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有法务团队,你行使的小小花招,他们一眼看穿。
想是这么想,抱着“试试看”心态,林浅允准:#好吧,你修改,改好之后发给我。#
鹿菀三下两下改好合同,发给林浅。
林浅联系上梵雅的业务员,将合同发给他,问他:#我修改了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贵公司能否通过?#
业务员:#你等等,我请示老板之后回复你。#
……
江洲市·梵雅总部:
董事长办公室,面貌儒雅的中年男人放下合同,慢条斯理问:“她就修改了这么些条款?有没有别的要求?”
业务员摇头:“没有。”
董事长颔首,拿起公司印章,就要盖章。
总经理出言劝阻,“程总,霸王合同你也签?”
程总不假思索盖章,拿起签字笔,签署尊姓大名。
当然要签啊!他聘请林浅担当形象代言人。其主要目的,不是代言,是想以正当理由,送她一笔钱。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