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才蒙蒙亮,裴言早早地起床。
听到他起床的动静,朱管家领着两个下人进来,端着脸盆等洗漱用品,放到屏风后的面盆架上。裴言走过去,取下巾架上的面巾,沾水拧干后净面。
朱管家打开衣柜,里面挂了几套衣物。因为出门在外,裴言不想显露身份,这几套衣物都很朴素,料子普通,衣物上也没有绣纹。
裴言不喜鲜亮的颜色,穿着的衣裳颜色都偏暗沉,这几套也不例外,也没有什么好选的,朱管家随手拿出一套,转入屏风后捧给裴言。
裴言穿衣时一向不用人侍候,不耐烦有人立在旁边,于是等他接过衣裳,朱管家和两个下人都退到屏风外面来。
一会儿裴言走出来,已经换下寝衣,身上是一套黑色的劲装。
趁他换衣的功夫,朱管家让人摆了早餐在桌子上,裴言坐下用饭。
屋子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裴言吃饭时几乎没发出什么声音,很快吃完,放下筷子,漱了口,擦干净嘴。
朱管家赶紧把手上的斗笠递上。
裴言戴好斗笠,一边朝屋外走,一边吩咐:“锄头拿来。”
朱管家:“……啊?”
裴言脚步一顿,转头看他一眼,
虽然戴着斗笠,没触到王爷的目光,朱管家还是浑身一凛,急忙应道:“是。”也不唤人,亲自跑去拿锄头。
等他到后院拿了锄头再过来时,裴言已经走到宅子门口,一手伸出,握住锄把,一个反手就扛到了肩上,径直出门去了。
朱管家半晌没有动弹,呆呆望着那远去的背影,忍不住揉了揉眼。
他莫不是在做梦吧,王爷就这么扛着锄头走到街上?纵然穿着普通人的衣裳,那一身气质,怎么也与锄头不搭吧?别人看到也会觉得奇怪。
王爷腰背笔挺,疾步而行,宫里自幼教导的礼仪让他行走起来带着一种优雅的韵律,虽然速度很快,看起来却如同闲庭漫步,没有一点急迫的样子。
即使戴着斗笠看不清面容,也能由举止判断,这是一位出身富贵、有良好教养的公子。
也就尤其显出肩上一把锄头的突兀。
想到王爷走在街上,人人疑惑注目的场景,朱管家吸了口气。
边上两个仆从小声议论。
“王爷扛着锄头去干嘛?锄地?”
“肯定是锄地,昨天王爷就在后院锄了一块地。”
“王爷去哪儿锄地?”
“谁晓得。真是奇怪,王爷要锄地吩咐我们一声就是,哪用自己动手。”
朱管家嚯地转头怒斥:“你们活得不耐烦了?主子的事也是你们能嚼舌的?还不回去干活!”
两人赶紧赔着不是,一溜烟跑了。
朱管家也转身回去,心里十分确定,王爷是去给谢知县挖井了。
“啧。”朱管家摇了摇头,暗自提醒自己,以后见到那位谢知县,一定要十二万分地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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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村,天已大亮,屋外的一片空地上,谢亦云正在练刀,齐大夫、江护卫、和玉三人围观。
县衙被堵住的那天,谢亦云见识到那位头戴斗笠的玄衣人的武功,心中升起危机感,从第二天开始就坚持练武。
就是前几天日夜兼程,辗转平阳县各地,她也没丢下此事,总要找到时间练练。
其实说起来,练武要从小打基础,她已错过练武的最佳时间,不过她也没指望成为高手,只求敌人来袭时,能够尽量多挡几招,多些逃生的机会。
从零开始练武,起先也不追求招式,一步步稳扎稳打,最初只练习基础的抽、劈、砍、刺。
练习一天后谢亦云惊喜地发现,她这具身体虽然从没练过武,因而动作生疏,却十分灵敏,很多动作都能轻而易举地做到。
于是谢亦云练得更加起劲。
当然过后身子的酸痛是免不了的,但这点痛楚在谢亦云眼里不值一提。
上辈子高考后她在县城打工,租了一间小房子,一天深夜突然阑尾炎发作,疼得死去活来,还撑着出来打的到医院。
经历过那次之后,她的忍痛耐力就上升了一个等阶,现在对于练武后的一点酸痛根本没放到心上。何况还有和玉的嘘寒问暖和贴心按摩。
前些天她练的是剑,因为身边的江护卫就是使剑的高手,随时可以指导她。
但昨天抽奖抽到宝刀,系统推崇为十级宝刀,号称可斩万物,她相信绝对比这世间的任何一把刀剑都强,已经决定把这把刀作为她的防身利器。
所以今天她找江护卫借了一把刀,弃剑练刀了。
劈、劈、劈……谢亦云一刀又一刀地劈出。
汗水从脸上滑落,一滴一滴流下来,顺着脖颈渗入衣内。谢亦云动作没有停顿,反而渐渐加快速度。
齐大夫摸着络腮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