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泉矿泉水厂经过前期的宣传和对新矿泉水的品尝,顾客已经完全认同了天授牌矿泉水。新包装一上市,立刻在黄土县境引发首轮销售高潮。
每天生产出来的成品,就像当初鱼罐头一样,根本没有库存,全部被各大商场超市甚至小摊商贩们运走。
但是我知道,仅仅黄土县内的销售,销量终究有限,再说价格其实不算高,利润并不大,我的目标不仅仅局限于此。
于是便专门叫来销售处长,按照我之前既定的计划进行推销。
现在销售处有10个业务员,仅这10个人我认为是不够的,罐头厂的那几名业务员也给他们也分配了任务,帮助矿泉水厂推销矿泉水,能够拿到订单的,按照订单的数量给予一定奖励。
这项政策一出立竿见影,他们手里有鱼罐头的客户资料,甚至足不出户便能接到订单。
对此我依旧不满足,让他们必须走出家门,重点各省城大城市,当然其他小县城的市场也不要放过。
对于天授牌矿泉水的销售,我实行的是差价策略。
小县城零售价2块,中等城市3块,省城定价5块,特大城市零售价必须在10块以上。批发价会随之上涨。
为了避免地区内的相互竞争,实行区域代理政策,每个特定的区域内只有一家代理商。
明确规定,若发现跨区域营销赚取批发差价的,立刻取消其代理权,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见我对这事如此重视,业务员都严肃认真起来,不再盲目签署订单,他们必须保证,这份订单在某个区域内是唯一的。
我定的这个价格不仅仅是业务员,包括谭冲、楚香怡,还有白落雪,都不太理解,恐怕我这项政策很难推行。为此楚香怡还跟我展开了辩论。
其实我无需做过多的解释,因为我相信这种矿泉水绝对受欢迎,不愁卖不出去,贵点也没关系。我告诉她事实会证明。
我跟她打赌,如果这个策略推行不下去,我愿意奖励她10万元。如果推行下去了,让她亲手给我做顿饭。
这本来就是句玩笑话,却被楚香怡当真了。
天泉矿泉水厂开工不久,有债主找上门来。这个在我的预料之中,收购工厂的时候,我一同将方清宇的债务打包揽下了。
最先找上门的是聚乙烯供货商,欠人家最多。聚乙烯作为塑料瓶的生产原料,是构成瓶装水成本的主要部分。
大宗原材料欠账是普遍现象,方清宇欠对方200多万,经过查合同,核对收料单,没有挑出对方的问题。既然如此,我也不含糊,对清账目便给人家汇了款。
见我很痛快,没有拖泥带水,对方表示可以继续合作。生产塑料瓶离不开聚乙烯,听原先的业务员反映,这一家算是最便宜的了,那就继续合作,重新签订供货合同。
其他的欠账多是辅助材料,设备零部件。我发现方清宇什么单位都会欠账,所有的供货商多多少少都留有尾巴。为这个事儿我专门问过谭冲。
谭冲摇头叹息,还不是因为矿泉水不赚钱,周转不开,没有新资金注入,不欠账难以维持生产,乃至于越欠越多。又赶上水质出了问题,最终停产,这一停再也没有开起来。
我让供应处和财务处一起核对过所欠的账,差不多都让我还清了,发现并没有800万,只有500万,还差300万。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方清宇记错了?
重新核对账目,财务上确实没有发现还有大额的旧欠。这让我倒有些纳闷了。
谭冲也不知道,除了聚乙烯原料欠账较多,至于其他的供应商他都没有听说过欠谁几百万。
这确实很蹊跷。方清宇精明的很,像这种事儿他绝对不会记错的。
谭冲一直是工厂里面的实际负责人,可他就是不知道。
我左想右想想不通。
白落雪和楚香怡都帮着分析,要么方清宇是真的记错了,500万记成了800万。要么还有外人所不知道的欠款,没有体现在财务上。
这事绝不可能。
除非像我,有些事情是单独行动,我的秘密别人不知道。矿泉水厂欠账的事肯定不止方清宇一个人知晓,财务是应该知道的。
我像是钻到了牛角尖里,一时想不通。我想到了原先的财务处长,她应该知道,但她辞职了,把这个秘密的消息带走了。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新财务处长接到一个电话,是个长途,来自南方的沿海城市,对方催要欠款360万。
财务处长给我汇报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差就差在这里。
对方还发来了法院的判决书。
原来这是一场官司,地泉矿泉水厂打输了,原因就是因为矿泉水的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了巨大损失,360万,其中货款只有120万,其余的竟然是名誉损失费。
若是加上这360万,地泉矿泉水厂对外的债务就已经达到870万了。
我以800万打包购买的,若是全额给付,我不但从这里赚不到钱,还要倒贴70万。虽然我现在不差钱儿,但这70万块钱对我来说也是很肉疼的,付出去有点冤。
对这种问题我不可能逃避,在了解了对方的具体情况之后,派楚香怡前去交涉,最好经过协商能压一下价,少拿一些是一些,我不能做这个冤大头。
当初答应方清宇的时候,我还想着按照罐头厂的做法省个钱呢,未料却碰上一场莫名的官司。
事不宜迟,楚香怡当天就出发了,坐飞机去的琼洋,而我随后就跟去了。
我没坐飞机,开的宝马车。
现在空间里的事物已经不需要我亲自管理。往空间外运送货物,有了特制的输送带,如风几个就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