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军,特种部队。
山林间,一个精壮汉子,坐在行驶的军车上,拿着扩音器的麦,大声问道:“你们是什么?”
“菜鸟!”
车子旁边,六位身着军装的青年大声回应,他们肩膀上的肩章可以看见,至少也是有了杠的,这在各个地方部队,都是领导级别的人物。
但此时此刻,他们被训得没有丝毫脾气。
车上坐着的那位,肩章一杠四,是这群人里军衔最高的。
听到青年们的声音后,他满意地笑了笑,跟着大问道:“你们的名字谁给的?”
“老鸟。”
“老鸟为什么叫你们菜鸟?”
“因为我们笨,因为我们蠢,因为我们没脑子,因为我们缺根弦。”
一问一答之间,尽显老鸟跟菜鸟的风范。
在他们不远处,一个剑眉星目,留着一头小碎发,身着常服的年轻男子,正安静的看着这一幕。
“你们是什么?”
听到一杠四的老鸟又开口询问,男子嘴唇微动,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呢喃自语道:“雄狮!”
“你们的名字是谁给的?”
“敌人!”
“敌人为什么叫你们雄狮?”
“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男子的轻声呢喃,跟下面吼得面红耳赤的小青年们,几乎是同时发出来的。
只不过,他的声音只有自己听得到。
到最后一个“死”字吼出来的时候,男子的脖子上青筋暴起,整个人就像是一只潜伏在丛林中,瞄准了猎物的雄狮一般。
隐忍而凌厉,收敛而外放。
仿佛下一刻就要狂奔而出,对着瞄准已久的猎物,张开血盆大口。
就在这时,他的身后,一只手掌对着他的肩头拍了过来。
然而,就在手掌即将接触到年轻男子肩头的时候,年轻男子猛地转身伸手,右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手掌,身体下蹲,左手手肘借住身体旋转的惯性,抡了一个半圆,微微上扬,对准身后这个男人的脖子狠狠地砸了过去。
“砰!”
手肘并没有砸到身后这人的脖颈,而是被对方同样用手掌挡了一下,并且,借住被打击的惯性,猛地后退几步,同时大叫道:“是我。”
此时,男子已经转身,看到身后这个皮肤黝黑的男人之后,整个人愣住了。
片刻后,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抱歉,我......”
年轻男子说着,还摆了摆手。
黑皮肤的男人见状,笑了笑:“状态保持不错啊。”
“嗨......”年轻男子闻言一愣,随即摆了摆手:“差多了,这要是以前......”
说到这里,年轻男子突然顿住了,随即整理了一下情绪,挺直了胸膛,对准男人敬了一个军礼:“队长!”
男人回以军礼,然后这才张开双臂,给了年轻男子一个大大的拥抱:“血狮,欢迎回来。”
“血狮。”
听到这个好久没有响起的称呼,年轻男子一时之间,眼眶都红了。
......
谭彬,某军区血狮特种大队成员,军衔一杠三,代号——血狮。
不过,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三年前,他因故退伍,“血狮”就彻底被历史封存,现在的他只是导演谭彬。
没错,这个年轻男子,正是谭彬。
而他口中的队长,正是代号“怒狮”,军衔二杠二的唐璜。
谭彬这次回到老部队,是提前打好招呼的,不然,作为陆军最高机密之一的特种部队,怎么可能放一个身着常服的人乱窜。
哪怕他以前是这里的一员也不可能。
过来接他的人,带路到这里的时候,谭彬恰好碰到了新晋菜鸟们训练的场景,触动了脑海里不愿回忆的某些画面,于是提出想看一会儿。
对方思考片刻,就答应了他,并且告诉他在原地不要随便乱走,就去叫唐璜了。
结果,谭彬触景伤情,面对从背后来的唐璜,有些反应过激了。
冷静下来的谭彬,也有些后怕。
幸好刚才面对他的是唐璜,这要是换个普通人,那一肘子,就得要他的命。
这是一种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深入骨髓的肌肉反应。
两人打完招呼之后,并没有直接离开,唐璜看着下面正在训练的人员,笑了起来:“怀念吧?”
“算了吧。”谭彬先是一愣,随即笑着摆了摆手:“你知道的,我最烦跑步的。”
“那你以前十公里越野,每次都是第一?”
“跑得越快,休息的时间越长,我要是最后一名,跑完集合,立刻就下一个项目了,我又不傻。”
“你小子。”唐璜笑着捶了一下谭彬:“走吧,大队长等着你呢。”
“恩。”
谭彬深深地望了一眼菜鸟们离开的背影,这才跟着唐璜一起离开了。
两人一路前行,沿途谭彬看到了不少的老熟人在那里“受虐”。
在雄狮大队的时候,他一开始觉得苦,觉得烦,甚至觉得自己脑子有病,军校毕业,一边是继续深造,一边是下部队掌控几十号人,结果,自己偏偏要来这特种部队遭罪。
后来,慢慢的就习惯了,麻木了,但他从未喜欢过这里的训练。
甚至暗自吐槽,这里要的不是优秀的士兵,而是严格按照程序设定的机器人。
可从这里离开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这里。
此时,再回到这里,看着泥潭里那一个个浑身淤泥,连面容都看不清的战友们,都觉得眉清目秀了几分。
一旁的唐璜看到他这个状态,什么也没说,只是刻意放缓了一些脚步。
这个曾经血狮的王牌,被大队长称为难得一见的好兵,如果不是一年前的那次境外作战任务,不是那次意外,他本应该是眼前一员的。
道路再长,脚步再慢,终会抵达终点的。
两人穿过训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