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辍学是当前城乡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诱因。
从某市工读学校82名城市“特教生”(好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的统计资料表明,辍学占到100%,已超越一直处于犯罪诱因首位的“网吧”。
辍学后的“犯罪高危期”基本上在辍学一年左右时间,其中辍学时间最长的达四年。在这批辍学的未成年人中,辍学发生的时间普遍集中在初一下半学期至初二期间,且不分重点学校和普通中学,也不分家庭经济状况优劣。
这一情况引发了我们的深层思考,辍学为什么会走向犯罪?从调查情况分析,有这样几个值得关注的现象。
1、辍学后难于就业。由于未到法定就业年龄,很少有企业敢冒录用童工之险,同时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过低,求职的竞争力很差,绝大多数只能在辍学后游手好闲,在社会上吊儿郎当闲耍取乐。
2、辍学后放任自流,为了打发大量无聊的时间,只能结伴到网吧或聚众饮酒、赌博取乐,从而滑向泥坑。
3、辍学之后,他们并不能自立于社会,仍然需要父母养活,经济拮据会促使一些少年结伙为一些蝇头小利偷盗、抢夺、抢劫和其他犯罪,以换取财物满足自己精神需求。
4、辍学之后家庭无法顾及,缺乏稳定而有效的管教,又基本脱离了父母和老师的视野,很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团伙特别是黑社会猎取的对象,受到他们的诱惑与利用,走向犯罪深渊。
二、网瘾在未成年人犯罪成因中,危害性最大。
“网瘾”正在成为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另一主要诱因。多年来,因涉及网吧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件就时有发生,近年来更是愈演愈烈。前两年此类犯罪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0%左右,而2005年某市人民法院所审结的近170名少年案犯中,因网吧导致的犯罪就有134人。该院的一名刑事法官说,因为涉及网吧的犯罪案件已成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一个新特点,由它直接导致犯罪的占到未成年人整个犯罪的70%左右,间接犯罪诱因几乎达100%。
为什么“网瘾”会有如此高的犯罪诱因?
1、由于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学校有了计算机,网络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开始普及。过去社会上单一的黄色书刊音像制品、游戏厅、歌舞厅现在统统地可以在一个小小的网吧里实现,同时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还有“无须真名、无须实话、无须核对身份”的聊天功能,极大地满足了孩子的猎奇和欺骗心态,除了在网上受骗上当外,就是在网上去骗别人,真正的价廉物美,可以说网毒和网络副作用,实际上已把所有的不良影响打包捆绑带给了孩子。譬如很多孩子的早婚早恋就是在网络的驱动下开始尝试的。
2、上网成瘾,著名的网瘾问题专家陶宏开教授指出:“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中国的孩子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丧失了求知的欲望,很容易产生厌学情绪,进而逃课、上网吧、沉迷网络。”目前,学校和家长把孩子学习成绩看得压倒一切,绝大多数孩子都感到身心疲惫、压抑不堪。染上网瘾便成为情理之中的事。一些专家指出,上网成瘾的未成年人很少愿意主动脱瘾,一般也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而“自愈”。将一个对网络严重依赖的未成年人彻底拯救出来,至少需要两年时间。而对一些“问题孩子”来说,为了上网,迫使一些孩子通过犯罪手段获取钱财。
3、在网上参加网络“家族”或因上网而纠合的不良“网友”,在未成年人成长中起到不可低估的破坏作用。在某市参加网上的几大“家族”(如狂砍一世、横行霸道、色女人)以寻求保护,对许多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已不陌生,两大“家族”在网外的地盘火拚直接导致故意伤害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屡屡发生;同时网上“放爪子”(赌博放债)、通过上网“飞机”(克隆别人手机号)、网上“出台”、卖游戏武器等五花八门的问题,已远远超越以前的“网恋”等,尽管不少地方管理部门严格遵循“校园500米周围不准开设网吧”,但是500米以外呢?手机就可以上网,可以说,目前网吧和手机游戏已成为最让家庭、学校头痛和担心的网络“公害”,网吧已成为最不安全、最不适宜孩子去的地方。
三、父母离异或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包括留守少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许多父母离异或者单亲家庭中,其子女的犯罪率远远高于正常家庭子女的犯罪率。这种由于分居、离婚、再婚、服刑或一方亡故等情况造成的“残缺家庭”,容易对未成年人心理和人格发育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的将阻碍其心理健康成长。因此,家庭结构破裂和改变容易给子女打上极为有害的心灵烙印,影响子女的社会适应,有的还直接诱发了未成年人的犯罪。
残缺家庭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发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残缺家庭”对孩子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趋于弱化。“残缺家庭”的孩子无法享受正常家庭应有的温暖,有的过早失去了父母的关爱,有的甚至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家庭关爱的缺失极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灵扭曲。使孩子心灵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