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阿尔肯的眼神变得冷漠起来。
两个地头蛇之间的争斗,要开始了。
只见他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隐约间,我听到了好像在说。
“老板,有人来我这闹事。”
没多一会儿,酒吧外传来一阵急刹车的声音。
一个带着黑墨镜的黑衣人,牵着一条恶犬走了进来。
阿尔肯立马迎了上去,恭恭敬敬的说。
“老板,您来了。”
被阿尔肯称作老板的人,扫了一眼托克和他的手下。
“就是他们闹事?”
“没错,他要打我的客人。”
托克走到老板面前,依旧嚣张。
“我知道你,雷登,这条街上有几家店铺是你的。”
“不过我不怕你。”
“把那个东亚小子叫出来,这事儿
和你没关系。”
雷登摘下墨镜,是个五十多岁的白人大叔。
他声音十分沙哑,似乎是喉咙受过伤。
“小子,在我的店里,客人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
托克生气了。
“那我就把你的店给砸了!”
“动手!”
他大喊一声,身边的小弟们就准备动手了。
雷登只做了一个动作,松开了握住恶犬的缰绳。
我看到他嘴巴动了,说了一句话。
是英语发音,但我却没听懂。
这说明,附在我身上的才子鬼,并不懂得这句英语。
但我大概猜到了,他在对自己的恶犬下命令。
只见恶犬飞扑出去,咬向托克。
见到恶犬扑来,托克并没有露出害怕的表情。
他超级健壮,一条瘦长体型的恶犬,他一拳就能打飞,更何况手里还有金属棒球棍。
他抡起棒球棍,牟足了力气,向着恶犬的头部甩去。
嘭!
这一棍子,抡的是结结实实。
我本以为恶犬会被直接抽飞是,谁知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恶犬纹丝不动,依旧向着托克撞去,一头撞在他的胸口上。
健壮如牛的托克,竟然是被撞倒了。
恶犬对着他的肩膀,就是一口!
顿时间,鲜血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