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缝衔接成了书铺的伙计,也不错,找了份活干,多少挣点钱花着玩。
女子跟我介绍,她名叫叶潇湘,是这家书铺的老板,不仅如此,青宁县内还有十三家书铺,以及县外的四十几家书铺,都是她名下的产业。她不仅卖书,自己也写书,还雇了不少人替她写书,书都卖得不错。
本来这么多铺子,她看管不过来,只是偶尔下来视察,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在她眼皮子底下就阳奉阴违。
叶潇湘素来看不上凌云派的作风,所以不允许自己的铺子里出现那种腌臜东西,但是凌云派却花钱买通了她铺子里的伙计,背着她偷偷卖那些书。
她也借此敲打了我一遍,“你也看见了,我对这事是绝不容忍的,别怪我丑话说在前头了,回头我会跟这片的管事说一声,给你安排个住宿的地方,一日三餐都记在铺子账上。”
太好了,住客栈的钱和吃饭的钱也省了。
叶潇湘交代完,就气冲冲地去别的铺子了,看看还有没有人敢卖那些书。我趁着铺子里没客人,也摸出一本书开始看。
人的罪都是自找的,七岁时看不进去一点书,三十七岁了却要被迫博览群书。
唉,时也,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