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我们一起?”
高晓松也没有细究他不过是吃个饭罢了,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
他摸摸肚子,十分自然地就勾上了姜燮远的肩,“你是不知道啊,我好不容易休息一天,结果一大早地就被我妈拉起来逛供销社,到现在,一点水都没喝着呢……”
高晓松絮絮叨叨地抱怨,姜燮远却一点也没听进去。
他和高晓松都是知青,平时在村里也住得近。
他可是知道的,这小子平日里三句不离两句要跟着许秋秋赚钱。
自从开始帮许秋秋送海货之后,更是有事没事就往她家跑。
嘴上是说着对赚钱感兴趣,但真正感兴趣的是什么,这小子不说他也知道。
如今许秋秋好不容易请他吃顿饭,还要带上高晓松?
姜燮远心里有些不情愿,但就算再不情愿,腿长在高晓松身上,他要跟着他也不好拦。
毕竟,要是强硬拒绝的话,按照这小子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还不一定会怎么样呢。
他和许秋秋只是单纯吃顿饭,又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遮遮掩掩,反而不好。
思来想去,姜燮远干脆忽略这种不要紧的事。
爱跟就跟吧,反正他和许秋秋孤男寡女地一起吃饭,到底不好。
多个人,也许还没这么尴尬。
“行吧,你爱跟就跟吧。”这么想着,姜燮远答应得十分勉强。
但很快,他就恨不得回来打死这个多嘴的自己。
因为……
比起两个人四目相对的不自在。
三个人坐在一块,才更尴尬。
尤其是,他们三个人坐在饭店里,大眼瞪小眼的时候。
姜燮远就特别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