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脖颈上。
此举显然不足以威胁禁军统领沈白衣,但却足够让他侧目。
沈白衣留意到了歹匪怀中的男孩。
如果说歹匪身上有什么奇异的地方令沈白衣不得不另眼相看的话,那么他从歹匪怀中的男孩身上感受到的不同,只能用震惊来形容。
一个小男孩,不过六岁上下,他的胆识,他的气魄,可以迎刀锋而不避,可以在死亡逼近时毫无畏惧地直视凶手的眼睛。
让沈白衣却步的,是男孩眼中的锋芒。
这样的锋芒,他竟然有种莫名的熟悉。
沈白衣的剑锋,停在歹匪身前不过方寸之间,他这边收势后,小男孩亦挪动脖颈,从歹匪的刀锋下把自己漂亮的一颗头颅抢救了回来。
“你要寻死,便去死好了。我与你可不是一路的,你寻死不要带上我。”
男孩嘟着唇对身后的歹匪说,那歹匪偏头一笑,竟存了些许宠溺:
“你方才愿意救我,现在为何弃我?”
小男孩不以为意,
“弃车,自然是为了保帅。”
他这般轻蔑的说词,那个桀骜的歹匪未置一言,竟是认了。
漂亮,完美,无暇。
沈白衣想不出更好的词汇去形容男孩近在迟尺、粉雕玉琢的一张脸。
那样一张脸,分明是几代钟鸣鼎石、锦衣玉食才能娇养呵护出来的,像极了闺阁中的娇客,却偏生了那样睥睨世间万物的胆色。
沈白衣忍不住啧啧称奇:
“这小孩,不错。”
“胆识过人,又识时务。假以时日,必成气候。”
“原以为他是个拖油瓶,如今倒觉得,平远侯府捡着宝贝了。”
沈白衣回头看向跪了一地的侯府侍卫,言语中竟有几分艳羡:
“你家这赘婿倒是个会生儿子的。”
“回去告诉你家赘婿,这小娃娃便给了我做徒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