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担任了实际的管理者,但天骄影视明面上是与李振涛无关的。
去年,国家就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版,李振涛毕竟是国企领导,哪怕影视公司和李振涛任职的国企不同类,非关联企业,并且不会发生业务往来,李振涛也很谨慎没有当天骄影视的股东。
公司现在刚刚成立,等真正运营后,李振涛还会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他自己则逐渐不再干涉天骄的日常业务。
从李振涛需要避嫌方面说,不走以往的关系,选择由找陈茹牵线贷款也不奇怪。
闻樱当然不会拒绝。
她相信陈经理也不会拒绝。
相互帮忙才是朋友,不管是哪一方单独付出得不到回报,时间一长友情都会完蛋。
闻樱改了几遍的剧本被张编剧和袁凤荟认可后,李振涛终于和她谈到了报酬问题,他给闻樱准备好的合同上,写的是50万特许权使用费。
编剧的报酬不同于稿费,闻樱又没有单位挂靠,这项收入就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李振涛是不会允许闻樱逃税的,小小年纪,怎么能有这样的污点?
其实现在的内地娱乐圈,还在流行“税后报酬”那套标准,给演员和导演等重要人员开的大多是税后报酬,如果一个演员的片酬报价是200万,那意味着他拿到手的钱要有200万,交税的事由剧组片方承担,片方不交,演员也不交,税务不查还好,只要一查,没几个明星在税务方面的屁股是干净的。
李振涛可以给闻樱一个税后50万的报酬,他不是吝啬,他只是觉得闻樱拿到了50万的整数,习惯了拿“税后报酬”,对交税的事没有直接经历,以后容易踩坑。
“你这税可不能少交,50万的剧本,你拿到手只有40万出头……”
李振涛还想和闻樱解释下其中的弯弯绕绕,闻樱哪会不懂?
她这个剧本,哪怕写得再好,其实都值不了50万,这个行业就是如此现实,不写出热播剧证明自己的实力,再好的剧本都卖不上价。李振涛愿意出50万,是认可她,照顾她,强行把她的身价抬到和张编剧一样高,以后谁再找闻樱写剧本,哪怕没给够50万,肯定也不好意思只给5万!
交了税后有40万出头,闻樱已经很满足了。
这钱她再攒攒,在魔都买房的事就能提上日程了嘛!
闻樱这边拿了高报酬,另一边,李梦娇的首张专辑周销量统计也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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