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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诗词大会(1 / 2)

那把吉他是前世有名的的吉他,价值也非常高。

而且这个世界没有吉他这种乐器,如果陈晨能拿出使用,并且广为流传的话,那粉丝数恐怕能再上一个纬度。

而且自己有些曲目,用吉他来弹还是要比古琴弹得有韵味。

“那就确定了,换吉他。”

陈晨在商城里使用了那张旧物兑换券。

[吉他(鲍勃·马利的沃什伯恩22系列鹰)]回到仓库。

他当务之急,还是要把自己的修为提上去。

不然如果出现昨天那种情况,他手无缚鸡之力,再有本事,不属于自己的还是要吐出来。

“那该怎么去提升呢?”

陈晨想不明白。

在后仓库又转了一会,拿出几颗治疗药就回茶馆了。

毕竟南玄城的商道还没开始改建,陈晨的茶馆还是属于最偏僻的地方。

就算开业那天比较轰动,但热度过了以后,修士偶尔一看,发现没有歌姬演唱,就扭身离开了。

今天只有寥寥几人冲着明月过来。

“这也太现实了吧?”

陈晨无奈,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

这群修士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才不愿意千里跋涉过来这小破茶馆。

“明月姑娘,你要怎么样才能嫁给我?”

“明月姑娘,你跟我说说话好不好?我偷锄头卖铁养你啊!”

“明月姑娘,你喜欢我这种类型吗?”

说话的老汉,邋里邋遢,脸上沾满了泥泞,缺了两颗门牙,口水堵不住的下流。

明月伸个懒腰,瞥了一眼,正好看到皱眉苦思的陈晨回来了,顺嘴说了句:“我喜欢店家那种才华横溢的。”

陈晨突然被调侃,摆手表示无趣。

倒是那邋遢老汉听到明月喜欢才华横溢的人,大笑拍着胸脯。

“好,我现在就去应苍城参加诗会,你等我拔的头筹,得到奖励,风风光光的娶了你。”

“什么诗会?什么奖励?”明月躺在桌子上,左手侧着头,问道。

现在的明月的是任何男人都抵御不了的,修长的腿在这种姿势下完美显现出来。

要有不怕死的,上去摸一下也不亏。

老汉听到明月主动跟自己说话,立刻回话。

“应苍城城主要召开诗词大会,为自己女儿选取天下豪杰为夫。”

“已经有很多文人闻声赶过去了,听说城主女儿那长得叫一个国色天香,但就是不近男色,比较高冷。”

明月点了点头,怪不得茶馆这么冷清,原来都有了新欢啊。

“那城主女儿那么高冷,要是相不中人怎么办?”

“那也不要紧,城主准备了十颗天下罕见的名丹。如果他女儿不喜欢诗词大会的胜出者,这十颗名丹就会当场赠送。”

“我长的丑,那女儿肯定不会喜欢我,到时候我拿了第一名,用名丹当聘礼来娶你行不行啊?”

老汉挠着头,要去参加诗词大会证明自己有才华。

“可以。那你能不能先回家洗个澡,味儿真的很大!”

明月一个转身,从桌子上起来,哼着小调回楼上了。

邋遢老汉见明月走了,大声喊道。

“我一定会拿了第一名来娶你的!”

说罢,邋遢老汉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儿说了句:不臭啊,挺香的呀,就扭脸离开了。

陈晨在一旁听到邋遢老汉的话,盘算着自己的小心思。

“诗词大会?那人一定很多啊!”

那岂不是说,自己的粉丝数又要疯涨一波。

到时候只要控下分,保证自己是第二名就行了。

不然我这么优秀,城主女儿真喜欢我咋办?

至于名丹,陈晨倒不是太感兴趣。

再罕见能比得过玄冰丹?

这十颗名丹撑死能把自己修为提一个小境界,远不如粉丝数来的实在。

那应苍城陈晨可是听过的。

城主更是人族鼎鼎有名的大牛人物,他的号召力一定能营造出不弱于自己茶馆开业的局面。

陈晨刚作出决定,就看到昆仑老魔兴冲冲的,拿着小本跑了下来。

“师父呢?俺师父呢?”

“谁是你师父?”

陈晨疑惑,这南玄城还有人能当昆仑老魔的师父?

“刚才邋遢老汉呐,俺听明月姑娘说他又来了。”昆仑老魔说道。

“他怎么就是你师父了?你跟他能学…”

陈晨话说一半,看着昆仑老魔手里的小本本沉默了。

舔狗语录…

“你师父去参加诗词大会了。”

“诗词大会?他还懂那玩意儿?”

昆仑老魔的言语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邋遢老汉说几句舔狗语录收获自己这么一个拥护者,已经是他三生有幸了,居然还去搞诗词那种高端东西。

昆仑老魔表示不相信。

“对了,逍遥道人在哪?”陈晨问道。

他打算带着逍遥道人一块去参加应苍国诗词大会。

一来呢,逍遥道人实力不弱,路上可以避免很多意外。

二来呢,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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