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路闭上了眼,悔不当初。
他自诩自己眼光独到,却竟然从来没有发现,最危险的人有时候也是最会伪装的人。
他把自己伪装成人畜无害的样子,于是,他就成了最不被提防的猎人。
下午下班的时候,季乐鱼没有着急回家,而是拉着林非去了一趟花卉市场。
他想买盆玫瑰。
小时候,季乐鱼曾经给林非送过一盆玫瑰,作为他送他仙人掌的回礼,也让它陪着林非的仙人掌生长。
只是后来,玫瑰越长越旺盛,被他和林非移植到了花园里,两人也就没有再养玫瑰了。
而现在,他想再送林非一盆玫瑰。
季乐鱼很认真的挑了一盆含苞待放的红色的玫瑰。
“给。”他把玫瑰递了出去。
林非接过,恍然间似是回到了他们都还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季乐鱼也挑了一盆玫瑰给他。
他说,“要好好养哦,不准给别人,也不准养死,我会每天都来检查的。”
而现在,他笑着看着他,和他道,“放你办公室吧,和你办公室的仙人掌做个伴。”
林非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玫瑰,红色的玫瑰娇艳欲滴,鲜嫩又漂亮,美的明目张胆,盛气凌人却又带着一股无辜的娇憨,仿若沉睡的红宝石。
“好。”林非答应道,一如他年幼的时候。
“那你日后看到这盆花就要想到我哦~”季乐鱼的眉眼弯弯,绽放在玫瑰旁。
林非有些诧异,“什么意思?”
为什么是看到这盆花就要想到他。
他要去哪里吗?
为什么?
季乐鱼眼里的笑意仿若流淌的春水,在盛满阳光的午后,莹莹如光。
“我找到我想去做的事了,所以我可能要暂时离开你一小会儿了。”
他伸出拇指和食指比了一段小小的距离,“不过你放心,我不可能离开你太久的,所以最多三四个月,我就会回来,那时候,我会继续陪着你,继续和你一起奋斗。”
“你要去做什么?”林非好奇道。
季乐鱼歪了歪头,语调轻盈,“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们在一起。”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
“我要让每一个甘心的不甘心的男男女女即使心里再嫉妒,也只能看着我站在你身边。”
“人向来缺少自觉性,所以才需要别人的监督,如果不能让对方打消自己的念头,就只能让ta即使有这个念头也不敢行动,我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但是我知道,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是在乎别人的目光的。”
“越是有地位的人越好面子,也就越不敢在别人的眼里出错,所以,我只要让他不敢就好了。”
“这很简单,只要我是明星,只要你是明星的恋人,那么他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
“投鼠忌器,我越红,我越出名,他们就越不敢打你的主意,他们承担不起舆论的风险,他们怕自己吃亏。而商人,向来是最不喜欢吃亏的。”
所以,他必须要站在最高处。
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存在。
看到他身为林非男朋友的身份。
“所以……”季乐鱼坚定道,“我要去当明星了。”
林非听着他的话,看着他眼里闪烁的光,稍稍沉默了片刻。
季乐鱼说的是明星,不是演员。
明星不一定是演员,就像演员也不一定都是明星。
大部分时候,人们喜欢把演员和明星划等号,但其实他们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就像他爸爸,他从来都只说自己是个演员。
而季乐鱼,他想做的,却是明星。
他并不热爱演戏,他只是想拥有明星的光环,拥有被全世界看到的权力。
“你喜欢演戏吗?”林非缓缓开口道,他的语气很温柔,似是铺开的锦绣,“我并不反对你去当明星,但是你喜欢演戏吗?还是你打算唱歌呢?”
“小鱼,我希望你做的是你喜欢的事情,而不是为了它的附属光环,委屈自己。”
“怎么会委屈呢?”季乐鱼笑着看着他。
“从小到大,我最擅长的就是演戏,我演了一幕又一幕,观众换了一批又一批,现在,也只是换了个地方,换了新的观众,去哪里演不是演呢,这于我而言,本就是最轻松不过的事情。再说了,即使后面我厌倦了,不喜欢了,我也可以离开。总归,我拥有无数的试错机会,不是吗?”
确实如此,于季乐鱼而言,他想做什么都可以。
他有这个资本,林非也愿意给他这样的任性。
“如果这是你想做的,我支持你。”
他一手托着种植着玫瑰的花盆,一手将季乐鱼拥入怀中。
“不管什么时候,你想见我,我都会去见你。不管什么时候,你想回来,我都会去接你。”
“我永远属于你,不管你在什么地方。”
季乐鱼笑了起来。
他抱住了林非的腰,轻轻的点着头,“我知道。”
他说,“放心吧哥哥,我已经想好了,等到时候我就和爸爸搭档拍戏,这样你也不用替我担心,会有爸爸照顾我,我会每天都过的很好的。”
他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一个月,足以让赵路和他的公司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足以让季乐鱼思虑好他到底要不要真的进入娱乐圈。
他想了很多,很认真。
他当然知道自己离开林非后会不安,会难受,会疯狂的思念他。
可是,如果他继续待在林非身边,难保不会插手更多的和他工作有关的事情,不会对他形成新的约束。
林非固然不在乎那些,永远会为他让步。
但是他却不想拖林非事业上的后腿,想给他一些工作上的自由。
而他去娱乐圈,恰恰是最合适的。
不仅是因为自己的私心,因为自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他们的恋情。
更因为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