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只是套话。吴龙倒不是很介意,工作生活,就是如此。汤姆并没有错,收到风声肯定来打探消息。否则吴龙找别人拍片,不找威纳影业,汤姆肯定会被上司责怪。
就算汤姆现在已经实现财务自由。可这样的失误,等于是他能力不足的证明。对于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来说,是不允许这样的。除非真打算过享乐的生活,不再有上进心。
显然,汤姆不是那样的人。他知道,即便现在财富自由,也不等于未来财富自由。如果不保持心态,一旦失去财富,他就没有翻身机会。
“如果我当导演,但我不演,拍的又是只有女主角的动作片,你们投资吗?”
《斯巴达300勇士》中,他又拍又演。《卧虎藏龙》里,同样如此。
到底是他主演让电影赢得票房?还是他执导赢得票房?这是网上争论的问题。
还有一种争论,他的动作片靠近的是动作长镜头。即便像《斯巴达300勇士》那种没有动作长镜头,也是靠新奇的画面画风取胜。
《斯巴达300勇士》这样的电影,有且只能有一部。再拍类似风格的影片,成绩不会像《斯巴达300勇士》那样好。甚至有可能扑街。
吴龙需要证明自己,平息那些争论。
《沉默的羔羊》里,他只演十六分钟。要让这十六分钟,奠定他在全球真正的演技。
接下来,他要单纯地执导一部片,让大家看到。他就算不参演,不用动作长镜头,不用油画质感,也能让影片大赚。
听到吴龙只导不演,汤姆只是略加思索,就马上答应下来。
习惯性的,他还是先问一句:“投资大概要多少?”
“几千万吧,应该在五千万以下。主要是我的酬金要高一点,然后还有分成这些。剧本也是我写。”
“没问题。”
“你不需要汇报?”
“公司给我决定权。当然,如果我判断失误,会降我职。龙哥,你一定要保住小弟的职位啊。”汤姆最后开了句玩笑。
“行吧,我把剧本写出来就发过去给你。”
《杀死比尔》这部电影,当年的鬼才昆花了近六千万拍摄,因为剪出的时间过长,分两部放映。这样算下来,一部成本应该在三千万左右。说是这么说,实际不能这么算。
这电影算是动作片中一部经典,《杀死比尔1》全球总票房才1.8亿,让人有点遗憾。
这个遗憾,其实是期望太过。不能和爆款相比,却也算是高赢利。
《杀死比尔》两部片全球总票房三点三亿左右,制作成本才六千万,回报率5.5左右。比起那些投资上亿,票房才四亿多,不超过五亿的影片来说,在资金、风险及回报上,肯定是《杀死比尔》占优势。
吴龙只打算拍第一部。他注重的是的“动作”二字,第二部没必要拍。至于说不完整,那就不完整吧。
剧本写好发给汤姆,威纳影业同意后立即着手准备。吴龙再次来到麦瑞肯,但是,他不准备出现在法庭上。
迪伦没有听从弗里曼的建议撤诉。她想要吴龙在她家里,跪在她面前向她道歉,恳求她的原谅。她要吴龙任她摆布。
至于律师说赢的机会不大,她立即换掉律师。
弗里曼看到迪伦没有撤诉,并不劝说迪伦。他劝说迪伦,迪伦反而认为他不帮她,不再信任他。迪伦的精神有问题,一旦不信任他,就不会再信任他。这对弗里曼顺利得到迪伦的财产不利。
他只是心里奇怪,吴龙为什么还不把真相公开,难道是想在法庭上公开?
至于股份下跌。跌到底正好抄底。当日后财产正式归他,就是一件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