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知瑾拾掇好了,孟端兮冲他摆了摆手,“嗯嗯,大哥再见!”
风知瑾回过头,“谁说我要走了,你在和烧烤店打过工,手艺应该也不错。”
言下之意就是要尝尝孟端兮的手艺。
他对着镜子前那张精致到过分的脸,整理了一下头发:“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大哥或是风哥,就叫我瑾哥吧!”
“好的,瑾哥!”孟端兮站在他
身后不敢忤逆他,透过镜子的反光,他的上身还光溜溜的。
风知瑾给他扔了件白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裤子,让他穿上。
孟端兮被过身去,以最快的速度穿着衣服。
他能感觉到,自己穿衣服的时候,风知瑾一直盯着看。
算了算了,昨天晚上也不是没有看过,索性当着男主的面前将衣服给穿好了。
孟端兮露出一寸肌肤风知瑾的眼睛就变得更黑,呼吸也有些不平稳。
洗脸刷牙准备工作完成后,他就走进厨房里,做着他的拿手好菜好饭。
早餐就是一锅白米粥,外加两小碟榨菜。
端上桌子上的时候,他热情的给风知瑾盛上一碗。看着碗里带着黑点点的粥,风知瑾面不改色的喝了一口。
“这已经是我家最好的菜了。对不起瑾哥,只能用这个来招待你了。”孟端兮挖了一勺递进嘴巴,熬粥的时候火候大了,有点糊。
“没事,挺好吃的。”说话间,风知瑾一碗粥就干完了。
这男主是喝酒的时候把味觉也喝没了吗?
孟端兮做饭一向很难吃,不是咸了也不是淡了,就是寡然无味,激发不出食材本来的鲜味。
他的要求也不算高,勉强能养活自己就行。