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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军功授田(1 / 2)

推行的政策不能照本宣科,一定要符合实际的需求,而且要适合黄巾军,太平道。必须要万全的考虑,否则贸然实行,良政甚至反而会演变成苛政、恶政。

而现在许安想到了一个战国变法时期,就沿用下来的政策,盛于秦,延于汉,不过在后来,军功爵制度也慢慢已经名存实亡了。

而且正好符合现在黄巾军的发展需求——军功爵制。

军功爵制,起源战国变法时期,各国变法都有军功爵制。

而秦国则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

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

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不过秦国的变法,有大量的人才储备,还有强大的国力作为支持,现在的黄巾军比之当时的变法前的秦国孱弱的多。

秦国能为秦王所用的能官干吏何止千人,而现在的许安治下能读书写字的也不过寥寥。

大部分的城池甚至都还要保留原来汉廷的官吏,用鹰狼卫以监察,实行军管,这样才能维持下来。

变法、图谋、施政一切都要从实际中出发,而不能空想,治大国如烹小鲜。

虽然黄巾军并非什么大国,但也不能用猛药。

用了猛药,黄巾军甚至都可能会出现败亡的风险。

现在的黄巾军虽然连战连捷,一路高歌猛进,控制了五郡之地,拥兵十数万,但是实际上只有上党郡、太行两地勉强算作根据,其余的地方尚且不稳定。

而且许安还暂时能凭借个人的威望和太平道,来控制麾下势力的发展,如果以后黄巾军真能统一天下,变成了如今汉帝国这样的庞然大物,到时候再想调转方向,恐怕要付出不知多少倍的努力。

所以许安现在只是像迈出一小步,爵位这些,俸禄这些,许安并不准备实行,只是先将军功和土地挂钩。

若是真发行俸禄,只怕是整个并州,也养不起许安麾下这十数万军队。

十数万军队每日人吃马嚼都已经是一笔天文数字,再发行俸禄,那许安真的是在自寻死路了。

而因为不和爵位、俸禄挂钩,因此许安也不能直接搬用秦朝的军功爵制度,必须要在其原有的基础上修改一些。

说起来,被许安改过的军功爵制,称之为军功授田制,反而更为贴切一些。

许安准备沿用的,秦朝军功爵制度,有两点。

其一: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

普通军卒赏田十亩,什长二十亩,队率三十亩,屯长五十亩曲长以上赏百亩,军司马级别赏三百亩。

其二:赏罚并行,立功有赏,无功者罚,赏罚分明。

原本许安规定的军规:

临阵对敌,军士退却斩该军士,如果全什退却只斩什长一人,若什长不退战死而军士退,导致什长阵亡,斩全什军士,以此类推,上及一军主将。

若是主将、军司马等高级军官抛下部曲私自逃跑,斩杀其本人,亲卫队及其亲眷,实行连坐制。

原本只有惩罚,没有什么奖赏,当时唯一的奖赏是可以凭借杀敌升任军职。

当时许安规定的升任军职制度非常的简单。

战场之上斩杀两人,确认无误,并无虚报,可以升任什长。

共斩杀五人升任队率,斩杀十五人者升任屯长,斩杀三十人者即刻升任军候,斩杀百人,升任军司马,割左耳以计数,而且还需要周围军卒的肯定,比较严苛。

其中斩杀敌方军官之类,又是另外一种计算的办法。

黄巾军中有为数不少的中下级军官就是这样升任上来,至于凭借杀敌升任军司马的,暂时还没有。

不过现在黄巾军中,大部分的将校还是各部的主将,任命亲信,亲随。

还有就是最先跟随许安的三家子弟,和太行黄巾留下的班底,作为中下级军官。

许安也有意识的将这些凭借着战功升任上来的军官,全部调任到自己的麾下作为直属,这也是为什么许安麾下,现在直属的部曲战斗力如此强悍的原因之一。

见证了下曲阳、广宗的许安一直以来都比较遵信精兵的政策。

许安确实被皇甫嵩指挥的汉军所震惊了,孙坚带领的汉军锐士,曹操带领的洛阳骑兵,阎忠率领的三河骑士,都在许安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现在许安正好凭借设立的军功授田制度,再度完善一下这条军规。

秦国的军功制,是设定军队以伍为基本战斗单位。

据《商君书·境内》篇,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

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所以秦军战士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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