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应彪从小就喜欢看雪。
原因无他,哥哥被父亲带在身边教习,知道自己要喜欢射御书数;崇应彪只从宫人处学了些皮毛礼法,不知道该喜欢些什么,干脆就日日坐在长廊下看雪。
在北崇,雪是如此残忍。铺天盖地的雪崩年年发生,淹没房屋,填平丘壑,等到来年春天,冰雪消融,那些动物或人的尸体才能重见天日。
除却皮肤上星星点点的冻斑外,他们看起来还是如此鲜活,仿佛还能听见身边妻儿父母的呼唤,重新醒转。
北崇春天的旷野,行走着收殓尸首和重建家园的百姓。崇应彪站在一片哀鸿遍野中,竟生起了某种宏图壮志。
他想要,成为北崇最盛大的那一场雪。
北地尚武,他若能如此轻易地主宰他人的生死,父亲,是不是就能对他刮目相看?
于是,不受宠的小公子开始勤习剑术。鸡鸣晨起,月至中天才歇息,摔倒了就再爬起来,破皮了也顾不得包扎,久而久之竟养成了天寒骨痛的坏毛病,夜间疼得满榻打滚,公鸡一打鸣,照旧一骨碌爬起来去摸剑。
他的剑,急功近利,谈不上什么风骨,但招招致命,带着不近人情的狠绝。与兄长比试时,他终于能胜他半招,割下那块华贵的披风,喜滋滋地随宫人去应父亲的传召。
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蒙召。
本以为能得父亲青眼,却没想到,父亲要他只身前去朝歌做质子。
何为质子?非为子,而为质。
爪牙稚嫩的彪兽,还未来得及向父亲求一个答案,就坐上吱呀呀的马车,披上陈旧的长袄,去往不曾谋面的宫城,成为王的俘虏。
朝歌城的雪,下得也是这么大。
北方营二百余质子,无一人是雪,他们只能是被雪掩埋的、看似鲜活的尸体。
崇应彪也不是雪。他是雪地中,苟延残喘的行尸走肉。
二百余名不受父亲宠爱的孩子凑在一起,本就不得教养,互相学得更坏。
他们谈杀人,谈女人,在痛极的时候摔弓骂下流话。没有人告诉他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们就把挑衅和斗殴当作至高无上的荣耀,抱团取暖,互相舔伤。
当然也有例外。
冀州来的百夫长苏全孝,生性懦弱,不会打架不说,还总在其中调停。
崇应彪一开始看不起他,但他总抱着浆洗好的衣服,亦步亦趋地叫他“彪哥”,于是难得地对这个最年幼的质子生出了一点恻隐之心。
深夜秉烛对谈,他才发现二人的相似,都是家中幼子,都黯淡于长兄的光环下。崇应彪于是拍了拍苏全孝的肩膀:“往后我罩着你,咱们北地男儿可得有些血性,不要让其他营的看了笑话。”
苏全孝顺从地点头,架是不劝了,但总是在崇应彪和姬发掐架时躲得远远的,只在他带着满身血回到北营时恭维道:“彪哥,你今日好勇猛!”
是了,勇猛。崇应彪十分受用。
北崇的彪兽,合该勇猛,勇猛,才能夺得一等一的战功,才能赢得主帅的夸赞,但彼时他还不知,世上多有事物是勇猛换不来的,比如父兄之爱,再比如玄鸟之爱。
玄鸟有名字,叫蛮蛮。
眉眼是日月,长发如草木,笑起来是朝歌城里最灿烂的一块金子,偏偏落在最懦弱的小质子手上。
一开始,他对此嗤之以鼻,久而久之,自己也窥见自己心中那点隐秘的欲望。
他也想要,得到那只小鸟。
没人教过他该如何讨一只小鸟的欢心,他以为,只要自己杀的人够多,捉弄她的次数够多,她就能从他那双眼睛里,读懂他的希冀。
他以为,苏全孝身死、鄂顺身死、伯邑考身死,你就能曳着裙摆,来到他身边。
他是如此勇武,他亲自将反贼苏护的头骨制成酒器,他能在深夜的河水中将你抛掷于生死之间,他能缄默着杀死自己儿时敬仰的父亲,能将你爱的人,一个个,一刀刀,生剖骨肉。
总该轮到他了吧。
可为何,那双漂亮的、会笑的眼睛,看向他时总是含泪的、憎恶的、恐惧的?
为什么,你那么温顺地攀在他膝头,不是对他倾吐爱意,而是求他去救那些本就该死的人?
小鸟,你好狠的心啊。
我不过是个不受父兄待见的弃子,不过是个能掌生死的屠夫,不过,剖去你小情郎父亲头颅中的血肉、砍下南鄂质子新鲜的头颅、再烹一烹西岐世子的骨肉,我没做错,我不可能做错。
为什么不肯可怜可怜我呢?
可惜可惜,可惜我不杀女人,我还有慈悯之心,不然,要剥光你的翎羽做成坎肩,带你上战场,让敌人的血都飞溅在你身上;要把你的骨头磨圆、磨钝,串成珠子,带你去求神拜佛,让你我来世,继续痛苦地相缠。
可惜可惜,可惜我不杀女人,那我要怎么让你记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