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这两个多月,我在断断续续地研究状告宁隼医院重症监护室的问题,打算通过法律途径,为你讨公道、要说法,很多人也要求我这么做。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佟律师,跟他一起研究过几次。佟律师为人正派,很有正义感,听说你的情况后,很气愤,为你不平,他要免费为你打这个官司。我将你在宁隼医院的整套病历交给他,他与医疗界的朋友做了交流,认为完全符合“过度医疗”的特征,目前他还在研究,查找证据。
昨天,我又去找神经外科专家华教授,想听听他的意见。他退休前是医疗专家组成员,对医患打官司的事比较了解。我向他说明来意后,他说,到法院起诉医院,费钱费时费力,告赢的可能性还很小,因为宁隼医院的医疗事故太多了,他们的医疗水平、医生医德就是这个样子,如果都告赢了,医院就得关门。他说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找出医院不得不承认的关键问题,直面医院主要领导,通过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他还讲了一个案例。有一个二十六岁的男青年,得了一个根本不可能致命的疾病,可住院九天就死了。这是个明显的医疗事故。家属告到法院,折腾很长时间,也没有赢的希望。后来,家属在研究病历时,竟然发现里面写着“月经不正常”一句话。他们找到医院院长,啪地一下将病历摔到院长的办公桌上,要求院长解释男人怎么会月经不正常。就这一句话,院长不得不服软,最后赔了二十七万元。其实,即便是赔二百七十万也不多,毕竟一个活生生的大小伙子没了,但这也是最好的结果,不得不接受。他说,作为医院,在病历上出现这样的笑话,可以看出是多么的不严谨,一个不严谨的医院怎么能医治好病人呢?
他讲完后,我拿出你的病历给他看,并指着“入院记录”上错误,比如将你的职业写成“个体经营者”,体重写成“80公斤”。你一米六的身高,如果体重八十公斤,那得肥胖成什么样啊,怎么可能呢?他们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胡乱填写。他说,用药的剂量是与人的体重有关系的,药的剂量用错了怎么能治好病呢?他肯定地说:就凭这一点,你就赢了!
尽管他这么说,我还是想走法律途径,因为我没有那个精力和时间去跟医院纠缠,更不能去闹。我准备请佟律师提起诉讼,视情再研究新的办法。
我要走的时候,华教授说,应该送你去医院再做一做高压氧,并立马给那家空军医院的神经外科仁主任打电话,让他安排你去住院做高压氧。我今天上午与仁主任通电话,确定明天送你去住院。
说实话,我真的不想让你再去住院,你在家里挺好的,哪怕是影响我睡觉,我也愿意你在家里,愿意夜晚听到你的声音。但是,华教授说做高压氧对你有好处,我又不得不送你去住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