忍,天生就该上绞架,或者被圣火一把烧干净。然而,神爱世人,慈爱、善良的神会让他们为自己的罪恶而忏悔,直到他们抹去自己头发上恶魔的印记(但这怎么可能呢)。
可偏偏这样一个人,没等来法官的定罪,却等来了坦丁郡最有名、最富有的家族,克莱门家族的领养申请。这份领养申请与往常的不同,克莱门家族并没有提出领养要求,比如年龄、性别、性格和长相等(城里的牧师就很喜欢领养好看的孩子,他们认为这种孩子是受到天使庇佑的,能为他们带来欢愉)也没有管家来挑选查看,而是直接写上了洛斯塔·森切斯的名字。
于是他就这样穿着自己唯一一套可以见人的亚麻衬衣和外套,被迫登上烙有克莱门家族纹章“盛放玫瑰”的马车,成为了洛斯塔·克莱门。
行驶在乡间略有颠簸的小道上,洛斯塔很快睡着了,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让这个十三岁的孩子不想再去思考。
马纳塔镇的居民都传说,克莱门家族的宅邸在坦丁郡中心城市——冈底斯市的郊区。连最愚蠢的那个农夫都知道,克莱门庄园非常庞大:站在它的门口,一眼望不到左右两边的尽头,抬头看不到宅邸钟楼塔的塔尖。文法课的教师则会造出“这个庞大迷人、辉煌美丽的哥特式建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类似的冗长语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家族是整坐城市的象征,也是坦丁郡的骄傲。前几年,也还有别的孤儿被送到那里去——不用说——至少人们是这样猜想——现在肯定是成了少爷和小姐,过上了优渥的生活;他们肯定会去城里最好的学校学习,然后去更靠近首都的城市,比如斯坎纳特或者霍拉格布里,成为上流社会的新贵。
每次听到大人们满怀憧憬地谈论克莱门家族,孤儿院的孩子总是会期待自己成为下一个幸运儿,被华丽精致的四轮马车接走。他们幻想着结实的橡木床、精致典雅的油画墙和温暖的天鹅绒被,幻想着银质刀叉与一本又一本厚重的大部头书……尽管孤儿们对这个家族所有的印象都仅仅来源于街道上行人的饭后闲谈。
这其中,洛斯塔却完全是个例外。他并不向往优渥的生活,而是只想当一个普通的孩子。
一个普通的孩子,到了一定年龄,或许就会被孤儿院送去当学徒,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然后在合适的年纪迎娶一位贤惠温柔的姑娘,生两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一家人围坐在冬日的炉火边唱圣诞颂歌。
他幻想着自己在春日的原野上肆意奔跑、耕种——有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在上面种植豆蔻、黑麦、豌豆、琉璃苣……或许还能饲养家畜,能睡在布满阳光味的麦秆枕头上,被泥土、紫罗兰和金雀花的芬芳唤醒。
而因为他的一头黑发,这样的愿望便基本上都化为泡影。
——有些时候,命运总喜欢戏弄弃儿。
四轮马车的车轮磕到石块,实际上意味着已经踏上石板路,想来,马车已经行驶在冈底斯市的道路上了。
洛斯塔在四轮马车的角落里蜷着身子,他的胃部一阵阵痉挛,这样的姿势会让他短暂的抵抗饥饿和晕眩。
四轮马车窗户是封死的,不知道这是不是什么贵族的奇怪习俗,总之无法看到外面的场景。马车里光线昏暗,但和他上车之时差距并不大。
他从旧上衣的暗袋里面掏出一块父母留给他的怀表,在马车的颠簸中,努力眯眼辨别指针,最后大为震惊的发现,已经是下午五点二十分了,他足足有七个小时没有进食。
除了这辆华丽的马车,似乎没有任何迹象能证明他被一个富贵的家族所收养。不苟言笑的车夫从始至终只在接他上车的时候说过一两句非常平淡的客套话,也没有在意他这么长时间有没有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