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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阅历(1 / 2)

涂雪说得出做得到,这点祝茵跟常欢欢都深信不疑。

祝茵笑道:“好,涂总,我们俩不说就不说,其实我觉得你们俩很合适,要是这么分手的话,过了这个村就没个店了,所以不要分手了吧!”

“我也这么觉得,涂总,且行且珍惜啊!像宋宇这样单纯不做作的男孩子真的不多了。”

涂雪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算你们俩识相。”

祝茵跟常欢欢立时露出狗腿的笑容。

常欢欢也问祝茵:“你说我们俩为什么在涂雪面前这么卑微了?”

“因为涂雪真是很可怕,你没看她那要杀人的眼神,我看着都害怕。”

祝茵道:“所以我劝你少跟她对上,涂雪能做成今天这样,你以为就靠运气吗?”

祝茵是亲眼看过涂雪在酒桌上争天下的样子的,所以比谁都更了解她。

常欢欢道:“那行吧,反正我也是心服口服的,毕竟对方可是涂总啊!涂总这种女人我要是男的,肯定会为她而着迷的!”

“你是女人,而且你已经有了老公孩子,你最好还是断了个念想吧!涂总再好,终归也不是你能染指的。”

祝茵的

话让常欢欢清醒不少,“是啊!我有时候觉得当男的真好,毕竟这世上美女比帅哥多的多了!你想想看,要是我是一个渣男,是不是比当渣女爽多了。我发现了我身边的渣男,他们都渣的是很漂亮的女生,但是渣女吧,一般都是渣那种很丑的舔狗。”

祝茵道:“没办法,现在丑男多,美女也多。所以美女配丑男是非常常见的事情。”

“对,而且我悲哀的发现,是不是长得漂亮的女生跟男生眼光都不太好啊?为什么那些长得很漂亮的女生都会跟一个长得很丑的男人在一起?为什么?她难道没有更好的选择吗?”

祝茵也道;“像涂总这样的能找到一个长得好看的就不错了,而且我看那个宋宇挺有担当的,也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那一类。”

“我现在看宋宇,跟丈母娘看夫婿是一个心理。”

“你这话要给涂雪听见了,她肯定会杀了你!”

常欢欢道:“所以你千万别跟她说。”

“我怎么会跟她说这个,到时候她会连我也一起杀了的。”

祝茵跟常欢欢回到家里,就觉得浑身疲惫不堪。

常欢欢跟祝茵又

讨论起霍小玉的事情。“你说霍小玉这么彪悍一女人为什么会选择跟她前夫结婚?我觉得她前夫长得也不是很好看,甚至有点丑,但你看轩轩就知道他遗传了母亲美丽的基因。”

“我哪里能知道?也许一开始他们俩也很好呢!只是兰因絮果,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而已。”

“这,也有这个可能,但是茵茵,我总觉得霍小玉跟她前夫,应该也有一段狗往事会发生。”

“嗯,我也这么觉得,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吗?”

祝茵笑道:“反正我就等着看好戏就行了,她是你朋友,也不是我朋友。”

祝茵道:“我最近看到一本小说里,有个男配特别带感,他身上那种温润又阴鸷的感觉,让我觉得这个人物特别有厚度,写的有血有肉的,因此比主角更加值得探究跟研讨。”

“我也觉得,配角不一定就比主角要逊色,这个角色虽然着墨不多,但我总是记得,这一本书里,所有的人里他是最爱女主的,只有他从始至终都喜欢着女主,不管他怀里的人是谁,不管他跟谁有了孩子,他始终都是喜欢女主的。作者在书里这样比喻

他为错生成下贱种姓的王子,他是贫民窟里的王子,他面目俊美,才华横溢,最后大魁天下,问鼎状元,但是却敌不过女主的一个笑话。我知道,我不应该同情他,他不值得同情,他是一个渣男,他背弃了女主,女主供他吃喝,但他一点都不感激,还想着杀死女主,来成全他的爱情。”

祝茵道:“这些我都知道,可这不妨碍我喜欢这个角色啊!反正现实生活中你遇见的只会是又丑,又蠢,还特别猥琐的男的,完全不会有气质这么阴鸷但是俊美的男人出现在你面前,不会有的。所以既然如此,在小说角色里还不能喜欢了吗?”

“对,而且我觉得不能怪他,他也有自己的不得已,他也不想这样,但是命运太不公平,非要让他变成这样,让他过的卑微如蝼蚁,让他满腹才华险些就被一桩艳闻给毁掉,难道他不可怜吗?”

祝茵道:“我觉得这个问题吧,都是各花入各眼,自己自顾自喜欢就行了。”

“我发现我好像就喜欢这个类型的,我觉得这种角色第一难写,所以对于作者的功底把握人物人设的功力要求特别高,所以

我才会特别喜欢。这就好比那些喜欢听戏的人就爱听人唱难唱上去的部分,认为能唱上去才是真的角儿一样。”

“对,这种角色,在我看来,是很难写的,但是写出来的话,真的很带感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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