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她刚来生产大队的时候,连锄头和铲子都分不清,拔草还要戴两层手套,生怕手弄脏了。
她刚来的时候是冬季,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袄,却一点不像乡下其他姑娘一样,显得身材臃肿,反而可可爱爱的,露出红扑扑的脸蛋。
她和其他知青一起,分到了他附近干活。
只有她根本不在乎他家里的情况,认真向他请教杂草和青菜怎么区分,下工的时候,还同他打招呼说再见。
那个时候,他便努力帮她干活,尽量不让她的手变粗糙。
后来,听说她落水,他几乎是飞奔着跳下水,把她救了起来。
他救她,完全是出于本能,完全没有要她以身相许的意思。
谁知,后来事情变了味,她不得不屈从。
结婚当天,他心里既紧张又兴奋,感觉像做梦一样。
也是从那个开始,她不再对他笑,而是厌恶他,觉得他是故意用这样的方式强娶她!
她每天躺在床上,一旦他靠近就大喊大叫,终于在半个月后,祁伟过来找她后,然后就跟着祁伟走了。
那种得到后又失去的感觉,差点把他折磨疯了。
失去她的那几天,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自己已经陷进去那么深......
可,不能因为自己喜欢,就自私地把她留下啊!
林野颓然地靠着,眼角湿润,他告诫自己,她应该去找祁伟那样家世好的青年,他愿意成全,反正他们并没有夫妻之实!
就在他内心演出了一出生离死别的大戏时,陆婉清下意识扭头,看到了门边的林野,正痴情地看着她。
她的脸顿时红得像熟透的番茄。
“你站在那里多久了?都不出声的。”她笑着娇嗔道。
林野看见她的笑容,感觉她就像个落入凡间的天使,周身散发着明媚的光,让他心里的阴郁瞬间消散。
“家里来信了?”他低沉的声音,依然带着些许失落。
“嗯,要写两封回信,很快写完了。”陆婉清听他这么一问,便知道他表情里的含义,却没有再说别的。
“清清,如果你想回家,不用顾及我,我没关系的。不过,请让我把你送到县城,送上火车,好吗?”
他真的没关系的,所有的苦涩会在将来的一辈子,自己慢慢品尝......
“我们下午就去县城吧!”陆婉清强忍着着笑,打断他!
还记得,中年的林野,明明是他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走进她的生活,却在很多的时候,把自己的位置放得很低,爱得十分卑微。
他现在的模样,不就是中年林野的年轻版。
她不想看到他这样!
她们相爱,是平等的,是相互的,谁也不用小心翼翼,谁也不用卑微祈求!
听到要去县城,林野的脸肉眼可见地变得难过苍白。
难过却还强打精神说:“好,我送你!”
他的内心像受到重击的瓷娃娃,早已支离破碎!
陆婉清意识到自己做得有点过分了,忙站起身来,走到他跟前,垫脚捧着他的脸说道:
“傻瓜,我两个哥哥给我寄包裹了,我们不得去县城邮局取一下吗?至于我妈让我回去,我是不会听的。我说留下,不是留在这里一年,两年,而是和你在一起一辈子!”
林野的脸顿时有了血色,眼睛亮闪闪的,充满了惊喜和幸福,“真的,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陆婉清仰着头,一脸骄傲。
林野的两只手臂环住她,像钳子一样,把她抱得死死的。
他低着头,把自己的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柔柔地说:“清清,我太幸福了。就让我这样抱着你,一直抱着......”
陆婉清感受到他宽阔的胸膛,炙热的温度,心里一阵悸动,手上攀上他的腰肢......
可,现在是大白天,而且......
陆婉清突然用手推着他的胸膛,试图把他推开。
却不想他却抱得更紧。
“咳咳~”
林春花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林野这才十分不好意思地松开手。
原来,媳妇是看到姐要走过来了,才想推开他的。
雪球更是愣在姐的身后,用一只狗腿子捂住自己的眼睛,好像很辣眼的样子。
“中午你们想吃什么?”林春花问道。
“什么都可以。”陆婉清红着脸,过去挽林春花的手。
想吃什么?都快羞死了,要是可以,她想吃了他!
林春花和林野在地里干活,也听到了传言,本来以为两人要闹矛盾了,谁知却看到两人抱在一起的一幕。
她心里也跟着激动了半天,弟弟天生比较木讷,从小对别的女孩子的示好,都无动于衷。
没想到,这次栽在了婉清手里。
不过,她对陆婉清这个弟媳妇,真是一万个满意呢!
她都快成她的小迷妹了!
见到弟弟、弟媳妇两人感情好,她由衷地欣慰,还有亿点点羡慕......
铁钢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抱过她了!
原来一穷二白的时候,两个人能相濡以沫,为什么日子稍微好过一点,感情却变了样?
中午几个人吃饭的时候,大家各怀心思。
林野一边扒饭,一边不时偷瞄一眼陆婉清,见她笑意晏晏的,自己心里也高兴。
等吃完饭,顾不上休息,林野就把母亲拜托给姐,带着陆婉清去县城。
林野背了一个背篓,用来装东西用,陆婉清则背上了老式绿水壶,里面灌的是灵泉水,可以缓解疲劳。
临走的时候,她嘱咐雪球,照看好家里,不能让人把家里东西偷了。
......
两人很幸运地搭到邻队的一辆拖拉机,颠簸了一个小时,到了县城。
陆婉清先是花了两块钱,买了两张八分油票,找回来四分钱。
她把油票贴在信封上,临写地址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