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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3 / 3)

少年一脸小骄傲:“当然是真的啦!”

“好厉害喔。”许忘忧夸他。

“那么,示范一遍吧。”少女粲然一笑,一双好看的眼睛弯成月牙。

正当少年被她的笑容迷得头晕目眩,完全不知道她那句“示范一下”所代表的究竟是什么时,她蓦然举手报告,冲着那群不远处的黑衣大汉扬声喊道:“这里这里,你们要找的人他在这里哦!”

少年猛然被拉回神,立马受惊兔子似的一跃而起,转身撒腿就跑,甩下掷地有声的七个字。

“学姐你无情无义——!!”

身后传来了一串风铃般的笑声。

那群大汉在她面前一路狂追着少年跑远了,仅留下一蓬扬天的灰尘,许忘忧坐在台阶上,支着下巴安静看戏。

相机单独遗落在她脚边,像个可怜兮兮的被母亲抛弃的婴孩。

许忘忧将相机捡起来,发现相机角落里贴着一张白色字条,上面以清秀的笔迹写了三个字,笔锋很柔,仿佛女孩子写的。

——赵若欢

她记起来了。

原著里戏份极少的男三,是位常常抱着个相机,永远笑嘻嘻仿佛从来不会生气的活泼孩子。

与这死熊孩子同名同姓,也叫赵若欢。

赵若欢家境殷实,人生顺遂。最大的爱好是怀里抱着个贵重相机到处瞎拍,原著里第一次出场,便是个横冲直撞的顽劣少年人设。

倘若小白花女主在这里,不仅不会怨怪他撞翻她的举动,还会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少年嘘寒问暖,体贴入微。顺势将这个家境不错相貌可爱的少年收入囊中。

可不知为什么,这原本应该是女主出场收割美少年好感度的剧情,却让她这个恶毒女配占了去。

她应当像女主一样,与赵若欢打好关系吗?

现在或许还来得及。

许忘忧“切”了一声,只觉得好笑。

虽然口头那么说,她又不是真捡破烂的,非得把女主不要的东西全部捡回家。

女主是女主,她是她。

女主是虚情假意的伪善,她是光明正大的自私。

而且,她很怕麻烦。

或许是被撞得太狠了,那条残腿开始隐隐作痛。她拍拍屁股上的灰,扶着栏杆摇摇晃晃地从天桥台阶上站起来,将相机交到了两百米开外的公安局的失物招领处,顺带作为热心群众报了个警。

由公安局大门走出来,许忘忧望着渐渐偏西的橙红日头,闻到鼻尖飘荡的午后炊烟味,心底瞬时升起一股焦灼的情绪。

确实是出来太久了。

攥着塑料袋的手心潮湿发热,呼吸和心跳开始一齐加快。

怎么办?千里会不会等急了。

会不会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情?

她不想让弟弟着急。

早知道出门应该带着手机的,回去晚了还可以相互联系。

许忘忧想了想,准备抄近路回家。

她绕进了一条无人的小巷,小巷中十分昏暗,压抑的空气中隐约浮动着腐烂的垃圾袋臭味,细窄的小道像是巨兽的喉咙,猝不及防地张开大口,要将她吞没其中。

距离近得吓人的两侧围墙越来越窄,几乎要将她挤成纸片。许忘忧硬着头皮,加快了脚步。

“哒、哒、哒。”

许忘忧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她停住步伐。

“哒。”

多了一声。

听见了吗?

听见了吗?

多出的一下脚步声。

那不属于少女的,多余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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