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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104章(1 / 2)

【番外:大毛哥和久谣03】

李大毛伸手接过那半扇破木门, 好生靠墙放在地上,有些尴尬地站在门口,并未再向前走。

他也不是多管闲事, 就是方才, 他莫名其妙地被卷入战局,二人并肩作战,共同对付那七尾狐一伙。

虽说战时很短,可对方招招阴狠凶残, 几乎就是奔着二人的性命而来。

在他看来,他和久谣, 好歹也算得上是生死与共的同袍了。

依照他的性子, 同袍受伤, 且伤势还那么重,他理应上前关心一番,看可否需要帮助。

而不是前脚一起打完架, 后脚跟个陌生人一样,他扭头就走。这不是他李大毛的做派。

可此刻这位久谣老板,似乎并不需要他的关怀。

那他还是不要叨扰为好。

只是……

李大毛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包袱, 心中生起疑惑。

白色九尾狐受伤严重的那条腿不敢挨地,一瘸一拐走到里间门口, 钻进帘子前回头又问了一句:“怎么,还有事?”

李大毛也不是那拐弯抹角之人, 见久谣问起,就将手的包袱一提,问道:“在下冒昧, 敢问久谣姑娘, 我手里这狐裘, 可和方才那红色七尾狐有关?”

听久谣方才的话说的是,被她杀了的那七尾狐之子,是个“不知做下何等恶事,肮脏恶心的狗杂碎”。

若是这皮是那恶狐的,他还是不给芊芊的好,膈应。

本以为李大毛是不放心她,这才迟疑不肯离去,没想到他问的是这狐裘的来历。

虽然李大毛并未把话说的甚是明白,可久谣从他的语气和神情中猜出了他的心思。

一时间,她心中说不上是嫉妒还是羡慕,漂亮的狐狸眼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那小媳妇儿倒是好福气。”

她抬起爪子扒开帘子,钻进了里间。

李大毛一愣。他问狐裘的来历,这位久谣老板怎么说到芊芊好福气了。

一熊一狐,隔着两道门,一道门帘,沉默了片刻。

就在李大毛准备再问一遍时,久谣再次开口:“别说那狗杂碎的皮,就是那狗杂碎的一根毛,我都嫌恶心,当时杀了他后早就一把火烧了。”

李大毛微微松了一口气,可为了确保送给芊芊的是干净的东西,还是又问了问:“那我手里的这……”

久谣轻嗤一声:“放心,你手里的不过是一张寻常狐皮。”

李大毛这才彻底放下心来:“那就好。”

“赶紧走吧,我要关门了。”久谣语气不耐。

李大毛把怀里揣着的金疮药掏出来放在门内:“那我就不打扰了,这瓶金疮药效果不错,我放这了。”

久谣沉默了片刻,才应了一声:“嗯。”

“久谣姑娘保重,在下告辞。”李大毛拱了拱手,拎着包袱转身就走。

没走出两步,屋内又传来久谣的声音:“三月之内,就算你有钱还,也别来找我,我要出去一阵子。”

李大毛:“好。”

听着外头的熊男人走远,久谣这才摇身一变,变回人形。

若是李大毛在,他就会明白久谣为何一定要进了里间才肯变回人形。

那一身艳丽的红色衣衫,早已破烂不堪,身上露出片片洁白如玉的肌|肤。

一处又一处鲜血|淋|漓,皮|开肉|绽的伤口,在白皙如雪的肌肤衬托下,越发显得触目惊心。

她秀美紧蹙,额头上冷汗直滴,用疼得发颤的声音,低声咒骂了一句。

随后又一只脚跳着走出里间,走到铺子门口,探头向外张望了一眼,就见李大毛已经走远。

她弯腰把地上放着的那瓶金疮药捡起来,打开盖子闻了闻,又闻了闻,低声道:“还挺好闻的。”

把金疮药盖好,她往里走了几步,随后抬手一挥,地上的破木门飞起来,堵在门上。

这才又一只脚跳着回了里间,坐在了桌边的椅子上,将金疮药打开,仔细涂在了伤口上。

边涂边轻轻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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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毛在十河县参加完柳江的婚礼,随后和柳山一起,急匆匆去了京城见芊芊。

虽然很意外芊芊居然已经入宫为妃,但见小姑娘一切都好,他也就放下心来,将狐裘送了出去。

等到柳山的大婚过后,他再次回到军中,时间早已超过三个月。

这些时日,他暗地里接了几趟不好为外人知晓的私活,手里的银钱已经足够还债。

第一个沐休之日,他便带够了银钱来到妖市。

可出乎意料的,铺子竟然关着门。

门还是几个月前那扇门,只不过修补好了,手艺很粗糙,看起来仍旧破破烂烂的。

他试探着敲了敲门:“九老板?”

无人应。

“久谣姑娘?”

在门口站了片刻,依然无人应。

可他却敏锐地嗅到铺子内传出来一丝淡淡的血腥之气。

想起上次和七尾狐那场恶战,还有久谣那一身的伤,李大毛有些担心,伸手推了推紧紧关着的木门。

推了一下没推开,他手上用了力再推。

这次那破门开是开了,不过是整个碎了,稀里哗啦掉在了地上。

李大毛面露囧色,挠了挠脑袋,随后越过木门残骸,抬脚走了进去,直奔里间门口。

“久谣姑娘?”李大毛停在门帘前,又喊了一声。

这次里面传来了动静,很微弱的一声:“进来。”

原来人在的。李大毛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一进到里间,就见铺子内唯一的一张椅子上,蜷缩着一只白色狐狸。

狐狸身子被一堆毛茸茸的尾巴盖住,脑袋和脸也被遮住,只露出两只尖尖的狐狸耳朵。

看样子,像是在睡觉,整只狐狸懒洋洋的。

只是方才在门外闻到的那一丝淡淡的血腥味,越发浓重了。

李大毛嗅了嗅,是从小狐狸身上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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