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股隐秘的激动。
在那间阴暗潮湿的出租屋里,只有我和他。
陈屿桉并不社交,小组作业没有人搭伙就自己完成,永远形单影只,好像不稀罕人陪,也不希望有人陪。但偏偏,他允许我住进房子里,和他朝夕相处。
我想:他对我应该是有几分喜欢的,不喜欢,怎么会特殊对待呢。
当陈屿桉从便利店出来,我立刻笑脸相迎,问他晚上想吃什么。他将包背在肩上,目光直视前方,步伐迈得很大,并不在意我有没有跟上,说:“我来做。”
我简直求之不得。陈屿桉很少下厨,主要是因为没时间,偶有一次亲自做饭,味道超级好,导致我到现在还在回味。
回去的路上下起雨,我们无奈只能在附近的公交站牌的亭子下避一避。
我感觉浑身都湿漉漉的,不得劲儿,唉声叹气:“再这么下去,非起湿疹不可。”
陈屿桉眼珠转了转,回头看我,问:“你刚来大学的时候没起?”
“...起了。”
那滋味实在难受。
我作为北方人,来了南方水土不服,小腿起满湿疹,又痒又疼,到现在还留着褐色的疤,不知道来年夏天能不能消除,还想穿裙子给他看呢...
陈屿桉一本正经地说:“那就不会再起了。”
“为什么?”
“因为我也起过,就那一次,之后不管天气多潮湿都不会再犯。”
我纳闷:“还以为本地人不会起。”
“...我是北方人。”
他抻了下书包带,语气平淡,“五岁那年搬来的。”
我头次听到他主动提及自己的事情,恍惚了下,沾沾自喜的认为是他愿意对我敞开心扉了,于是一时没收住,也同他讲了讲我的事情。
“那我们就是半个老乡啦,其实我考到南方是想离父母远一点。我有个亲妹妹,父母最宠她,反而不怎么关心我...索性我就跑远一点,眼不见心不烦。”我说着,去拉他的衣袖,让他往檐下站一站,不要被雨淋到。
陈屿桉眼皮掀起,平静地注视我,像开了句玩笑:“我还以为你这样开朗的性格,是被万千宠爱着长大的。”
我佯装怒意,“你嫌弃我话多啊?”
“...没有。”他悻悻地皱鼻子。
我才不信,哼了声:“因为我比较自信,别人的看法对我而言不重要。”
陈屿桉沉沉地盯了我一会儿,认同地点头:“挺好的。”他说:“秦浓浓,你这样想,就对了。”
往事历历在目,我甚至清晰地记得他当时深情的目光,仿佛爱了我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个宣之于口的机会。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经过他低沉沙哑嗓音的润色,比一生一世的情话还动人。
那一刻我无比明确的认识到自己完了。
我彻底栽给陈屿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