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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金衣的野兽(1 / 2)

京城的客栈也比别的地儿贵,他们一共十个人,起码要花不少银子,阿绯是女孩子自然不能睡大街,老头已是个老人,自然不能睡大街

于是,他们决定让阿绯和老头住客栈,他们将箱子里的被子搬出来,去箱子里找地儿凑合一晚。

“你们睡大街,我也睡大街。”阿绯正拿着一根火腿喂阿黄,阿黄吃得干干净净,阿绯揉了揉她的头,将口水抹在阿黄的黄毛上。

“你是女娃子,怎么能和一群大男人睡大街?”

阿绯嫣然一笑,“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这里的客栈肯定比别处贵,我是来赚钱的,又不是来当小姐的。”

阿绯虽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长得唇红齿白的女孩子,但她却不把自己当女孩子。

她不把自己当女孩子并不是说她不想当女孩子,而是她年少时就跟着老陈他们走南闯北,根本没人教她怎么当女孩子,第一次来葵水的时候,她吓得哇哇大叫,认为自己一定是得了不治之症,连遗书都写好了。

老陈四十六了,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其他八个老杨、李四两、赵重阳、孙初三……倒是想摸女人,但赚的钱也只够吃饭住店,根本没有闲钱去找女人,是以也不知道女人来葵水是怎么回事。

他们急匆匆扛着倒在地上打滚的阿绯去看大夫,阿绯出来时脸却不红,似乎还有点气,若是每个月都要这么一闹,那岂不是要少挣几天的银子?

“我不管,睡觉在哪睡都一样,这点钱不如留着给老杨买口酒喝,他年纪大了,说不定哪天下去了,就没得喝咯!”

老陈的脸想一块柏树皮,笑起来时更像一块老柏树皮,他拔了一口烟,吐出一圈白雾,道:“我下去了,你们就当我的骨头装在盒子里,你们走到哪里我都陪你们去。”

几人奔来在笑,现在却笑不出了。

他们本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幼流落江湖讨生活,都有一段十分凄惨的经历,若不是亲身经历过,谁也没办法体会那种感受。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连条狗都没有,就算哪天死在山里路上,也没人埋个尸,幸好遇到了老陈。老陈不仅收留他们,还教他们耍杂技,有他一口吃的绝不会饿着底下小的,有时他宁愿自己少吃一顿,也要让他们吃好。

他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已是彼此生命中最亲的人。无论失去哪一个,他们都会痛苦不堪。

阿绯的脾气倔,口齿又伶俐,几个人争不过她,只得给她在胡同角铺好被子、抖出一块绿色的床单给她当做窗帘。

床单本来是绿色的,现在已成了白色。

胡同外忽然走来一个人。

这人圆脑袋,圆眼镜,带着个圆圆的瓜壳帽。

十个人齐齐盯着他,一句话都没说。

他们都是老江湖了,老江湖不到该说话的时候绝不说。

圆脸小厮笑眯眯从怀中递出一张帖子,道:“我家老爷备了些薄酒,请诸位到寒舍一叙。”

“你家老爷是谁?”杨老头道。

“冯府冯老爷,”他生怕被人小瞧了,朝着皇城的方向拱拱手,言辞间颇为自得,“乃是当今圣上身边的红人。”

这小厮身上的布料乃是上等,裁剪得合身,袖口还绣着精致的花纹,比普通人穿得都华丽,看来他家老爷果真是达官贵人不假。

既然是贵人,那么薄酒想来也不是薄酒了。

几人正要应下,老杨正想问几句,那小厮已经打断了他,“咱家老爷今日很是喜欢你们的表演,欲请诸位在寒舍小住几日,包吃包住,每日有好酒好菜招待。”

“好,咱这就走!”李四两一口答应下来。

他生得又高又撞,简直就像一面墙,胸前衣襟大氅,露出发达的胸肌。他向来胃口大,别人已经吃了六分饱,他才四分饱,又不好意思说,因为钱还要留着当明日的饭钱。

阿绯还小,才十五岁,老陈老了应该让他们多吃点。干这一行的,奔来也不能吃太饱,也不能喝太多,否则容易出事故。

酒虽好,但谁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的。

酒已在桌上,饭也在桌上。

酒是红葡萄酒,桌是金丝楠木桌,桌角上确实凹进去的,嵌着拇指大的明珠,在这张桌上吃饭,已不必点灯,整个亭子已被照照得如白昼般明亮。

这一颗珠子起码够吃十年了吧?

他们虽然这么想,却并不羡慕,因为他们兜里虽然没有多少钱,也时常吃不饱,但他们用的却是自己双手挣的钱,靠自己辛劳挣来的钱,就问心无愧。

他们奔来以为老爷已经很老了,起码和老陈一样老,但没想到老爷不仅年轻,还生得仪表堂堂。

他穿着极其华丽的衣衫,头发以金冠高束,嵌着几颗绿松石,他的手上戴着白玉扳指,身边伺候的人起码有二十来个。

一个的信心并不在于他穿得是否华丽,有时,越是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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