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书迷村>其他类型>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第128章 逐渐沈清化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28章 逐渐沈清化(1 / 2)

“刑法?”

看着叶向阳拿出的这本书,田芸有点没反应过来,疑惑道:“这个好像管不到他们吧?”

因为被偷瓜的事情,她都报了好几次警,结果每次都只是警告和批评教育,以及几乎没有落实的罚款。

尤其是今天又见证了同样的处罚结果,田芸已经有点失望了。

像那些民警说的,那些老人虽然盗窃了,但盗窃金额根本就达不到刑事立桉的标准,再加上年龄的缘故,只能进行警告和罚款。

然而这样的处罚根本就没用,对那些组团偷瓜的老人们,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甚至下午他们被抓现行的时候,还继续当着她的面偷南瓜,一点都不把她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如果不是村委的人及时赶到制止了,再加上她提前报了警,恐怕拿那些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能怎么办?

骂又不好骂,打又不敢打。

好心相劝,甚至是苦苦相求,人家都无动于衷。

田芸都后悔当初辞职来这里搞种植基地了。

只是半年时间砸了这么多钱下去,现在连成本的十分之一都没收回来,她就算想要抽身,也没办法全身而退。

几乎所有的身家都在里面了。

“芸姐,这可能就涉及到了抢夺罪,甚至抢劫罪。”

了解到在自己到来之前,那些老人居然还有当面抢夺的行为,叶向阳也十分意外。

刑啊!

“抢夺罪?抢劫?”

田芸愣了愣。

“对,抢夺罪和抢劫罪其实是非常靠近的,而且有时候可以相互转换,不过抢劫罪要重一点。”

这几天刚好在手上这本刑法讲义看过这些内容,所以叶向阳对于这两个罪名还是有些了解的,翻开那一页给田芸看,同时解释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过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多次抢夺的,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桉追究。”

看到书上关于数额较大的规定是金额在一千至三千以上,田芸有些无奈。

“那没事,你看这条。”

把书从田芸手里拿过来,叶向阳翻了几页,然后重新递给她,并且说道:“你看这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的。

抢劫罪的立桉标准,是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数额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都应当立桉侦查。”

“这个……”

看着上面关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田芸发现如叶向阳刚才说的,一旦构成,处罚量刑比刚才的抢夺罪还重,最低都是三年起步。

“你仔细想想,当时那些人有没有对你们使用暴力,或者胁迫,让你们不能,或者不敢上前阻止。”

“暴力没有,但他们当时威胁我们,如果上去阻止,不让他们摘南瓜,他们就直接躺地上让我们负责了,而且……”

“这很刑啊!”

“这就抢劫啦?”

“妥妥的。”

叶向阳忍不住笑了。

这条不行,还有那条,总有一条适合你。

而田芸却是有些不可思议。

因为那些人的行为,跟她认知中的那种抢劫,显然有些不太一样。

但说实在的,这些老人的做法,其实已经跟抢劫没什么区别了。

只是除非对刑法有一些了解,否则很少有人会往这方面想,而且还是构成犯罪的那种。

别看田芸是江城大学毕业的,毕竟不是法学相关专业,再加上平时对这方面接触的不多,即便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也有很多地方存在盲区。

就像关于抢夺罪和抢劫罪这个,如果不是叶向阳专门跟她解释了,她到现在还半知不解。

“不过就算这样,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吧?就算报警,也还是和下午一样,直接批评教育,这样没有什么意义。”

想到之前连续几次报警的结果,田芸也是郁闷。

就算那些人真的犯罪了又怎么样?

人家有“护身符”啊!

“芸姐,你想啥呢!”

听到田芸这样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叶向阳有点无奈,“真要确定了那些人构成抢劫罪,那么公安机关肯定就会立桉,到时候他们一个都跑不了。”

“不是说七十岁的老人不能拘留吗?即便是做出了拘留处罚,也不予执行。”

田芸懵了。

刚刚叶向阳自己还搬出了关于这个的具体相关规定。

“我说的那个是行政拘留,一旦刑事立桉,那这些人面临的可就是刑事拘留。”

关于这一点,很多没有完全了解清楚的人,很容易产生误解,叶向阳不得不澄清道:“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刑事拘留的年龄。而且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减轻和从轻处罚,并不意味着免于刑罚,而且是需要满七十五周岁。

芸姐可以翻到前面自己看看。”

被这么一提醒,田芸连忙翻到前面的第十七条,果然看到了叶向阳说的那些。

还真是……

前面她一直弄错了。

原来她之前报警了那么多次,那些老人们都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处罚,完全只是因为当时的情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