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书房的榻上,睡得正香。
从开蒙读书至今,他已经参加了五次童生试,却一次都没有考过。
朱尔旦虽然也知道自己的水平,但考试五连跪,还是让他沮丧万分。
因而,从上次童生试之后,他就一直独自住在书房,也不让丫鬟近身。
每日里除了到书院读书,根本不出书房,连吃喝拉撒都是妻子吩咐人伺候着。
当然了,每月固定一次请陆判这个知己好友喝酒,却是朱尔旦心中永远不可动摇的活动。
他妻子都习惯了,每月十四,就让人准备好酒好菜,入夜之后才送进朱尔旦的书房。
不过,今日可不是一人一鬼约定好的日子,朱尔旦看书累了之后,就裹着被子睡了。
睡到半夜,他被尿憋醒了,迷迷糊糊抬手揉了揉眼,正准备起身,却突然觉得上半身冷飕飕的。
难道是昨天晚上太困了,没盖好被子就睡了?
至于半夜蹬被子这种可能,根本就从他脑子里过。
因为不管是他娘还是他媳妇,都不止一次夸过他,晚上睡觉从来不蹬被子。
这是怎么回事?
朱尔旦正要查看,却听见陆判低声呵斥,“先别动,还差一点就缝好了。”
缝?
缝什么?
朱尔旦就着躺平的姿势,努力勾着脖子去看自己胸前。
不看还好,一看之下,他差点没魂飞魄散。
只见陆判整拿着针线,在他胸前缝缝补补,银针穿肉噗噗有声。
更可怕的是,陆判的针线后头,已经有好长一道缝好的伤口。
这种刺激,哪个凡人受得了?
“陆……陆兄,你这是在做什么?”
“当然是好事了。”陆判笑着把最后几针缝好,对着伤口吹了口气。
老长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让朱尔旦看得惊奇不已,瞬间就忘了恐惧。
“好了。”
陆判拍了拍手,示意他可以仔细看了。
朱尔旦急忙翻身而起,双手不停地在那道新长好的嫩红色皮肉上摸来摸去。
“嘿,真长好了。若非颜色不同,当真半点都看不出来。”
陆判却皱了皱眉,“看来,融合还需要一点时间。”
“什么融合?”朱尔旦不明所以。
陆判朝他床头的小桌子上一指,“你看那是什么?”
朱尔旦顺着看了过去,却看见了一大块儿血淋淋的肉,还有未干的污血从肉上渗出来,把桌子都染脏了。
“陆兄,你来就是了,怎么还带了一块生肉?”
他疑惑了片刻,突然灵光一现,“莫非,你们鬼神都爱拿生肉下酒?”
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自责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陪笑道:“以往是小生疏忽了,日后一定吩咐拙荆,备上陆兄喜爱的。”
作为一个普通人,别说人心了,就连猪心长什么样,他都没见过,自然不认识。
“这是你的心。”陆判十分无语,也有几分郁闷。
本来他指着心脏让朱尔旦自己看,就是打着吓他一跳的心思,看笑话的。
哪知道,人家根本不认得,自己却像是媚眼抛给瞎子看,白作态了。
“啊?”朱尔旦大吃一惊,但因着已经有了缓冲,他纵然吃惊,也不至于太过失态。
他迅速摸了摸自己心口的位置,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陆兄给我换了一颗心?”
这就有点意思了。
陆判满是兴味地一笑,坦然承认,“不错,最近地府来了一个生前贪赃枉法的状元,偏其在阳间寿终正寝,并没有受到阳间律法制裁。
因而死后魂魄到了阴间,结算因果之后,判了个剖腹摘心之罪。”
朱尔旦立刻就反应了过来,“我这颗心就是他的?”
“不错,好一颗七窍玲珑心,白扔了实在可惜。”
“七窍玲珑心?”朱尔旦眼睛一亮,“传说中商朝比干就有一颗七窍玲珑心,难不成就是那颗?”
此时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反应速度越来越快。
几乎是在听见关键词之后,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曾经学过或听过的东西。
这在从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但一直在观察他的陆判,却将他的一切变化都看在眼里。
陆判真的很想知道,一个原本憨直却善良的人,若是将那颗一窍不通的心,换成一副玲珑心肝,究竟还能不能保持自己的良善?
“虽不是比干那颗,却也相去不远。”陆判捋着络腮胡子笑道,“日后朱兄读书,再也不用担心记不到心里去了。”
朱尔旦又惊又喜,当即就拿出一部新制的《论语》,一目十行地读了一遍。
果不其然,就这么囫囵看了一遍,他竟然把书上的内容一字不落,全部记在了心里。
这简直就是天降之喜。
哪一个读书人不想有这样的金手指呢?
“多谢陆兄,多谢陆兄!”
千恩万谢之后,他也不管已经后半夜了,把在外间酣睡的书童叫醒,让书童到上房去,请太太整治一桌好酒好菜。
两人畅饮了一番,等鸡叫三声,陆判便告辞离去。
天亮之后,妻子苏氏亲自来给他送饭,问了一句,“昨天都大半夜了,怎么又想起喝酒了?”
“这不是陆兄来了嘛。”朱尔旦道,“他是我唯一的知己好友,自然要好好招待。”
苏氏也知道陆判不是活人乃是鬼神,对于他半夜来访也就不奇怪了。
于是她点了点头,去看朱尔旦的书箱,“今日课上要用的书都带全了吗?”
朱尔旦道:“我一早都整理好了,娘子不用担心。”
“那就好。”
虽然这样说,但苏氏还是挨个查验了一遍,就怕他忘带了哪一样东西,再被先生责问。
往日里朱尔旦总会憨笑着看妻子检查,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但今日再看苏氏的举动,却觉得有些碍眼。
——我都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连自己的东西都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