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触电一样,站了起来,他碰到不该碰的地方,她不会生气吧?
却瞥见陆婉清扬一扬毛巾,完全没有受到影响一般,笑着说道:“擦好了。”
他松了一口气,借口要去喝水,逃离了闷热的屋子。
陆婉清抿嘴偷笑,想不到这个时候的林野还这么纯情呢,只是碰了一下胸,脸就红成了猴子屁股。
这样的碰触,于前一世,不过是毛毛雨,他们更亲密的事,都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陆婉清知道,林野害羞证明他对她有意思,反正是长长久久的夫妻,她也不用急于一时。
她心情美美地躺下了。
过了一会,林野也进来,吹灭煤油灯,躺在她的旁边。
她将被子分了一半,搭在他的身上,却被他推开,“热,我不用盖!”
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宛如低吟的大提琴。
陆婉清便没有管他,蜷缩着身子往他旁边靠了靠。
感觉她的呼吸渐渐平稳均匀,他才喃喃自语:“媳妇,你真的要在乡下生活吗?租了两年的地,是不是只会在我身边呆两年?有你躺在身边......我感觉很幸福呢......”
他躺在黑夜里,用手枕着头,睁着眼睛想了很久......也不自觉咧嘴笑了很久......
第二天早上,陆婉清是被王秀琴的骂声给吵醒的。
大概是太阳晒屁股了,林狗蛋还没有起床,王秀琴不想惯着他了,把他骂起来,赶紧去上工去。
没有林野的便宜可占,他们只能自己多辛苦一点,林狗蛋再这么懒散下去,家里就要喝西北风了。
“妈,说就说,你怎么还上手了,疼疼疼,我这就去上工!”林狗蛋捂着被揪红的耳朵求饶。
妈蛋,当娘的这么狠心,等她老了,看我怎么磋磨她!
他对母亲明明有钱却不舍得花,还让他上工,耿耿于怀。
还不是瞅着隔壁大包小包地买,心里憋着气呢!
他们这么一闹,陆婉清也无心睡觉了。
起床后才发现,婆婆已经起来和雪球出去玩了。
桌子上放着一只扣着盘子的碗,不用揭开盘子,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林野把饭做好后,去上工了。
她赶紧洗漱好,迫不及待端起那碗黄金蛋炒饭。
林野把昨天剩的米饭用蛋液包裹,搅拌均匀炒出来的,里面还加了油渣,别提多香,吃到一半,里面还有半个荷包蛋,滋滋地冒着热气。
陆婉清一边举着碗干饭,一边看着院子里婆婆和雪球嬉戏。
耳边有晨风吹过,带来小鸟清脆的叫声,细碎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洒在身上,给自己穿上一件斑斓的衣裳。
这样的日子,是前一世繁华都市都难以比拟的。
她爱上了这里!
有林野的地方,便是幸福的天堂。
饭后,陆婉清把昨天买的三种花色的布料和自己画了的图装进布袋,又装了一罐麦乳精,才背着袋子带着赵小兰和雪球出发了。
罗婶的家离村口比较近,走到她家,羊肠小道七拐八拐的,要走二十多分钟。
路过的田间,不少人都在干活。
水稻已经到了抽穗的时候,要在收割之前将田里的草都清理干净,夹杂在稻子里的稗草,和稻子长得极为相似,却极影响谷子质量,也需要拔掉。
林野分到的,总是最偏远的地区,所以他们没有遇到。
赵小兰很久没有出过远门,只跟着王秀琴去何淑娟家里去过,面对拐一下,就看不见家的未知就有点胆怯。
陆婉清从兜里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纸放到她口里,哄道:“我们去给你和林野做衣服,会走得比较远,不用害怕,雪球会保护你的。”
赵小兰便不再害怕,含着糖喜滋滋地跟在她的身后。
路上不少妇女,直起腰抬头休息的时候,看到赵小兰抱着一条雪白的小狗,跟在自己儿媳妇身后,纷纷笑话她:“林野他娘,你现在怎么成了媳妇的小跟班了?”
“林野他娘,小心你媳妇把你带出去把你卖了!”
赵小兰还在美滋滋地笑:“我有大白兔奶糖吃,你有吗?”
“儿媳妇给我做衣服,你有吗?”
那几个妇女脸都绿了,这赵小兰怕不是装疯的吧!
她们别说大白兔奶糖,连口糖水都喝不着。做衣服?有钱买布,也得先紧着家里老爷们做衣服!
赵小兰这回是走了狗屎运了,儿子娶了一个城里媳妇,又给吃,又给做新衣服,妈呀,刚才没注意,她现在的皮肤也太好了,细腻瓷白,梳着两个大辫子,跟黄花大闺女一样。
不远处另一块田里干活的王秀琴,低头看一看自己粗糙的双手,看着这边的动静,越干越生气,拔草的时候,将稻苗当成稗草拔掉了。
等她缓过神来,准备偷偷将稻苗踩进脚下的泥里的时候,胳膊一把被记分员抓住了。
“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啊,稻子和草都分不清!罚你今天的工分减半!”
那几个刚才嘲笑赵小兰的妇女,立即调转矛头,开始埋汰起王秀琴来。
陆婉清偷笑,继续赶路。
到罗婶家的时候,罗家其他人都去上工了,只有罗婶正在院里给小孙子坤坤洗澡。
见到赵小兰,再一看陆婉清的打扮,便知道这是林野媳妇来找自己做衣服来了。
昨天罗浩回来的时候,就跟自己说过。
林野媳妇想做衣服,她自然是乐意的。
“你们先坐着,我给坤坤先把澡洗了,这小子太皮,一早就开始乱跑,掉沟里了。”罗婶笑眯眯的,圆润的脸上有几道笑纹,看上去很有亲和力。
她在大队里人缘极好,似乎和谁都聊的开,任何时候见她都是和和气气的。
“罗婶,您先忙,我们不着急。”陆婉清将布袋放在椅子上。
本来是想让婆婆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