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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Objection!(1 / 3)

“Obje!”

“Obje!”

“Obje!

被告律师快把‘obje’喊烂了。

布鲁克林没有理他,沉思了片刻道“他说的有道理。被告,你们申请的这名证人目的是提供这通电话,可电话内容涉及保密要求,原告方无法进一步进行验证。”

“法官阁下,他是我方证人,我方没有义务在申请证人时考虑对方的质证难度问题。”被告律师脸色有些难看的说道。

“可你的证人无论问什么都可以用一句‘涉及秘密’而拒绝回答,我根本无法验证证人陈述的真伪!”特朗科反驳道。

“这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被告律师冷着脸道“你也可以找个涉及秘密的证人出庭。”

DuangDuang!

“好了。”布鲁克林开口打断两人的争吵“你说的有道理。”

布鲁克林道“证人提供的重要证据,即他与被告父亲的那通电话,涉及秘密的确无法验证真伪,但这并不能用以驳回证人提供的证词。”

“证人提供的证词往往具有唯一性,如果我们保持怀疑的心态去看待每一个证人提供的证词,那将没有可靠的证词可以使用。”

“因此,我宣布议员先生提供的证词有效。同时也要求证人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持诚实,尽到证人应尽的责任。”

“特朗科,你可以继续提问了。”

特朗科有些沮丧,摇摇头道“法官阁下,我问完了。”

说完,他转身朝原告席走去。

布鲁克林点点头,问道“被告方有需要补充的吗?”

“有,法官阁下。”被告律师起身道。

在得到允许后,被告律师来到证人席前。

他问道“您提到过,您与彭斯·诺顿先生是好友。”

证人点点头“是的。”

“能详细说一下,你们是什么样的朋友吗?”

问完,被告律师就主动解释道“这个问题可以解答原告律师刚刚质疑的所谓‘不合理’的问题。”

议员捋了捋思路道“我跟彭斯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们一起来到纽约发展……”

“……在彭斯的婚礼上,我受邀担任了伴郎的角色,这是我们早早就约定好的,等我的婚礼时,他也要给我当伴郎……”

“……那时候我们住的很近,爱德华出生不久,我的妻子也被检查出怀有身孕……”

“……爱德华他们从小就是朋友,就像我跟彭斯一样……”

议员讲完,被告律师总结道“证人跟彭斯·诺顿一家是很亲密的朋友关系,两家的孩子也经常有所往来。这种情况下,证人想起向彭斯·诺顿先生问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的表现,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吧?”

陪审席上有不少人都跟着点了点头。

的确。

这种交往几十年的好朋友关系下,通过对方家的孩子打听自己的孩子的真实情况,这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甚至许多人都一直在这么做。

“我问完了。”

被告律师点点头,结束提问。

“原告,你们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吗?”布鲁克林问道。

正跟杰森·布尔凑在一起的特朗科立刻站起身“有,法官阁下。”

他重新来到证人席前,问道“您儿子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议员表情一滞。

“Obje!”被告律师再次站出来解围“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过了!”

“我们没必要在一个与桉情毫不相关的问题上反复纠缠!”

“我刚刚问的是证人的儿子学校生活过的怎么样。”特朗科当即反驳道“既然他关心自己的儿子,甚至要悄悄向朋友的孩子打听,按照证人自己所说的,4月25日那晚爱德华·诺顿喝多了,并没有回答问题,他事后应该有通过其他渠道得到答桉吧?”

特朗科接着问道“您后来从爱德华·诺顿这里得到答桉了吗?您儿子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我…后来我向他们的教授咨询了情况,得到了答桉。”议员回答道。

“答桉是什么?”特朗科追问。

“他…他过得很好。”

“可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4月25日那天晚上,您的儿子因参加一场地下非法赛车比赛出了车祸,上周才刚刚出院。”特朗科道“这就是你说的过得很好吗?”

“我……”

“法官阁下,证人又在撒谎!”特朗科不给证人辩解的机会,当即道“对方的证人在宣誓后还在撒谎。”

“他根本没有在事后向校方了解他的儿子在学校的生活。”

“如果他真的这么关心,关心到4月25日当晚在一通有关工作的保密的电话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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