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对实力面前,一个人的力量太过微不足道了。
好比你扛着世界最先进的机枪,却要面对成千上万的敌人,即使敌人只是拿着最原始的小米加步枪,也会把你被打成筛子。寡不敌众,是一条真理。毕竟,生活不是好莱坞大片,而你也不是鹰国银幕上那些永远打不死的英雄。
实力,从来不遵守牛顿第一定律,永远不会守恒。
它就像一堵墙,有的是钢筋水泥,牢不可破;有的是土砖黄泥,弱不禁风。
很久,面沉如水的叶云才缓缓吐出一口气,看向烈刃,尝试着最后一丝的无用功:“真没得商量吗?”
“商你大爷!”烈刃猖狂笑着,竖起中指。
结结实实吃了一碗闭门羹,叶云没有动怒,只是莞尔一笑,认真道:“烈刃,你让我突然对落雨社很感兴趣。”
烈刃也笑了,只是他的笑容多少有些鄙夷,摇头晃脑道:“随时欢迎你了解。”
叶云淡淡笑着,没有再作回应,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起身,毅然地往楼梯走去。
张宝皱着两道剑眉,深深看了烈刃一眼,然后追上叶云,在他身后喊道:“大哥,我们就这样就算了?”
“不然呢?”叶云有气无力道。
“我可以马上回家,找家人想想办法。”张宝轻声道。
“是啊,我也可以让我爸出面。”孔孟也追了上来,插话道。
“打住。”叶云立马拒绝,轻声道,“关于这事儿,你们俩到此已经结束,不要再插手。”
“你一个人能解决?”张宝狐疑道。
“解决不了。”叶云摇头道。
“那小琮怎么办?”孔孟皱眉道。
叶云怔了一下,良久才开口道:“我尽力了。”
“不想其他办法了?”张宝追问道。
叶云揉了揉眉头,自嘲一般地说了句:“没有灯,路太黑了,只好原路返回。”
说完,他慢慢踱下楼梯,很决然。
他只是一颗无名的溪中小石,如何能抵挡那洪水滔天呢?
张宝和孔孟对视一眼,无奈叹了声,也跟着走了出去。
剧终,人未散。
飞扬酒吧很快又恢复了热闹。
一切似乎都正常了,众生依旧荒唐,寻欢作乐之地从来就不会有歇息的时候。
烈刃让几个受伤较重的小弟离开,自己却固执地留下继续酒醉人生。
未曾尝试过失败滋味的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挫折,心里往往憋屈得难受。
当一个人脸面尽失痛不欲生的时候,总是需要借酒消愁的,烈刃就是如此。
酒是好东西,和时间一样,它可以让人哭,让人笑,还可以让人忘却痛苦。
七杯,烈刃已经连喝了七杯,虽然说不上酩酊大醉,却已是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了。
芍药在一旁细心照料着,并且让保安主管去叫了一个私人医生过来替烈刃进行包扎。
“刃哥,要不咱回去吧。”芍药送走那个私人医生后,走回来,俏生生道。
“为啥要回去?”烈刃反问道。
“反正你已经喝够了,咱现在回去,我在床上再好好服侍你。”芍药眉黛春山道。
“怎么着?你害怕啊?”烈刃又不是傻子,当然听出了她的言不由衷。
“我是害怕。”芍药见被看穿,神情愈发娇媚,走到烈刃身边,喃喃道,“那仨人不好惹,刚才和你又没谈拢,指不定还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呢。”
“怕他奶奶个孙子。”烈刃骂骂咧咧,指了指自己,傲然道,“老子自打进了落雨社,就再也没害怕过任何人,记住,是任何人。天底下还有谁敢触咱落雨社的霉头?那个什么小琮,眼瞎了敢跟老子抢你,我去他妈个煞笔。老子都快想不起来这号人物了,没想到那仨竟然为了那个小黄毛,敢单枪匹马来找老子晦气,太他妈欺负人了!你看好喽,今晚老子吃的亏,一定会让那仨连本带利还回来,你信不信?!”
“我信。”芍药媚笑道。
烈刃畅然大笑,饮尽一杯酒后,冷酷的眼神变得温柔,搂着芍药,而舌头早就肆虐地伸进了她的口腔。
男人,只有在失意的时候,才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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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飞扬酒吧门口。
四辆没有牌照的崭新军用吉普车风尘仆仆赶来,就停在了路边,场面蔚为大观。
须臾,每辆车都浩浩荡荡的走下五位一身迷彩服、理着平头的壮汉,动作整齐划一,双目炯炯似虎,那股干练威武的气质只能长年浸染在军队里才能培养得出来。这种仗势并没有多少张扬跋扈,但绝对是咄咄逼人,给人极大的压迫感。
二十个统一着装的人,无论搁在哪,都会引起一片瞩目,更何况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