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大席南卷,又如狂风扫地,数百奚族骑兵犹如看见了良田的蝗流,朝着官道遮天而来。
尉迟犇赤膊的上身犹如一个刀刻的艺术品,线条明朗,棱角分明,在风中静静矗立,他身后三十名陌刀手,更是纹丝不动。
如果将时间向前拨动几百年的五胡乱华时期,面对潮水般的骑兵,汉人的步兵恐怕早就崩溃的不成样子了。
可现在的他们,脸上没有一丝变化。
不怕!
不惧!
不退!
大隋帝国的铁骑踏平了南陈,击败了吐谷浑,让不可一世的突厥帝国一分为二,匍匐在汉帝国的脚下,大气都不敢喘一个,就连在东北边境为祸百年的高句丽也瑟瑟发抖。
更何况只是一群一向以温驯著称的奚族人组成的散乱军队。
尉迟封站在中军,手中握着一杆长戈,冷眼盯着那群洪流。
“尉迟犇,你挡得住奚族人的轻骑吗?”尉迟封大叫一声。
尉迟犇听到尉迟封大声呼喊,哈哈大笑起来,狂叫道:“将军,只叫他们来便是,俺让他们站着来,分开死!”
陌刀所向,人马皆可碎,更何况只是奚族人从来上不了台面的骑兵。
奚族骑兵首领名叫达可墩,是一名部落的酋长,他的部落靠近隋帝国的边境,有千余兵马,六七千部民。他今天之所以大着胆子,敢越境来到隋帝国的关内劫掠,便是得到一个秘密消息,在今天,会有随帝国的一个重量级人物在这里经过,而高句丽的使者早已经秘密拜访过达可墩,只要拿到隋帝国这个尊贵者的人头,高句丽必有重谢。
本来达可墩是没有这个胆子的,但是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达可墩还远远算不上英雄。
在高句丽使者的重金贿赂下,达可墩的妻子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一场枕头风吹下来,达可墩对隋帝国有限的敬畏之心便被吹得一干二净。
只留下高句丽人许诺的重金和财货。
“酋长,前面茶摊处,有百余武士和两辆华丽的马车,应该是高句丽使者口中的贵人没错了。”
达可墩仰天长啸,朗声道:“儿郎们,只要我们拿了他们的人头,便有源源不断的黄金和宝贝,随我冲啊!”
那些奚族骑兵听到黄金两个字,瞬间跟打了鸡血似的,怪叫起来,无形中有一种催命的力量在推动他们前行。
“准备,搭箭!”
另一边,望着渐行渐近的奚族骑兵,尉迟封骑着马,在圆阵中有条不紊的来回驰骋,一边观察奚族人的漏洞,一边指挥。
对付北方游牧民族,自汉代以来,中原地区的帝国早已经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御办法。
其中利用远程武器弓弩进行远距离攒射便是这场防御战的开胃菜。
百余武士都举起手中长弓和弩箭,对准了远处的奚族骑兵,阴森森的箭头散发着嗜血的光芒。
“稳住!”
尉迟封的声音浑厚而有力量。
“再稳住!”
战马踏地而来带来的战栗已经清晰可闻,甚至能听见马匹粗重的呼吸声。
可百余轻步兵没有一丝退缩。
前排二十余张大盾构成了一面厚重的盾墙,大盾上架着锋利的长矛。
若不是人数处于劣势,就凭这精良的装备,绝对是草原汉子们最深的噩梦。
眼看奚族骑兵不足五十步的距离,尉迟封令旗一挥,大吼一声,“放箭!”
“嗖嗖嗖!”
“嗖嗖嗖!”
满天的箭雨像是秋天季节里的雨水一般,伴着破空的响声,射向半空,然后斜落下来。
饶是奚人骑兵骑马之术精练,但也纷纷中箭落马。
“再射!”
尉迟封的声音并没有停,百余人的军队,至少两轮攒射,足够奚人骑兵喝一壶的。
又有许多人奚人落马。
杨雪儿站在杨义臣身边,掩着唇格格轻笑,她的唇上涂了朱红的胭脂,美艳不可方物的脸上却生出几分兴奋,笑道:“尉迟封倒是有意学爷爷的样子,不过,只是形似罢了,真是蠢到家了。”
她随意的一句话,杨义臣不仅没有责怪她话说的难听无礼,反而一边捋着胡须,一边摇摇头,笑道:“雪儿,给爷爷说说,为何你说封儿只是形似啊!”
高丘之上,杨义臣镇定自若,和自己的孙女谈论起了远处的战事来。
杨雪儿鼻子一抽,冷笑一声道:“奚人骑兵虽然号称温驯,可战力并不弱。尉迟封从一开始就错了。他本应该在奚人骑兵出动之前,先以我方之轻骑,逆而击之,然后引贼来我大阵,再以陌刀兵破其锐气,锐气一失,岂能持久,还不是我方鱼肉。只可惜,他错过了最佳良机,以弓箭防御骑兵,虽然能阻其兵势,但是这是我军兵力占优的打法,在我军实力明显处于下风的情况下,这样做,并没有意义。”
杨义成点点头,笑道:“说的有道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他的目光如刀,死死的盯着自己的孙女。
杨雪儿一愣,微微停顿片刻,嫣红的唇紧咬着,良久才吐出一句话。
“以民夫为饵,阻其兵势,再绕敌之后,歼而灭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