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樱和杂志、韩琴之间的官司是民事侵权案。
杂志刊登的“解约声明”有违事实,韩琴在天涯论坛上的匿名言论,都侵犯了闻樱的名誉权,郑致和的诉求就是要求杂志和韩琴停止侵害行为,恢复闻樱即“逆流的鱼”这个笔名的名誉,消除他们的不当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当然,还要有赔偿。
口头上的道歉轻飘飘不痛不痒,郑致和才不接受呢。
只有让对方出血肉痛,才能记住教训。
邹蔚君和谢骞、小鲵三人都申请了旁听。
旁听席上,还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一身灰色西装,瘦瘦小小的瞧着不起眼,闻樱却瞳孔巨震。
这就是上辈子领她入门的恩师!
——老师今天怎么来了?
闻樱恍恍惚惚,实在没料到自己这么个小案子会惊动恩师。
闻樱很惊悚去看法官席,生怕今天的主审也是自己的老熟人,老师和师兄都在,再加个熟人,总有种今天是毕业答辩的错觉。
幸好,法官席上是个陌生面孔。
瞧着比郑致和还年轻的一个男法官。
……啧,郑师兄就是吃了长相早熟的亏。
韩琴看闻樱那边坐了那么多人旁听,和自己律师耳语了两句,韩琴的律师申请清场——审判长没同意,韩琴脸色不好。
这案子是蓉城当地法院受理的,韩琴的律师认为在蓉城打官司对杂志和韩琴都非常不利,提出过“管辖权异议”,不过被法院驳回了。
这是一桩侵权案。
在蓉城能看见天涯上的爆料贴,在蓉城也能看见销售的《爱格》七月刊,杂志和韩琴的侵权行为不仅发生在鲁省,蓉城法院当初能受理此案也是有依据的。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太快了,韩琴的律师当即觉得不妙,告诉韩琴对方的律师很厉害。
这一场官司,韩琴的律师只有五成把握。
前提还得是小鲵不得作为证人出庭。
杂志开除小鲵,就是为了这目的。
哪知小鲵又把杂志和韩琴告了。
这是两个案子,律师要先处理眼下这桩。
双方各自陈诉,郑致和要求杂志和韩琴公开道歉,还要求赔偿30万精神损失费。
郑致和看了闻樱一眼,一脸严肃:“我的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是一名高中生,这件事带给了她非常大的伤害,她还不满十学界,特别是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大家都很忌讳‘一稿多投’吧,你有没有做过这种事?”
“请被告律师停止诱导我的当事人!”
熊律师咄咄逼人,郑致和不同意了。
熊律师坚持认为闻樱的答案很重要,主审席上的年轻审判长示意熊律师继续提问。
熊律师压下得意。
闻樱在心里骂熊律师是臭傻逼,居然给未成年人下套,专业素养是有了,却没有基本的同情心。
当然,有些律师甚至会以自己“够理智”为荣!
“我知道。”
闻樱脖子缩了缩,熊律师嘴角上翘,声音带着蛊惑:“你知道不能一稿多投,但你还是做了对吗?就像你在《少年偶像》连载期间,知道《爱格》和韩主编有为你出版小说的意向,你还是接触了蓉城这边的出版部——”
“不是!我只说自己知道不能一稿多投,又没说自己做过这种事,您、您怎么能这样说我?”
嗨。
就这点挖坑能力。
这个姓熊的以为是在对付高中生,没想到是在对付同行。
合格的律师会在上庭前搜集好证据,优秀的律师则会模拟对方的律师会提出的质疑,提前想好答案。
名誉权官司,韩琴的律师必然会攻击她的人品,闻樱早有准备!
不过没关系,她一开始投稿就是电子邮箱,去年夏天她第一次投稿,一篇小说投给了《花火》,另一篇投给了《爱格》,至今仍有记录。
一稿多投这种事,闻樱就没干过,她写的是两篇不同的小说!
同样是拒稿,小鲵给了她更多鼓励,她就认准了《爱格》,最终写出了让小鲵认可的短篇成功发表,此后,闻樱更是一直在给《爱格》供稿……一稿多投,根本不存在嘛。
如果熊律师不相信去年暑假是闻樱第一次投稿,那就和闻樱无关,谁质疑就得谁举证,熊律师自己拿出证据呗!
郑致和立刻请求法庭查看闻樱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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