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滚得远远的,也为了能有足够资格站在他的身边。为此,她付出了之前所有年岁里都不曾有的努力和汗水。很快她的武功就超过了他,为了能有更快的提升,她开始四处请教,后来拜得藏剑山庄中人,山庄以重剑为兵轻剑为辅,一手问水剑意天下闻名。数百个疼痛难忍的夜晚,她还是捱了下来。再回成都已经是两年多以后,她的皮肤晒的黝黑,手掌也铺了茧,但再没有人敢随意欺负她,她甚至得到了别人的敬畏。
但他,也只有他,笑着去摸她的头,一面如旧:“阿暮你长壮了,我们比试比试,看你武艺精进多少。”
比试自然是朝暮赢了。
其实,他早就打不过她了,每次比试朝暮总能在十回合内结束战斗,即便放水也能在五分钟内结束。明知道这样她还是时常缠着XX比武,看着自己明明没有用力,他却气喘吁吁装作很痛不想打的样子,看着第二天他揉着肩膀与亲友诉苦的样子,她就觉得很好玩,于是乐此不疲。渐渐亲友又开始打趣:XX这福得是你受着,打是亲骂是爱,这个道理还不懂吗。他和以前一样反驳:啧,怕不是成天喝酒把脑子喝糊了,净想些不着…。
此时的朝暮不同以往,这次,她听懂了亲友的调侃,原来旁人是在撮合他两个。
而她,是想嫁他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当自己还是懵懂孩童的时候,或许还在老家的时候,就已经做了这个决定,所以才会背井离乡不远千里随他而来。似乎她的小半生都在追随着他的脚步,她想嫁给xx,除了他,她从未想过、也想不出别的什么人。
她真是个死脑筋,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伸手去堵住了他的嘴。
他带着些许困惑的表情回望。
她啊,又着急又委屈,一时间控制不住要哭了出来,泪水盈了眼眶,却憋了半晌也说不上来话,只是赌气般扭过头不再看他。朝暮本来就藏不住心事,她喜欢XX在亲友之间也不算什么秘密,可他本人却看不清或不愿看清。不过现在,她如此反应,既是再迟钝的也能猜到她的心意。
她已经不记得亲友是如何起哄,如何解围。只记着当时他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弥漫着说不上来的尴尬气氛。
直到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停了脚步,艰难地开口:“朝暮”。
“你喜欢我?”他问。而她则用力地点点头。
看着她天真又期待满满的眼神,竟让他联想到了某种可爱的小动物。一时间他哭笑不得:“你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吗?不是小猫小狗的喜欢。我是说,男女之情,你明白这个词的意思吗?”
“懂,我想嫁你,可以一直住在你那里,可以天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咳”他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没有见过哪家女子像她一样直白。
“这些话可别再乱说。”
“为什么?”
“你还小,不懂这些事。我们不是兄妹胜似兄妹。哪有妹妹嫁与哥哥的道理。”
她摇摇头:“那你不是哥哥,我也不是妹妹。”
他有点着急:“可你在我眼里就是妹妹。”
“那怎么办?”
“所以没办法,我们不能一起。”
骗人,肯定有办法,他就是不想娶自己。
“以后你就不要把我当妹妹了”,她任性道。他如果非要认她做妹妹,那她就要当一个嫁给哥哥的妹妹。
“这样,明后我带你相亲去,到时候哪个看顺眼了哥哥给你介绍。”
“我就要你。”
他无奈看着她,长吁短叹终是无话。
他确实兑现了,带着她认识了好多公子。可是这些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家中是做什么的,她统统记不得了。她眼里,他们只是XX的朋友,仅此而已。
再后来的几年,不知道是她的热情还是坚持打动了他,总之他也没有最初那么排斥,面对朋友的调侃,他也没再反驳。长久的相伴让她天真地以为他们真的能成为良偶眷属,如果郑西没有出现。
在家乡度过的两年,在成都相伴的八年,细数与他相识十几年的时光,他认识的女子不少,与他结成亲友也有、爱慕他的也有,但从来没有一人,是他倾慕的。
所以,当他对自己说想去追琴娘时,她才会杵在原地不知所措。如果一个不曾说过爱的人要去追求人,那他该是有多喜欢啊。因为足够喜欢才会勇敢去争取,因为足够喜欢才会小心细致处处留意,这道理她早就懂得了。
乾元三年初夏的济安诗会,是他精心准备好的“初遇”。
听说他一早托熟人打听到了诗会题目,在会上“即兴”题出了他冥思苦想了数天的词作,惊才绝艳成为全场焦点。又攀得亲友介绍,落座于郑西的邻席,提前打听到她喜九溪先生画作,席间又装作不经意提及自己爱好字画收藏,犹爱九溪先生的几幅山水。他们聊得很是开心,他的计划也很成功,几天后郑西就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