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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相聚的前夕(1 / 3)

“没错,此战定然波及甚广,必须得去驱逐这些无关群众。李小兄弟有此顾虑,真是此镇大大的福气。”

忽然,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李忘尘、李莫愁的对话。

这个声音不缓不慢,语气雍容,音调平缓,内蕴一股令人亲近的味道。李莫愁本来对有人打断自己和李忘尘的话相当不满,柳眉一竖正要发作,但听到了一半时,眉毛居然也慢慢舒缓了下来,乖乖坐在了一旁。

李忘尘的反应比她激烈得多,一下子长身而起,双目闪闪发光,“香帅,你竟然也来了!”

没错,从门外走来的蓝衫公子,正是华山一役所结识的盗帅楚留香!

他居然也来到了丁家集。

“我听闻宁女侠传出来的消息,江枫被公认为天下第一等风流人物,若死在移花宫主的手中,那就太可惜了。”

楚留香微笑着坐在了李忘尘身前,先对李莫愁点点头,“这位姑娘是……”

“我姑姑。”李忘尘笑道,“她刚被男人甩了,脾气火爆得很,香帅可莫要招惹。”

“什么被男人甩了!”李莫愁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哼声,冷笑起来,“我只是一时被人迷惑,哪里喜欢那混账了——但侄子有句话说对了,我确实脾气火爆,楚香帅,你可别拿你平时对付女人那套对付我!”

说话间已奋力按住了一旁的长剑,这是被李忘尘吃下之后又买来的,以一种猎物看待猎人的警惕目光敌视楚留香。

她纵是大宋人,但风流韵事处传颂向来是不分国界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楚留香的风流、燕南天的神剑、移花宫的神圣、朱无视的深不可测,是大明江湖给予外界的几张名片,为大明之外的两国江湖中人尽皆知。

若在平日,以楚留香的容貌气质,确实容易令任何女人生出好感。可李莫愁正值失恋创伤时期,男人越是优秀,反而越容易激起她的敌意。

“我对付女人那套……”楚留香怔了一怔,才苦笑着摸摸鼻子,“原来这就是楚某在江湖上的名声吗?”

李莫愁大声道,“就是这样,侄子,你可别学了这样的人!”

又看了楚留香两眼,再回头扫了扫李忘尘一身上下,把脑袋凑到小侄子耳边悄声道,“学一点举手投足的仪态以及那讨人厌的微笑还是可以的,噢,还有穿着打扮……你看看他……”

就算心中再有隔阂,李莫愁还是不得不承认楚留香的外形气质俱佳,确实已远超过在她心中地位直线下降的陆展元百倍。

但对方处于“敌人”的范畴,幸好李忘尘是“友军”,李莫愁忍不住幻想有楚留香外形的李忘尘。她自觉这招叫“师夷长技以制夷”,乃是自己博大胸襟的体现。

她以为楚留香听不见自己的悄悄话,全然瞧不见李忘尘憋住笑意挤眉弄眼的揶揄神情,也未瞧见楚留香如同被围观的动物般的无奈。

在一番确确实实只有姑姑能做到的教育之后,李忘尘敷衍过了李莫愁,笑道,“没想到上次一别,还有机会和香帅并肩作战。”

楚留香道,“现下江湖,虽被木道人叛逃武当弄得风起云涌,聚焦一切目光,但真正江湖上的好汉英雄,还是记得眼下重要的事情:燕南天大侠的神剑惩奸除恶多年,对江湖为好殊多,我们万万不能令他的义弟蒙难。”

他说话到这里时,双眸忽地一亮,语气骤然铿锵有力,一字一句都大改此前隽永飘逸的气质,彰显出一种铁骨铮铮、血勇澎湃的力量感来。

虽名为留香,手持折扇,但此时的楚留香却给人一种感觉:仿佛他既留得下馥郁芬芳的香气,也能为人泼洒灼热的鲜血;仿佛他既能手持折扇,也能握住兄弟的双肩,怀抱朋友的意气。

李忘尘几乎想要为他叫好。

“不错。”

但响起来的却并非李忘尘的声音,而是同样从门外传来的,这声音并不热烈,反而很冷清,可就是这样的冷清,却给人一种“烫”的感觉。

那是一种寒到了极致,要燃烧起来的“冷”!

三人再次转过头去,一个浑身上下一尘不染的白衣人漫步而来,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此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腰旁的剑却是黑的,漆黑,狭长,古老,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李忘尘双目发光,屏住呼吸。

李忘尘分明是第一次见到这白衣人,但却已清楚了他是谁。

这样一个人不仅是大明独有的,甚至是天下都再找不到第二个了。

即使有人能够和他有相同的志趣、相仿的天赋、相似的孤高,但那个人终究是不会来到丁家集,更不会为了素未谋面的江枫而战。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

连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李莫愁,一时竟也不敢在这位白衣人面前无礼,下意识抓住了桌子上的长剑,在李忘尘身旁躲了一躲,藏了一藏。

她竟生出了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手中的剑极为肮脏、卑微、低下,根本拿不出手,更不能够给这白衣人看了去。

偏偏白衣人还真看了她手中长剑一眼。

只是一眼而已。

一向骄傲自得的女冠恨不得找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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