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河滩上的路继续向前走,就可以到达最近的集市,那里还是隶属于燕国,之前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八家子,据老秦所说,因为最初只有八户人家而得名,离这条叫春江的大河较近,春江流经水流平缓,水面宽阔,而江的两岸仍被连绵的大山所包围。
起初居住在这里的人们还以种田打鱼为生,直到离这里百多里外的孤云城规模日益繁荣,这里的人口也变得多了起来,最近的几年更是因为是于燕和孤云城的必经之路而显得重要起来。
由于过往客商都要在这里的渡口行船才能到达对面的孤云城所辖地界,商业也随之发展了起来,由最初的小餐馆和不入流的客栈,发展到了现在千余户的大镇,往来的客商也求便利很多选择在这里作为交易的地点。
这些年来,老秦也并没有断了孤云城的消息,毕竟云城主曾有恩于他。孤云城这些年从当初小小的庄子发展到现在富可敌国的巨大城市,这样的变化,只凭小小一盒火柴是不可能的。在孤云城里有很多常人无法想到的东西,据说每一个初到孤云城的新客都会为之震惊而流连忘返,而孤云城也象颗巨大的磁石般吸引着八方来客。
尽管出自孤云城的物品个个都价值不菲,但各地商人还是趋之若鹜,恨不得把出自孤云城的所有商品搬回自己的家乡,因为,哪怕只有一次机会,倒卖所赚到的钱也够下辈子所需了。
每个来孤云城的人都想发财,而每个来到过孤云城的人都发了财,这就是孤云城的魅力。
听到老秦把那座城吹得神乎其神,沈纪只能说是将信将疑,以老秦父女身上的东西来看,这个世界明显还不算发达,就算说破天去,孤云城还能怎样。
倒是秦可的描述让沈纪也有了些兴趣,说是那个城市里有好多外面所没有的东西,比如把人照得很好看的镜子,还有各种比市面上高级得多的胭脂水粉,据说女孩用了就堪比变身,总之使用了那些东西后,就会变得非常好看。还有那儿的屋子上都贴满了一种叫做玻璃的东西,不光是透光,还能象宝石一样闪闪放光,可比寻常人家里的窗纸要好得多,既暖和又可以清晰的看见窗外。
老秦显然没有把这些小姑娘喜欢的东西看在眼里,最让他念念不忘的就是产自孤云城的好酒,就如同他昨晚一直喝的一样,酒香浓烈,劲头十足。
而让老秦恼火的也正是孤云城,那个王总管在老秦离开后似乎更受器重,很多城内的事儿都几乎被那奸人把持,这也是老秦这么多年来一直受那王管事的追杀原因,人的地位到了他的程度,只怕不直接说和某人有仇,只说不喜欢某人或做些暗示,就会有人按着他的意思去做。
可能云城主早就忘了当初所发生的事儿,毕竟小小的火柴放到现在只能算是个发迹之物,对孤云城的影响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但手下的人却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卖主求荣的家伙,一有他的消息就会有人上门索命,以至于这些年来老秦同志纵使武功高深,很多时候也不敢公开露面于市井。
但这次,也说是个意外,他老秦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出现在市集了,至少不必再用个头巾来遮脸,象做賊一样和人交易,更有了机会可以深入城主府与那个老奸人王管事,哦,现在应该叫王总管算算老帐了。他的身边可是有少城主给他撑腰,看他还能把自己怎样。
虽说老秦同志一再让沈纪想想过去的经历,但绞尽脑汁之后,仍是一片空白,不光是经历,就连怎么孤身一人出现在大山里都想不起来。这样的结果让秦可更加确定,这小子就是那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无疑。说起这个传说中的城主公子,不仅是孤云城边的平民百姓,就连附近的几个想和城主攀亲的诸侯都对他的琐事了如指掌,而关于这个傻儿子的故事更是平常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调侃谈资。
据说这地主家的傻儿子三岁还不会说话,十多岁了还在尿床,光着屁股满街跑。这些还算不上什么,更有一次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差一点儿把金碧辉煌的城主府一把火给烧了,至此之后,这个傻儿子的周围总会跟上大批的随从,防范他不要做出什么更出格的事儿。偶尔他还会出现在城中的大街上,当众脱裤子尿尿拉屎更是小儿科,关键是这小子似乎对女人更感兴趣,曾多次在大街上掀人家姑娘媳妇的裙子。以至于有些家长就教育自己的孩子,你再不听话长大了就会成少主那样,不仅能止哭,还成了一众孩童的反面榜样。
讲到这里,不光是沈纪听不下去了,秦可也是面红耳赤,带着大黄超过了爹跑去了前面,似乎与沈纪为伍都显得羞耻。
虽说这城主家的傻儿子至此成了扶不起的阿斗,但城主家那千金显然要出色得多。据传这位小姐是二夫人所生,自小聪慧过人,文能吟诗作对,武能上马杀敌,模样也如那位韩国公主般天姿国色,只叹是个女儿身,不然这城主家也算后继有人了。
“人家都说,这城主家的小姐生得天姿国色,很是好看呢!”,走在前面的秦可听到关于这位小姐的事儿也禁不住插嘴道:“听说她比这傻子小四岁,但似乎和这傻子关系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