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黑、道势力巨头的金风细雨楼,在京城里有许多当铺和酒肆的买卖营生。
苏梦枕时常巡视楼内的产业,但如锦绣典这样开在偏僻地段的小当铺,他通常也是不多去注意的。
但此时他却不得不注意锦绣典。
倒不如说,现在的锦绣典,已经成为了京师各路豪杰眼中的焦点。
原因只有一个。
郑医令在锦绣典。
这样说来也似乎不妥。
因为这块传闻中能治得了病、救得了命的郑医令,正在苏梦枕手中。
罹患重疾,浑身是病,遍寻名医而不可根治——苏梦枕本人也符合郑三太爷的医治条件。
他坐在椅子上,身边只有阴阳脸的师无愧和瘦高个的杨无邪。
这张椅子高大而奇特,由长短不一的木块砌成,每一根木头都是直的,无论用哪一个角度坐在其中,都让人很不舒服。
苏梦枕指尖偶尔触碰到医令,便被滚烫的触感唤回了思绪。
天下间少有人见过郑医令。
但见到它的人却绝不会将它与其他牌子弄混。
除了神秘而富有的老人庄,又有谁能拥有这样一块令牌?
这块不过手掌大的白色玉牌在阳光下透出七彩的光辉,如梦似幻,在烛光里漾着翠色的柔波,莹润生光。
触摸到它,便叫人凝神静气,头脑清明。灌入内力时,不似寻常暖玉触手生温,反倒散发玄妙幽香,滚烫熨帖。
就连苏梦枕这样体温要比寻常人低得多的病人握住医令,都觉得仿佛攥着一颗太阳,热而舒适。
杨无邪不但是他的总管,更是他的军师。
师无愧不但是他的死士,更是他的亲信。
他们俱将苏公子视若神明,见到有东西或可救治他身上的顽疾,都在心里欣喜不已。
只是正如他们希望这块医令能让苏公子获得一个健康的身体一样,楼子外面,同样有大批人马对医令虎视眈眈、势在必得,更不愿意见到金风细雨楼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被健康无虞的苏梦枕掌控手中。
没有人会嫌弃自己多一条命。
哪怕在追逐这条命的途中因此丧命。
京城的诡谲局势因着一块令牌越发风起云涌,而造成这一切的孟小侯爷孟良宵对此恍若不觉,反而日日在这汴京城中闲逛起来。
茶楼酒馆里的说书人、集市街头上的卖解者、艳名远播的名妓——孟良宵对这一切都很感兴趣。
陪着他走遍了大半个京师的追命此时正坐在他对面,和他一同饮酒。
追命好酒,酒量也大,饮酒间自有一派豪迈。
孟良宵也好酒,但他多是小酌,遇上好酒便会喝完一杯,遇上不好的,便立即停杯,再不肯喝。
追命对此倒是颇为稀奇,不免劝这位酒友:“既然味道尚可,孟公子何妨多饮一些?”
孟良宵却摇摇头,长叹一声。
相伴数日,追命自认对这位小侯爷的脾性稍有了解,见他这样叹息,便认定他又要讲些“只是堪堪入口,不如我家酿的”之类的话来。他也打定主意,哪怕一会儿结账时被店家视为砸场子的恶客,也只权当做不知。
岂料绯衣公子更添惆怅,望向他的目光里隐隐有着他看不懂的鄙夷,“我才十六岁,不宜酗酒,怎么,三爷竟不知道喝酒会叫孩子长不高吗?”
入口的酒液令追命呛咳起来,他一边捂住嘴,一边在对方嫌弃的目光中大笑起来。
追命很好奇,“孟公子竟当自己还是孩子?”
孟良宵点点头,斩钉截铁道:“我本就是天下难寻的乖孩子、好孩子。”
追命又想笑了,只是瞧着小侯爷不善的目光,最终没有发笑,只在眼神中显露出一丝笑意。
孟良宵觉得他莫名其妙,再加上酒足饭饱,不愿多留,起身便走。
徒留下追命慌忙饮完了余下的半坛,又匆匆结了账,才追了出去。
追命轻功奇佳,孟良宵也只是信步走走,才出了酒馆,便追上了他。
追命在诸葛神侯门下四弟子中年龄最大,身边所见的少年人多是无情冷血这般稳重自持之人,此时与孟小侯爷结作酒友,倒是体会到了一番难得的趣味。
在追命看来,孟小侯爷嘴上不饶人,性子却天真直率,实在可爱。只是太容易生气,比女娃还容易生气!
“你在想什么失礼的事情吗?”孟良宵睨他一眼,似乎看懂了他的心思,竟哈哈一笑:“三爷觉得我爱生气?”
说罢,孟良宵掏出鼓囊囊的荷包在追命眼前晃了晃,“我若不气,三爷怎会甘愿自掏腰包?”
“啊”了一声,追命恍然大悟,“孟公子、孟少庄主、孟小侯爷……”他一连叫了三声,笑容中带着苦涩:“连我这位小捕快的微薄俸禄也要算计,您可真是……”
一毛不拔铁公鸡,追命腹诽。
孟良宵嘻嘻一笑,越发理直气壮,“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月俸未发全靠庄内供养,三爷不肯结账,倒叫我花钱不成?”
明知道他说的都是实话,追命心里却依旧酸溜溜的。
他听力极佳,自然能听到孟小侯爷荷包中银钱碰撞时发出的美妙脆响。
告别追命,孟良宵决定回府。
正如他所言,他实在是个乖孩子、好孩子。乌北听闻他与神侯府的追命捕头一道出门,才总算不再跟着他,此时追命不在,孟良宵便选择了回家。
绝不是怕了乌北的念叨。
冬雪纷至,新年未远,江湖上的恩怨却不会停。
市肆仍旧热闹,雪越下越大,摆摊的商贩却不少。
草棚子系着几匹马,肉摊子上摊主正在磨刀霍霍,摊贩中有卖布匹的、卖鱼的、卖鸡蛋的,也有卖糖水的、卖兽皮的、卖针线的。
往来间嘈杂吵闹,叫卖声络绎不绝。
却还不够热闹。
因为少了人。
没有顾客。
孟良宵踏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