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吃着开胃,而且汤鲜味美。
这道汤经常在宴席接近尾声时上桌,汤汁不但解油腻,更下饭。
于若曦上辈子最喜欢吃这道菜的鸭子。
炖得酥烂的酸萝卜鸭一上桌,首先就截取鸭子那一段,只需要轻轻一抿,鸭肉是鸭肉,骨头是骨头。吃起来别提有多好吃。
等两道菜都
下了锅,她开始准备两道素菜。
一道锅巴土豆,这可是大街小巷必吃的美食。一道麻油抄手,都是让人吃了就走不掉的地道小吃。
鲍一味时刻都注意这这边。
之前见于若曦清洗大白菜,还以为她要炒一道小菜。可对方居然开始和面,让他越发好奇。
等看清楚于若曦居然在包抄手后,不由瞪圆了眼。
于若曦却根本不在乎对方的看法,自顾自做着自己的吃食。
等双方四道菜出锅,齐齐送上桌后,大家呼啦啦都围拢了上来。
“好香啊好香,要是我们能尝一尝该有多好。”
“可惜了那三只鸭呢,看得见,吃不着。你们说,谁的厨艺更好?”
“那还用说,肯定是若曦!”
“那可不一定!你们之前没听说吗?那位可是大厨。大厨,懂吗?”
“……”
鲍一味盯着对面的于若曦,眼底是势在必得的热烈:“怎么样,这菜谁来做评判?”
“不如,咱们俩相互给彼此打分?”
于若曦之前就想过这个问题。
这里的人都是她的乡亲,如果让他们做评判,恐怕无法让对方心服口服。
与其如此,不如让他们二人替对方打分。是胜是负,全凭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