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夜火的回答,黄莺被气的够呛。难民连肚子都吃不饱,你却觉得假扮难民是一件好玩的事情。你可是真任性啊!
黄莺心中气恼,不愿在这件事情上继续纠缠。于是干脆利落的拿起书案上的醒木啪的拍了一声。开始宣布对夜火的惩罚——
“查夜郎国小王子夜火,冒领救灾食品多日,罪行轻微。又查,其人不用功读书,荒废了学业,却沉迷于酒色,经常去酒楼饮酒听曲,不醉不归。其人行为不当,有失贵人身份。所犯之错,证据确凿。黄莺以主事身份在此欲对犯错之人予以小惩大诫,以免其日后误入歧途铸成大错。堂下犯错之人,你可知错,可愿受罚?”
夜火说道:“犯错之人夜火已经知错,甘愿受罚。”
通常的处罚都是先打鞭子然后再关禁闭。但黄莺不忍心鞭打夜火。一来他身份高贵,二来黄莺一直把他当成了一个读书人看待,直到这时她还是希望夜火以后能够继续读书。她不想鞭打一个读书人。
黄莺沉思了片刻,决定高举低放。
“按照律法你所犯之错,需鞭打三十下,然后服劳役三个月。但念你还是个学子,如此惩罚会耽误你的学业。因此,我决定对你鞭打六十下,作为惩戒。”
夜火大惊失色,这个惩罚很重了。六十鞭能打的皮开肉绽。
站在边上的黄八古高兴了,他的目的达到了。既破坏了夜火在黄莺心目中的形象,又让他吃了鞭子。可谓是一举两得。
“小姐且慢,可还允许申诉?”夜火急中生智,忽然想起了一个办法。
黄莺要的就是他害怕求饶,然后顺坡下驴,减轻处罚。
“你罪证确凿,还有什么要狡辩的,如果胡搅蛮缠,我不但会让你吃鞭子还会让你吃板子。”黄莺说道。
夜火连忙说道:“我已认错,不敢狡辩。只是这惩罚能不能换个方式?能不能以财代身?”
这个就是罚款处理,律法也有这样的规定。是通过罚款的方式让人明白,犯错会损失财产,要吸取教训。
现在夜火提出以财代身,黄莺很满意。这样她就有台阶下了。
黄莺说道:“允许你以财代身,因为你身份高贵,所以罚金也会翻倍,对此你可愿意?”
夜火当然愿意,他不差钱。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对于他来说都不是问题。
最终的处罚是罚款三百两银子,关思过室三日。
黄莺把夜火带到思过室,给他松开绑绳。拿来一副手铐给他戴上。
“脚为行,给你戴上脚镣是让你知道行路之难。手为止,给你戴上手铐是为了让你知道行有所止。”
说完这番话,黄莺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