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作者需要开始构思学院篇,所以就先让读者们欣赏一下在这一周里,我们的女主大人都干了些啥吧!
ps*:为什么女主没有名字呢,这名字会在学院篇揭开谜底,先容许作者挖个小坑。
废话少说进入番外!
休息时间的第二天
维拉和安格斯抛下睡的不知天日的我出门约会去了!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起床时没看到半个人影,然后往窗外看打算欣赏难得美景时,看到了两个极为显眼的人影。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安格斯这家伙才认识我们多久就把我的小可爱维拉给拐走了!可恶的“人贩子”!!
我感到十分的不爽,穿戴整齐后,便马不停蹄的寻找着他们。那风风火火的架势让行人们误以为我要去杀人,只能说不是此杀人而是彼杀人。
等我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在挑着首饰,还是一对的!好吧,既然维拉也没有拒绝甚至这么开心的笑着,感觉没有我能插手的余地了。我收起在我身后已经磨利了的40米大砍刀,转身离去,打算再去睡个回笼觉。而这一觉我睡了个天荒地老,到要吃晚餐时才醒了过来。
休息时间的第三和第四天
我不是在酒店里蒸着桑拿就是在房间里过着不是吃就是睡的懒虫生活。不然呢,就是在酒店外面逛下,毕竟那几天的考核把我累的全身上下像断了角的拼图,拼得上一个拼不了另一个。
当然我也有进识海稍微的练了一下我的魔法,虽然不说领悟到什么新的样式,但是至少不会生疏。果然,我还是最爱魔法呢!
休息时间的第五天
维拉终于看不下去我那接近和床融为一体的摆烂生活,硬是在晨阳刚刚工作的时候就把我拉了起来,督促我去洗漱然后食用早餐。连着好几天都睡的下午再起的我表示没有精神。我奋力的和维拉抗议着我的不愿,就差躺在地上耍赖了,但是完全于事无补。为什么呢?因为那胳膊拐出不拐进的安格斯竟然帮着维拉一起扒拉我!到底谁才是主人啊!怎么才几天就成了妻管严了啊喂,这不正常吧喂!
最后,我硬是像根地里的白萝卜被拔了出来,床单和被子早已散落在地,给了农夫和萝卜的争斗一个不算圆满的句号。
我被迫在极短时间完成梳洗,然后换上前几天维拉在街上帮我买的小礼服,蓝白的配色配上头上一定成套的贝雷帽,再加上我白里透红的皮肤和散发的银白色长发,让我整个人显得非常的可爱,哪怕其实我并不是很矮。
维拉看着她面前的芭比娃娃笑的不知道有多灿烂,简直就是太阳花随着太阳而绽放般的阳光,而安格斯则是在旁用充满宠溺的眼神看着正在打闹我的维拉,诡异的粉红泡泡再次充满。
在出门前的几分钟,我还赖在床上雷打不动的不愿离开那有魔力的床。然后,最后我的结果就是强行被维拉背下楼然后被迫移动双脚。
走到市集的时候,刚好赶上镇上早市的开启,来来往往的行人忙着与小贩们讨价还价着,一些没有顾客的小贩也吆喝着以此来吸引一些摇钱树去光顾他们的小店。我对此没什么兴趣,毕竟第一天的时候就逛的七七八八了,也没什么能够勾起我的兴趣。
就在我百无聊赖的走上路上时,我十分眼尖的看到有个摊贩正在售卖发髻发簪,还有玉佩香囊等的装饰物,原本如河川般平静的内心仿佛被洪水流过,瞬间有了强烈的涟漪。
我几乎是用着跑马拉松的速度去往那个摊贩的。途中撞到了一个穿着有些华贵的英俊少年。由于他长的太高了,逆着光的我只能看见他几乎完美的下颚线和高挺的鼻梁,高挑的身材连我也才到他的肩膀处。不过我也没看仔细,匆匆的表达了歉意后便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走,以至于后方的少年说了什么我也没听见。
好不容易终于走到了摊贩前,看见了一个让我心心念念很久了的东西,步瑶。虽然我不知道我对步瑶有什么执念,但是我就是下意识的想拥有它,或许只是因为它的做工很好看而我又慕美吧。
姗姗来迟的维拉和安格斯终于找到了我,跑过来时的他们气喘吁吁,额头上有了点点薄汗。
:“跑这么快怎么了,我们都快追不上你了。”
维拉边喘着气边说着。
:“没,只是看到了还不错的东西。”
我语气平淡的说着。
:“话说,这些东西都是什么啊?还挺好看的。”
安格斯在旁说着,脸上连细汗都没去,而是满满的疑惑。
:“对于这些文雅的小物件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如果要送给心爱的人当定情信物的话,就好选发簪。发簪代表着“欲娶此女子为妻,意欲结发。”
我摸摸脑袋,撑着头说着。其实我对那个世界还保留一些些的常识,只是人际关系还有很多名字都记不清了。。。
安格斯听闻,想也没想的从裤兜里掏出一个水晶,想让老板帮他做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