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绢布(1 / 4)

曙光透过窗户照到床脚,像每一个天涯的清晨,仿佛没有什么改变。起床先给自己泡了一杯茶,然后便习惯性地走向厨房。

虽然父亲身为扬武将军,但回到家乡之后依旧沿用老宅子,唯一的改变仅仅是在前门上挂了一块门匾。我也乐得如此俭省,而且看着这些旧物,还能记起一些回忆,虽然免不了伤怀。

家里还有一位老仆,是父亲在军队里的亲兵。他姓孔,父亲让我称他孔叔就好。

当年北方发生了战争,孔叔的家人都因此丧命,独留孔叔一人,于是孔叔就踏上了战场。后来,战争结束了,他也没有去处,便随着父亲回来了。

而这时候,孔叔也正好在厨房里。虽然,我用老仆来形容他的地位,实际上我和父亲都很尊敬他。他身后有一道刀疤,是因为父亲而受的,现在每逢阴雨天都会作痛。

“孔叔,早啊。”

孔叔对我微微一笑,然后继续忙他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早餐是孔叔在做,有时候我也会去帮忙。毕竟他跟随父亲那么多年,父亲的口味也是拿捏的比较准的。我偶尔会帮帮忙,刚开始孔叔不习惯,后来也由着我了。

在天涯的时候,早餐一般会是野猪肉加一些小菜,我喜欢喝一点酒。那个时候往往是没有午饭的概念的,所以早上会吃的比较多。

我在寻前些日子从卖酒大叔那里打回来的酿酒,我是很喜欢的。只是寻了一阵却不见踪影,便询问孔叔。

孔叔停下手里的伙计,笑笑说道:“老爷很喜欢少爷您打的酒,昨晚喝罄了。”

“两斤余的酒确实不够哩,待会儿我再去打点回来吧。”

“今天恰巧赶集,少爷离家多年,也该再看看了。”

孔叔递给我一个钱袋。

我笑道:“也好。多年之后,不知道会有什么改变,吃过饭便去看看吧。”

我帮着孔叔做完早餐,父亲虽说话不多,也称赞了我的手艺。告辞父亲,我便只身一人上街去了。

家里的老宅子在镇子的街尾,那是当年父亲做捕快的时候购置的,因为地势不算好,价格也不贵。后来改为将军府之后,街道的建设就慢慢趋向将军府了。

集市的地点在青石桥附近,一来是由于两岸来往的枢纽在那里,二来那条街本来也是我们镇子最大的街市了。我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缠着母亲吃青石桥边那位老伯的棉花糖,母亲往往会买给我。只是,我总是会从母亲看棉花糖的眼神里读出某些感受。当时的我,总是不懂;现在的我,也未必明白。只是那过去了的,已经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去了。

路上的行人很多,大多是来自邻村的,他们挑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三五结伴的往集市走。大人背着货物,小孩就围着跑,甚是欢乐。

镇子的集市一般是每月的月初,持续三天,也算是很热闹的。集市的交易,除了必要的种子,农具之外,还会有各式各样的手艺人。这些手艺人贩卖着各种有趣的东西,有泥人啊,有草绳编的蝴蝶,还有我喜欢的棉花糖。甚至有人还会卖一些小首饰,不过这些小饰品虽然不贵,但未必是大家能买的起的。

有时候会有卖艺的人路过,当然,也会有正规的马戏团。如果是马戏团的话,集市的日子会延长一些,因为会有人守着这些人表演完。

在疾行的人群里,我就显得太过于悠闲。我只是徐徐而行,时不时看看天空的云彩。

这个时候的集市已经不算太热闹了。集市开始一般会在卯时进行,甚至会在寅时。现在这个季节,那样又太早。

因为有些地方赶集过来太远,所以会有人在前一天晚上就出发,到集市交易完了就回家。这样子的话,他们就不需要住客栈了。虽然南方比较富庶,但客栈的费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贵的。

随着靠近集市中心,吆喝声渐渐越来越多。

我走在街上,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擦过我的肩膀。他们的脸上都挂着开心的笑容,在阳光下,散播着幸福的味道。原来,每个人都是幸福的生活着;而我,也是不是也应该和他们一样。

我微微抿起我的嘴角,然后和周围的人群一样,展开了我的笑脸。我眯着眼睛看了天空的太阳一眼,而她温柔的目光看着我,把我融化在这晨曦中。

我踱步走到酒肆,跟卖酒大叔约好,让他一定给我留十斤酿酒。他拍了拍胸脯给我保证,只是在称呼我“少将军”的时候引起周围人的注目。

我只是恬然一笑,往记忆中卖棉花糖的大伯那里走去。想不到,时隔这么多年之后,他还在那里。

我去买的时候正好有几个小孩缠着他们的母亲要棉花糖。我小时候,会不会跟他们一样?

小孩的母亲正跟他们的孩子纠缠不清,我替他们每人买了一串棉花糖。已经白发苍苍的老伯带着温和的笑容看着我,把棉花糖递给我。我蹲下身子,给小孩子每人分了一串。他们欢呼雀跃地举着棉花糖跑开,小孩子的母亲都约束不住,只是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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