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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怨气(1 / 2)

战斗持续不到小半个时辰,失去首领毫无组织的贼兵在马队冲击下很快七零八落。

马兵往返冲了两遭后退出战斗,由刘承祖与曹耀率赶来的步兵对贼人完成最后的捕杀与驱逐。

战斗结束后,刘承宗把红旗拴在粮车上,从白鹰子身上扯了块布仔细擦拭雁翎刀上的血迹,他所掌握最值钱的手艺不是兵器技巧,而是从米脂刽子手那学到的磨刀技术。

教他磨刀的师傅说刀是不能带血入鞘的,血是人魂精气,带血入鞘久了会生出怨气。

当然一般人都会对这种说法半信半疑,刘承宗更是干脆不信。

他脑子里另一份记忆清楚的知道这世上有细菌,见过血的刀子不细心处理,收刀入鞘里面空气不流通,滋生细菌锈了兵器,还会带着一股子恶臭。

那恶臭就是怨气,到那份儿上,刀就不能用了。

这种时候好的磨刀技巧就很重要,刘承宗磨过的刀,刀身能当镜子使,血挂不上去,只要用布料擦拭干净,什么锈迹都不会留下,只要回头上点油就好。

要不是当年武举科场外贺人龙把家丁待遇说的太过动听,正合了自己六年习武生涯,刘承宗本打算在延安府开个磨刀铺。

凭他的磨刀手艺,大富大贵可能指望不上,养家糊口却不在话下。

步兵正在打扫战场、清点战利与财货。

闲下来的曹耀在村里左右寻觅,看见刘承宗在这边,兴奋的上前问道:“逮住他了?”

“死了。”

刘承宗擦净了刀,用大拇指抚着刀刃上细小崩口,收刀入鞘,朝一旁地上挑了挑下巴,指了指自己鼻梁道:“箭射在这,没受罪,他弓、刀在红旗背上,还有七八斤火药,看看有你的东西不?”

曹耀闻言大喜,走过去蹲下在尸首便看了好一会,这才返身回来拍着刘承宗道:“射得好,射得好啊!还要啥东西,我啥都不要,都是你的——刀见血了?”

刘承宗刚点头,还没来得及说话,曹管队那边已经把话接过去:“等你嫂子过来我给你拿壶刀油,咱们这次收获大,一会先上路,寻着地方落脚,分了东西哥哥要好好请你吃一顿!”

说着,曹耀在红旗背上找到那柄原本属于白鹰子的佩刀,抽出来看了看,回头对尸首骂骂咧咧:“这杂碎用的刀还挺好,错花的——要不是马兵趴窝,这帮贼子一个都跑不了。”

那是柄雁翅刀,跟刘承宗的雁翎腰刀比起来,刀身弧度相似、刀尖没反刃有三道小翅膀般的波折。

柄也长出一寸,介于单手与双手刀之间,既可单手劈砍也能双手持握。

至于曹耀口中的错花,是说这柄刀采用折叠锻打的花纹钢工艺,刀身上有锯齿状花纹,故叫马齿钢,看起来和所谓的镔铁一样。

因人们认为正宗镔铁出西域,而覆盖陕北一代的马齿钢刀多出于山西刀匠,所以也被世人称为假造镔铁。

虽说是假造,市价也很高。

刀做到这份上,已不单是实用兵器,还是用做收藏的观赏物。

听着曹耀的话,他轻笑一声:“那贼子哪儿配得上这么好的刀,是那围子里良家子弟的佩刀,让他得了还不到一个时辰。”

“我打算把这刀带回家去,哪儿都好就是装具丑,回去换个装具当传家宝,至于用——”

刘承宗拇指推开梅花四瓣紫铜刀格,拔出那把刚擦拭干净的雁翎刀伸展了:“还是咱的官造顺手,那山西刀崩口太心疼。”

再好的兵器也是消耗品,战斗技巧能尽量减少刀身磨损,但在战斗中崩口仍极为常见,哪怕价格及高的宝刀也不例外。

其实在刘承宗心里,很抗拒使用比较好的兵器。

战斗是押上身家取人性命的凶险之事,要全力以赴心无杂念,一旦动手时还琢磨心疼兵器、保护兵器,那他离死就不远了。

雁翎刀擦拭后重归镜面的刀身,刃部清晰露出两处经过研磨弥补的小缺口,那是去年随部队到塞外烧荒,跟河套蒙古人在遭遇战中意外拼刀子留下的。

至于这次战斗,虽然他射死白鹰子后也动了刀,但贼人没几个经过正经训练,何况被马队奔踏而来夺了气势,实在过于慌乱。

就算告诉贼人他要出刀,放手让人去挡他们都挡不住,马背上拖刀过去就行,也不用出死力气奔着骨头砍。

雁翎刀只是沾了点血,再就是不知哪个中刀的倒霉蛋身上挂了铁器,给刀身镜面添了两道无伤大雅的细微划痕。

曹耀还沉浸在杀死白鹰子的喜悦里,瞧着那柄雁翅刀看了又看,嘴里还一直叨叨:“我看这蒙古十字刀格也没啥不好,多好的刀,就落这贼子手里了。”

“狮子你说这世道怪不怪,穷人连婆娘和女娃娃都只能卖给别人才能活命,自己还是吃不饱饭,没准到死连个后代都没有。”

他举着雁翅刀,眯起眼仔细观赏着刀上马牙锻打纹,瞟了刘承宗一眼:“这富贵人家,都不必是官宦世家,就是个荒郊野地小村子的大户,瞧瞧人家的刀——”

“搁以前保定那帮不上阵的京营勋贵手里,就这刀的锻工,你好赖磨磨就能卖五十两。”

曹耀想说的不是这个,他放下刀缓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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