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迷村>女生耽美>一个肝癌患的自救之路> 第25章 拒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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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拒交罚款(1 / 2)

自己虽然心里没鬼,但在单位里最怕瑶言了。

瑶言有时能改变领导对他的看法。

而这种事情不好解释,有种越描越黑的感觉,他现在有点怕被家伙缠上了。

"那可不行,前面多交了几年,现在叫你们退回也不现实,你们以后就按每月280元收我的吧,不然我连夜搬走你们一毛钱也收不到。"

程南大度地说。

那领导这时才知道,自己还真对这小子没有一点办法,起诉不到他头上,他拖欠了五六千租金,他还真不怕搬走。

领导只好无奈地说:

"那你把钱交了,再重新签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吧。"

程南倒也不是贪图小便宜的人,只是不习惯别人把自己当成冤大头坑。

就比如刚买中巴车那两个月,因为有点忙,没注意到那个月的10日是星期天。

而修理店的工商管理费最迟不能超过每个月的10号,不然就得双倍罚款,原本只是一个月交70元,变成不但要交70元,还要罚140元。

等到11日下午工商所交费时,程南才知道有这规定。

他对那收费员问道:"不会有这么奇葩的规定吧,现在都新社会了,你们怎么比旧社会的刘文采和周拔皮不狠毒,欠你们的钱不到24小时就翻三倍来收?不能这么坑人吧?"

可收费的工作人员显然见多了这种事,她不紧不慢地说:"这是规定,你交不交,不交就让开。"

"有这规定吗?是谁规定的?你拿给我看。"

程南不甘就范,生气地问道。

"是我规定的,你想怎么样?"

这时从里间走出一个看似领导的中年男子,不屑地看了一眼程南说。

"我艹,你太牛逼了!我相信国家领导人都不敢说是他决定的,你当个芝麻小官竟然敢如此大言大惭说你规定,你他妈的就凭你规定就敢要老子三倍的钱,你出来,看我敢不敢揍死你这个坑害百姓的家伙。"

程南边说边捞起袖子,恶狠狠地盯着那个人。

后面排队的十几个人,也不知道谁带头,竟然都鼓掌起来。

程南更得意了,尝试着翻过高高的柜台进去打他。

这时又有两个人出来,把那个人推进里间关上门,才过来笑着对程南说:

"他中午喝了些酒来,你不要跟他计较,请消气。"

"你们就这么为工商户服务吗?还喝了酒上班!国家花钱养你们一群人来坑百姓的吗?"

程南气鼓鼓地说。

"同志,你这样闹也没有用,还是交钱的吧,《工商行政管理条例》中的确有规定,迟交工商管理费可以处以两倍的罚款。所以你闹是没有用的。″

一名男工作人员耐心地劝程南道。

"我信你个鬼!而且你说的可以,不是一定要罚,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我相信不会这么坑人,你们是借用法规敛财而已吧,你拿出规定给我看,不然我绝对不交,谁爱交就上来交,我让开!"

"我们也不交!"

"拿规定出来看,不然我们都不交……″

"这个月的10日是星期天,你们又不上班,叫我们怎么交?都没一点人性,动不动就罚款……"

……

后面的人也吵吵嚷嚷,个个都不愿交了,大家对这种不公平时都只是敢怒不敢言,现在有人带头,个个情绪都爆发了。

"拿出规定,拿不出你们从今以后休想再收一分钱。"

程南突然大声喝道。

他看着他们一个望一个,一副迟疑的模样,就知道这里面藏有猫腻。

工作人员没有办法,只好拿出一本《工商行行管理条例》,慢慢翻开,指着上面说:

"五十三、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不缴纳工商管理费的,处以两倍的罚款。″

"你别读了,我认得字,我自己看。″

程南说着手一挥,一把抢了过来。

然后他自己慢慢翻开来看,果然上面的确写有:

五十三、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一)超六个月以内不缴纳管理费的,处以一倍的罚款

(二)超过六个月不缴纳管理费的,处以二倍的罚款。

程南一巴掌拍到柜台上,大声质问:"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规定吗?你们就这样来曲解这规定?你们当我们都是文盲是吧?你怎么不敢全部读出来,你不读,让我来读。

五十三、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一)超过六个月以内不缴纳管理费的,处以一倍的罚款

(二)超过六个月不缴纳管理费的,处以二倍的罚款。

迟交6月之内罚一倍,超过六个月才罚两倍,我们迟交不到一天,你就按超过六个月罚款,我看你们穷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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