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鸡腿准备往嘴里塞的时候,那两个公子哥气势汹汹闯了进来。
少年扭头一看,丢掉手中的鸡腿,起身就往门外跑。两个公子哥早有预料,一个身着红衣,留八字胡的公子哥一把提溜住他的衣领,拎小鸡似的把他拽了回来。
“天子脚下、光天化日,真是没想到啊!”红衣男子一巴掌甩在少年脸上,力道之猛,让少年转了一圈。
另一个个矮的公子哥把少年身上的东西全搜了出来,除了那个钱袋,还有几幅字画。
他数了数钱袋里面东西,发现没少,揣进怀里。
“这又是从哪偷来的字画?”矮个子打开其中一幅。
“这是我自己的。”少年捂着脸急切的辩解。
“你还有脸说。”红衣男子又甩给少年一个大嘴巴。“一个小偷能写出这么好的字。”
“这是我的,还给我。”少年伸手要抢,被红衣男子一脸踹倒在地上。“废话少说,现在就抓你去报官。”
乔雨麦有些看不下去了,起身走了过来,“两位公子,这小孩看着也是初犯,你们能不能饶了他这一次。”
“你从哪儿看出来他是初犯的?我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街上的人一问,就知道是他偷的。还初犯!”矮个子根本不领情。
乔雨麦知道,没有好处,这两男子是不会听她的。
“两位大哥,这孩子关进大牢,他这辈子就毁了,大人不记小人过哈。”
她掏出怀里的钱袋,偷偷塞进红衣男子的手里。
“就他这样,这辈子还能有什么出息。”红衣男子边嘟喃边打开钱袋,瞄了一眼,露出满意的神色。
“看在这位小姐的份上,今天就饶你一把。”红衣男子和矮个子使个眼色,扭他去报官还得有一套证词,又搭时间又麻烦,这有了好处,何乐而不为。
“把我的字还给我。”少年不依不饶。
“给你吧!”红衣男子把手中的纸揉成一团,扔到少年脸上。
“哎,傻小子,过来这一起吧!”乔雨麦看着少年脸红耳赤,嘴角流血,细心抹平那皱成一团纸张的可怜模样,不禁有些心疼。
少年狐疑的看着乔雨麦,他怕自己听错了。
“过来吧!我有个问题请教你。”乔雨麦给足他面子,她深知人越是卑微,那廉价的自尊心越是强烈,她经历过这漫长的阶段。
“大诗人,能把你的大作给我欣赏下吗?”待他坐下来,乔雨麦问道。
少年依然不说话,看着她,又瞟了一眼桌上的酒菜,乔雨麦看着他的喉结轱辘一下。
“小二,再添一副碗筷。”她朝店小二喊道,“你的诗压我这吧,我请你吃饭,各不相欠,如何?”
少年这才将手中的皱巴巴的卷纸递给乔雨麦,自己的肚子也不允许他再克制,拿起筷子,大口朵颐起来,一会儿,嘴里塞满了肉,冲着乔雨麦傻傻乐。
小小给他倒了杯茶,“公子,你慢点,我们管够。”
少年喝了一口茶,顺了顺,“让两位姐姐见笑了。”
乔雨麦慢慢展开纸卷,好隽秀的字,清新飘逸、苍劲有力,一点不像是他这年纪写的字。
“这是你写的?”她的狐疑脱口而出。
“正是在下。”
乔雨麦这才认真看诗文内容,口中随着念了出来。
黑云压城城欲摧
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声满天秋色里
塞上燕脂凝夜紫
半卷红旗临易水
霜重鼓寒声不起
报君黄金台上意
提携玉龙为君死
“这是你写的?”乔雨麦更为惊诧。
第一句就觉得熟悉,肯定读过,全诗念完,她抬起头看着少年,眼神不再是调侃诙谐。虽然唐代人人会写诗,遍地是诗人,但能写得如此大气磅礴、浓艳斑驳的肯定不是一般人才。寥寥几句,把一个悲壮惨烈的边塞战场风云,通过色彩斑斓的诡异画面,让兵临城下的紧张气氛和格调悲凉的残酷战斗跃然纸上。
“这诗叫什么名字?”
“雁门太守行。”少年指了指右上角的一行小字。
“雁门太守行!”乔雨麦看着字重复了一遍。
“你说你叫什么名字,什么吉?”
“我是唐诸王孙李长吉。”少年又重复了一遍,说起这,脸上又恢复了光彩。
“李长吉是你的名还是字?”乔雨麦搞不清楚古代的人的叫法,有名、字、号,他们到底怎么自称的。
“我叫李贺,字长吉,乃李唐宗室。”
“李贺!”乔雨麦不禁激动起来,心想,终于遇到一个大诗人了,李白人称诗仙,李贺是诗鬼。
她挺喜欢他的诗,确实是诗鬼,行文阴森诡异,……也记得李贺是英年早逝,不是有句话叫“自古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