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因为所有女孩都在羡慕她。
回到家的那个晚上,江萝趴在床边看星星,笑得好开心好开心,仿佛漫天星星都在她身边坠落。
小学三年级,江萝跟祁盛分到了同一个班。
但凡祁盛叫她做什么,江萝都会听话乖乖去做,久而久之、潜移默化的,她成了祁盛的小尾巴,他去哪儿都会带着她。
从小学到高中,江萝对祁盛简直是言听计从。
祁盛打球的时候,会让江萝帮他拿衣服;有时候被女生追的烦了,还会让江萝负责扮演一下他对象;还会让江萝帮她跑腿送东西、念情书回信、按摩揉腿…
后来,雾宿巷的女孩们也开始使唤江萝,让江萝陪她们逛街,陪她们吃饭,或者帮她去打听一些祁盛的事情。
再后来,连胖子他们男生都开始叫江萝做这做那的…
江萝从不拒绝,每件事都办的漂漂亮亮。
她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跟他们所有人的关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友谊。
可有一次,在祁家大宅客厅里,有个女生当着祁盛的面,叫江萝帮她涂脚指甲油。
江萝涂指甲油的技术蛮好的,拧开了瓶盖儿,接过女孩白皙的小脚,俯身帮她涂抹薄荷绿的指甲油。
正在玩魔方的祁盛,不知怎么的忽然就发作了,魔方猛地一掷,稳稳砸在了美甲工具盘中。
指甲油瓶子也稀里哗啦落在了地上。
女孩吓呆了,哆哆嗦嗦站起身。
祁盛像拎小肥鸡一般,将江萝拎到自己身边,冷冷望着他们所有人:“以后想使唤她,可以,先来问我。”
一句话,就划定了江萝的归属权。
从那以后,不管是胖子还是煤球他们,再也不敢叫江萝帮他们做事情了。
大家心照不宣,只有祁盛一个人能使唤江萝。
她有选择地将自己和祁盛之间的关系,简单地告诉了孟纤纤。
孟纤纤听了之后,顿时涌起一股子悔意。
她家所在的华府小区是高端富人区,这个小区跟雾宿巷也就一河之隔,小时候,其实她是有机会跟雾宿巷的孩子们交朋友的。
但是因为雾宿巷绝大多数孩子都是穷人家的小孩,她不大乐意跟他们玩,有几次雾宿巷的女生邀请她办家家酒,都被她拒绝了。
谁能知道,祁盛那种豪门财阀家的小少爷,居然会搬到雾宿巷去住。
如果当初她没有拒绝雾宿巷女生的邀约,是不是…她就有可能认识祁盛,甚至跟他一起长大,取代江萝成为他的小青梅。
现在听江萝讲着她和祁盛小时候的故事,孟纤纤真是后悔死了。
……
华府小区和雾宿巷隔着一条河,江萝他老爸,就在河边开大排档做生意。
2009年,那是全国人民都还在使用现金支付的年代。
江萝他爸的宵夜大排档,拥有全河畔最火爆的生意。
她单身老爸的身材,也是整个雾宿巷最辣的——
拳击选手退役,一身腱子肉,穿件黑色工字T,麦色皮肤之下的肌肉牵动着,帅得不行。
即便现在不打拳击了,改行单手拎锅爆炒河粉,也吸引了不少风韵犹存的阿姨冲他抛媚眼。
纵然是孟纤纤这颜控,看到江猛男的时候,都有些惊诧,不可置信地望望他,又望望江萝,不敢相信他们是父女。
“天,你爸好帅啊!”
“大家都这么说。”
其实江萝从小看到大,也觉得…还好吧。
她爸长相端正,常年健身,身材保持得极好,整个气质也偏硬汉风。
夜间,“猛男炒河粉”大排档生意十分兴隆。
江猛男提锅翻炒,哗啦啦的河粉飞起来,又被他一锅兜住,火焰蹿得老高,滋啦滋啦的油爆声不绝于耳。
江猛男脾气不太好,但对闺女江萝却十分上心,见她身边有同学,顾及她的面子,没有使唤她去帮忙干活——
“乖宝,回去写作业。”
“你不是叫我来帮忙吗?”
“我啥时候叫你来帮忙了,不用你,走走走,别给我添乱。”
江萝拧着眉头,嘟哝道:“早说啊,害我校园活动都没参加,一路赶回来。”
孟纤纤礼貌地叫了声叔叔好,江猛男有些高冷地点了点头。
孟纤纤走后,江猛男好奇地问:“以前没见过,新朋友?”
“昂。”
“这种漂亮女生,愿意跟你当朋友?”
江萝靠在老爸身边,闷闷地说:“她喜欢祁盛嘛。”
“你不也喜欢起祁盛吗?”江猛男提锅,哗啦啦地翻炒着河粉,“你们现在的女生,流行既当闺蜜又当情敌?”
江萝顿时气急,矢口否认:“我哪有喜欢祁盛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