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语看林雅涵上楼,真是羡慕这个两面派的潇洒,哎呀,长姐就是好,吃完饭把碗筷往桌子上一扔就有别人洗。
林思语只能给她的背影一个苦涩的微笑。突然想到一句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很不幸,林思语就是那个负重的小丑,可能不留意,小丑要变成小鬼了。
饭后,方晓嘱托带好弟弟,收拾家里,便坐着林择时的电瓶车去老刘家做工去了。
林书平原本乖乖巧巧的,一见到父母走了,飞也似地蹿到屋里看电视剧去了。
林思语眉头一皱,把桌子上的碗筷收了,用已经看不清颜色的抹布擦了擦。抹布像是用了多年,隐隐散发着一股发霉的味道。
林思语觉得恶心,用洗洁精洗了两遍手还是觉得手上黏糊糊的。
去后院的时候,铁盆里已经放上了一家人昨天的换洗衣服了。林家人每天晚上洗完澡都会把衣服带下来,留着让第二天的林思语洗。
看着眼前堆积的衣服,林思语一个头两个大。
她自己的衣服都是扔洗衣机洗的好吗!
但是为了大计,一时的忍辱不算什么,俗话说,人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自己洗个衣服……也能接受。
这么一想林思语才感觉好多了,把自来水管的水接到铁盆里,坐在旁边矮小掉漆的凳子上开始清洗。
才洗到一半,林思语的脑子就开始隐隐作痛了起来,背后也出了不少汗,黏糊糊的贴着衣服,整个人都像被保鲜膜包住般,无法透气。
挨千刀的方晓,就你狂是吧,你可真牛呢你……林思语心里骂骂咧咧的,看着自己被搓红的双手,又忍不住的心疼,这小姑娘以前可怎么熬过来的哟!
“思思!”
乍一听别人叫她的名字,她还愣了一下才转过头去。
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了一个文静的女生,穿着宽宽松松的上衣,下面是一条洗的快发白的牛仔裤。不知道是轮着穿了几个人了才轮到的她。
这个人林思语有原主的记忆,是和她一起长大的丁添男。
她们家也重男轻女的很,连着生了四个女孩都没生到男孩,直到第五个还是女孩时,丁添男的爸爸便和妈妈离了婚,又娶了一个二婚的女人,第二年生下男孩,这场“皇位继承”大事才最终落下了帷幕。
想到这里,林思语不知道该不该感谢一下方晓“争气”了一把,第三胎生了林书平,不然要她洗七个人的衣服,那可真是……
“思思,我听我妈说你撞了墙,你没事吧。”丁添男走近林思语,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担忧,“你可要想开点,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到最后还不是要嫁人?你就好好听你妈的话,还能少受点苦。”
丁添男从来没有读过书,她零零碎碎学到的字还是从她的大姐留下的小学课本中学到的。她走过最远的路也没有出过这个小小的梨花村。
在她的认知里,女人最大的荣耀就应该像她继母一样生个儿子。所以她不明白为什么林思语要去那么远的学校上课,也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愿意老老实实的留在这里等着嫁人。在她看来,林思语长得比她好看多了,以后肯定嫁个有钱的大老板,到时候想吃啥吃啥,想买啥买啥,多幸福。
林思语心头一滞,这种重男轻女环境下长期带来的思想禁锢已经根深蒂固的留在了村子里的每个人身上,很难改变。
清醒的人已经看到出路,拼了命的学习想要走出这里;愚昧的人,传承着上一辈的愚昧,无法通过学习改变自己,只能留在这里腐烂,确实是一种可悲且无力改变的事实。
“人生不仅仅只有嫁人生子,还有其他重要的事情去做呢。”
“还有什么事比嫁人生子更重要呢?”
“唔……读书!为自己而读书!这样才能做想做的事,见想见的人,看想看的风景。”
丁添男摇了摇头,她觉得林思语肯定把脑袋撞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